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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成小土豪

    作者:雪耶 文案: 张小宝,人如其名,生下来就被家中当做宝贝一样的疼,因为他上面有四个姐姐…… 当被宠的以自我为中心,好高骛远,以至三十岁还一事无成的张小宝重生回小时候,八十年代,遍地黄金,张小宝不想再稀裡糊涂的度过一生。 PS:以八十年代为背景,但是属于现代架空,所以很多东西不需要考究,也考究不了! 金手指爽文,不喜勿看! 小白文,娱乐之作,不喜勿拍! 本文生子,主受,不喜勿看! 晋江银牌编辑推荐: 废柴一样的人生,却被家人当成宝,三十无成死于非命,张小宝的人设也是醉了。 可上天眷顾,他居然重生回到小时候。 八十年代,遍地机缘,头脑再不好,凭借记忆也晓得什么时候投资理财、发家致富,这简直是普罗大众的同一个梦想!于是,一个庸人开启了他的另外一段奇幻旅程…… 本文开篇精巧,以张小宝挽回遗憾为切入点,通过小场景的细致描写,丝丝入扣,引人入胜,生活化的情节安排极易引起读者共鸣。同时,主角金手指的设置也增添大量阅读乐趣,是一篇妙趣横生又不失温柔的爽文。 原出处: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 之前“×提×”小说区关了,许多小说消失所以转发这

    ☆32、入山

    小说: 重生成小土豪 作者:喵語 字数:2124 更新时间:2019-10-23 14:01:41

    陈向杰从小在城裏长大,对于乡下的东西,应该都没见过才对,不过他在部/队服役的那几年,知道了不少。

    不过小宝显然不清楚,将他当成了隻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跑的人,“可惜不是春天来,那时候天气最好,山上好玩的也多。”

    他们今天并不是两个人活动,而是跟着张小叔和村裏的另一位老伯一起进山,打算到山上打一些野物,让陈向杰见识一下。

    “我告诉你,一会见到什麽,千万别喊,不然会被吓跑的。”小宝边走边教导陈向杰。

    “恩。”陈向杰眼底透着点点笑意,面上半点不透,一脸正经的应声道。

    目光来到老伯背上的那把猎枪,陈向杰侧头问道:“这猎枪你们村裏多吗?”

    “不多,就三伯爷有。”张小宝摇头,陈向杰不问,他还真没发现,三伯爷的猎枪和别人的不一样,仔细观察了一下,又觉得没什麽不一样,侧头看了眼陈向杰,小宝没再想这个问题。

    很快,他们翻过一座山,下边有一条宽宽的小溪,跨过最窄的水流处,对面全是石子,上面渗出一点点水,踩在上面,水不会没过鞋底。

    沿着石子朝前走了近五百米,才又出现一条小路,太久没人走,小路已经不那麽明显,两旁还长着快一人高的草,这种草看着没什麽,隻要一触到裸/露的皮肤,立马就会划破,冒出点点血珠。

