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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御青木

    ——青木,明天那么重要的场合敢搞事情你就死定了! ——对哦,你不提醒我都忘了,我相信我一定不是第一个在婚礼上搞事情的新娘。 ——你敢? ——好吧我开玩笑的,我不敢。     邵御觉得自己真的恨死这个青木惹事精了,可是为什么还要爱得不可自拔?      这大概就是相爱相杀吧。      恋爱可以是甜甜蜜蜜保持细水长流,也可以是相爱相杀闹得鸡犬不宁,还可以是……      反正这就是以相爱相杀为圆心,以友(基?)情为半径的恋爱之圆。

    第四十一章 最喜欢的人

    小说: 邵御青木 作者:茶小玉 字数:2093 更新时间:2019-04-26 08:36:06

    “走吧,我们已经被他们抛弃了,找吃的去,”叶哲成拍拍郑安歌的肩膀,“别太在意蓁蓁说的话,年轻人就是容易把什么都加上桃色。”

    郑安歌冷不丁被拍了下有点儿吓着了,不过她很快恢复过来:“现在的年轻人太不靠谱了,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喜欢吃日料吗?”

    “就去吃日料吧。”

    其实叶哲成对日料说不上非常热爱,但既然郑安歌提出来了,想必她很想吃,那就陪她去吃吃看好了。

    因为今天是大家一起从学校搭地铁出发的,两人都没开车,于是只好拦了辆出租车,车开了半小时左右,在旧城区边上的临时停车位停了下来。

    下车之后,郑安歌带着叶哲成在旧房子的巷子里穿梭,最后来到了一个刻写着“旧时歌”的一块石头前面,石头旁是一个巷口,拐进去之后叶哲成看看到这条小巷灯火通明看不到尽头。

    “这是一条很古老也很隐蔽的小吃街,小的时候来过一次之后就忘不了了,”郑安歌边在前面带路,边回头和叶哲成解释,“越长大越觉得这里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很有味道的一条街,有很多好吃的呢。”

    叶哲成看着郑安歌的兴奋样,心里暗暗笑道,果然女生都是吃货啊,他跟着郑安歌,最后在一家门前挂着一块写了“桜”的帘子的一家店前停了下来。

    “进去吧!”

    郑安歌熟门熟路地掀开了帘子,让叶哲成先进去。

    里面并不算很宽敞,却布置得很温馨,叶哲成的专业和建筑有关,也不难看出这间小小的屋子充满了浓浓的江户时代的味道。

    没有别的客人,点餐之后,老板娘就忙活去了,还不时地和郑安歌攀谈,看来郑安歌还真是这里的常客了。

    不一会儿,帘子被掀开了,进来了一个双手拎着食材的身材健硕的男人,郑安歌告诉叶哲成,他是这家店的老板,年轻时去日本留学的时候遇见了家里开居酒屋的老板娘,两人一见钟情,最后老板娘竟不远万里嫁到了中国,老板本来有机会得到更好的工作,但是他选择了过简单清闲的日子,婚后两口子就在这里开了家店,所以在这里是能吃到非常正宗的料理的。

    “有时候看着他们,就觉得爱情这样的东西,还是非常美妙的,”郑安歌喝了口茶,“可我还是觉得,如果一个人也自由,两个人也自由的话,倒不如自己自由自己的更自在。”

    叶哲成差点喷出了刚喝进去的茶,等他确定不会被水呛到的时候,他才开口说道:“大概是性质不一样的自由吧,一个人享受自由,另一个人也享受自由,如果这两个人能互相分享和理解对方的自由,那么收获的就应该是得到知音的快乐吧。”

    原来是会这样子的吗,郑安歌第一次听这样的说法,好像也很有道理的样子,两个人在一起,互相理解的叫知音,不能理解的才叫束缚吧。

    或许,人类能繁衍至今,靠的就是心有灵犀的默契,那么,自己的不婚主义,实际上是不是源于知音难寻的挫败感呢?

    如果能找到一个认同我所热爱的自由的人,那么我,会不会和他过一辈子?

    为他洗衣做饭布置一个温暖的家,就像妈妈为爸爸做的那样,虽然辛苦,但是从未见她抱怨过什么,想来,大概是爸爸真的能理解妈妈的所作所为吧,所以妈妈能有热爱的家庭,也能有自己喜欢的事业,所以家庭对妈妈来说才不是束缚。

    原来,婚与不婚,只差一个真正理解自己的人。

    郑安歌这一瞬才明白这个道理。

    那么我自己,又该何去何从呢?

    郑安歌正打算进一步思考,却被老板打断了:“哟,郑姑娘,这是把男朋友带来了吗?”

    “掌柜的又说笑了,我这样的不婚主义者哪来的男朋友,”郑安歌假装发怒,横了老板一眼,“再拿我开玩笑我以后就不来了。”

    “哎呀呀,真可惜,”老板摇摇头,“小时候还常说以后要带最喜欢的人来这里吃东西,今天好不容易不是一个人来,没想到同伴还不是你最喜欢的啊。”

    “看来郑姑娘的男朋友就应该跟那些有生之年的动画一样了。”

    老板娘把吃的一样样摆到了他们的桌上,在中国生活了十几年,老板娘中文已经说得很顺畅了。

    郑安歌被水呛到了,她边咳嗽边问:“我什么时候说了这样的话了?没有没有没有!”

    “你没说,你写了。”

    老板不知什么时候拿来了一本留言簿翻开一页递到了郑安歌手里。

    叶哲成在给郑安歌拍着背,很清楚地看到了郑安歌稚嫩的字迹——“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带最喜欢的人来这里吃最好吃的料理”,后面跟着郑安歌的大名。

    谁都知道,这里的“最喜欢的”的“喜欢”,肯定不是单纯的喜欢,而是一个还不懂用“爱”字来表达爱的心情的小鬼对爱的最高理解。

    “嘻嘻嘻,年幼无知,别介意哈!”

    郑安歌看着有点泛黄的留言簿,眼睛竟觉得胀胀的,鼻子也酸酸的,时间实在过得太快了。

    原来即使时过,境未必会迁,还是会有人愿意收藏着时光飞过掉落的羽毛。

    郑安歌悄悄用手擦掉了眼角的泪,不过在场的人都留意到了,他们只当是郑安歌刚才咳得太猛了。

    这时候来了别的客人,老板和老板娘都去招待了,其实他们算是看着郑安歌长大的,此时看着她和叶哲成坐一块,凭着他俩对爱情的直觉,他们觉得如果郑安歌要找一个归宿,那一定会是叶哲成。

    吃完这顿精致而温馨的晚餐,叶哲成和郑安歌跟老板告别之后就离开了小店,回去的路上,他们俩都没有过多的交流,但是心里都想到了同一个问题。

    “难道我的潜意识里把他当成了最喜欢的人?”

    “难道她的潜意识里把我当成了最喜欢的人?”

    而另一边,同样有两个人在思考着同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会挤不上地铁?”

    江旻和青木都很怨念地看着地铁门在他们眼前缓缓合上,就这样,只有他俩和回校的大部队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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