    三伯爷从腰间抽出一把柴刀,一边走一边砍,清出一条路来,动作干脆利落。

    小叔走在第二,陈向杰拉着小宝,让他走在第三,自己走在最后,约莫走了十几分锺,才走出这条小路,来到此行的目的地。

    这山叫龙潭坑,据说山的深处有个很深的水潭,裡面的水常年低温,有一条龙被镇压水潭当中,所以才取名爲龙潭坑。

    当然,这只是传说,现在进入深山的道路已经消失不见,想要进去除非是直升飞机,不然正确方位都找不到。

    现在所在的地方,有个小名字,叫没有坑,因爲这一片一个坑都没有而得名。

    说起来,没有坑这地方,小宝前世经常来,这辈子就来了两次,一次是重生前来的,一次是上小学的时候,过来野炊的。

    无论是什麽时候,这裏留给他的回忆,都是美好快乐的,所以他对这地方感情不错。

    张小宝拉着陈向杰,兴致勃勃的爲他解说各种地方,比如那种是什麽草,有什麽用,那种是什麽树,他能爬上去之类的话。

    陈向杰一直任由他嘚瑟,紧紧跟在他的身后,隻是注视着他不断转换的表情,感受着他此时的心情。

    “咳!我脸上有东西吗?”感觉到脸上越来越炙热的目光,小宝呐呐的问道。

    “没有,走吧,小叔他们在前面等我们。”陈向杰拉住张小宝模脸的手,捏了捏才松开。

    没有坑的路还算好走,后半段路上也有一些野物,几人走路小心了很多。

    突然,三伯爷擡手示意小宝他们停下脚步,自己躬身往前走去,边从腰间拿出一把弹弓,拿着一个小石子,对准草丛中的一个地方一弹,隻听到一阵凄厉的声音,就见几只野鸡飞起来,三伯爷动作更快,一枚石子一只野鸡,三五下全解决了。

    等动静没了,小宝欢呼一声,屁颠屁颠的蹦过去将野鸡都给捡起来,一共有四只野鸡,竟然一只都没逃走,三伯爷果然是十裏八村的第一猎手。

    小宝将野鸡捡起来放做一堆,小叔已经搓好草绳,将野鸡绑成一串,接着朝前走,嘴裏笑道:“这下咱们中午饭算是有着落了。”

    其实他们都带了干粮,不过有野物,谁还吃那干巴巴的干粮。

    三伯爷除了打猎一把好手,厨艺也是,四只鸡烤了两只,还有两只做成叫花鸡,好吃到小宝恨不得将舌头都给吞下去,陈向杰虽然比小宝好许多,但是从他进食的速度来看,就能知道三伯爷的厨艺有多好。

    打了个饱嗝,小宝有些遗憾的看着剩下的鸡肉,脑子还想再吃,无奈肚子实在装不下了。

    “好了,吃太多一会不好爬山。”陈向杰说了一句,将剩下的鸡肉全都给解决了,看的小宝羡慕不已,以前怎麽不知道他这麽能吃。

    吃完午饭,一行人终于见到了憨子,憨子是小宝家乡本地的叫法,真正的学名他还真不知道,长得有点像梅花鹿,但是没有角,走路又像袋鼠,一跳一跳的,胆子小又笨,遇到人就往旁边的草丛躲,也不知道跑,小宝在别的地方还真的没见过。

    憨子的肉很鲜嫩,小宝前世就很喜欢让小叔带着过来打,曾经还买了两只憨子带到省城给彭城吃过,砰地一声,将小宝从回忆中拉回,就见三伯爷已经将那头憨子杀死。

    小叔过去拾起憨子,和三伯爷一起顺着憨子的痕迹走去。

    爲什麽说憨子傻,除了它们不知道跑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它们怕迷路,就会在路上做一些痕迹,有经验的老猎人就能顺着这它的痕迹找到它的老窝,有时候就能见到在窝裏没离开觅食的母憨子,还有一窝小憨子。

    显然,这次的运气就很好,他们见到了窝裏的母憨子,还有三只半大的憨子,三伯爷一枪一个,很快就将憨子都给解决了。

    除了憨子,三伯爷又打了几只野兔,小叔也不差,打了几只野鸡,小宝隻是在一旁看热闹,倒是一会没见的陈向杰,竟然拖了一只小野猪回来。

    看的小宝目瞪口呆,这是什麽情况,难道小野猪不小心摔死,然后陈向杰好运的捡到?

    三伯爷很快就否定了小宝的想法,盯着小野猪的脖子道:“一招毙命,不错。”评价完,立马转身原路返回,“你宰了小野猪,母猪一定会发狂,赶紧走吧。”

    话音刚落,小宝就隐隐听到野猪的叫声,侧头望着三伯爷,就见他挥手示意他还有小叔躲起来,自己拿着猎枪,蹲守在一个地方,等着野猪出现。

    野猪很大,少说有三百多斤,长着长长的獠牙,小宝担心的看了眼站在外面的三伯爷和陈向杰,冲陈向杰喊道:“你站在那干嘛?赶紧躲起来啊!”

    “没事,你躲好。”说着,拿出绑在大腿上的匕首,就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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