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简介
  • 收藏

    兽人之对象臭不要脸

    林煜突然奇想的写了一本兽人文,结果几万字就坑了,被一群读者诅咒书穿了。林煜觉得书穿也挺不错的,至少遇到了自家老攻,不过说好的羞涩腼腆的兽人怎么变得这么不要脸? 比如说在林煜骂臭流氓的时候,萧墨会痞里痞气的说,“是吗?那晚上就让你看看我到底是不是老流氓!” 还有某天林煜觉得自己应该适当的运动运动了,结果萧墨二话不说门一关就把林煜往屋子里拖。 霸道宠溺攻×话痨作死受 霸道总裁高冷攻×呆萌可爱兽人受(儿子) 大约就是小受把自己坑书穿了,后来又把儿子坑书穿了的故事。 又名《书穿之老攻我错了》

    第三章 穿越到奇怪的深林(兽人)

    小说: 兽人之对象臭不要脸 作者:宵宵翼 字数:2060 更新时间:2019-04-25 19:45:53

    还没等林煜开口说话经理就开口了,“欸?林煜你怎么打电话来了?你没遇到方老板?”

    “呵呵,其实你全都知道吧,我扪心自问从来没有对不起过公司,而你们却是这样对我的。我辞职了,反正期限也已经过了,你们也已经辞退我了,贵公司我待不下去……”

    说完林煜就直接挂断了电话,心里也好受了一些,最近一段时间林煜都不想找工作,就当做是旅游给自己放假。

    望着窗外,风景快速向后溜走,人生总有很多说不定的意外。不知不觉中也到了小区门口,林煜下了车,抿着唇走了。

    坐在电脑桌前,林煜看得有些出神,突然想到了什么,打开文档准备继续写小说,却又在下一秒停下来了。

    默默的去了网站,在自己小说下面留了一条言,说这篇文弃坑了。说完了林煜就直接倒在被窝里,用被子把自己整个人都捂住。

    自从前段时候被作者群里的腐女刷了一遍三观,林煜知道了有一种小说类型叫做耽美,虽然一直知道同性恋这个团体,但是林煜没想过小说里的情节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如果群里的妹子知道了的话,说不定会脑洞打开说什么真爱,只把自己的话当做玩笑,因为这种事真的毕竟很玄幻。

    实在是想不通的林煜,翻了一个身直接站起来走进了浴室,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没什么突出的。

    就一个很常见的黑色碎发,偏猫瞳的双眼皮,也没有特别帅,就是皮肤好,又白又嫩,也没什么特别的,身高也就一米七八,女朋友都还没有一个。

    林煜实在是想不明白就连女的都看不上自己,一个男的怎么会看得上自己?其实林煜不知道的是女孩子大多都是不敢像林煜表白,读书期间的林煜比较内向,不怎么参加集体活动,喜欢林煜的女孩子就不敢表白。

    除此以外那时候的女孩子一般都不怎么喜欢太可爱太白的人做男朋友,朋友还好,男朋友嘛就没戏了,再加上林煜的性格,也就造成了林煜至今都还没有女朋友。

    想不通就明天想,林煜觉得自己不能因为别人而让自己陷入苦恼中。快速洗了一个澡,林煜就躲进来被窝睡觉。

    而小说论坛那边炸开了锅,很多人都不敢相信林煜弃坑了,不停的刷新刷新,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一些小可爱可怜兮兮的想让林煜回心转意,一些一直被挖坑不填的作者大大坑的小伙伴,本以为找到一个不坑的大大了,结果还是这么坑,气得直接诅咒穿越填坑去。

    睡梦中的林煜只觉得有点不舒服,翻个身又继续睡着了。只觉得一丝丝凉意袭来,林煜裹了裹被子,嗯?等等,被子呢?!

    一般来说林煜睡相很好,从来不踹被子之类的,睡前什么样,睡醒就是什么样。林煜吓得直接睁开了眼睛,在看到眼前的场景后,林煜有些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

    眼前是整片森林,每棵树都高耸入云,粗壮无比,林煜看到最细的一个树就差不多需要三个成年男子围住。

    这里的花花草草都差不多到林煜腰高,林煜想走一下都会被绊住。让林煜疑惑的是自己怎么到这里的?林煜明明记得自己是在家里睡觉来着。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林煜更加郁闷了,自己还是穿的睡衣,就是整套的皮卡丘睡衣,这套睡衣还是林煜老妈给林煜买的,林煜家里还有一个哥哥,林煜的老妈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可就是没有,最后生了林煜就把林煜当女儿养,不过前段时间飞机出事了,这套衣服也就成了林煜唯一的思念屋,当时林煜的老妈告诉林煜要一直穿这件睡衣,林煜还百般嫌弃……

    唉,有些人在错过了才知道珍惜。林煜抱进了自己,现在就是要找到出去的地方,手机也没有。

    “嘶!”林煜脚下一痛,一看就发现自己的脚心被草割伤了,割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之后就特别痛,早知道就穿双鞋了,可是哪有人睡觉穿鞋的?

    林煜坐在地上,等着伤口自动止血,顺便观看一下周围的地势,不得不说这个真的好奇怪,树木差不多有二三十米,树上的果实也差不多一个炒菜锅大。

    想着想着林煜就有些饿了,林煜昨晚就没有吃东西,中午也因为公司的事也没吃多少,现在突然就很饿了。

    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个不停,周围也没有认识的果子,这荒郊野外的一个人也没有,林煜只能等脚上不流血了再走。

    突然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在快速向林煜靠近,林煜分辨不清到底是从哪里传来的声音,只知道那个声音在快速向自己靠近。

    荒凉的森林里最不缺的就是野兽了,林煜有些害怕,这种快速接近的声音多半也不是人,按这种情况看多半也就是野兽了。

    林煜有些绝望的看向天空,人生感觉很无望,稀里糊涂的被男人看上,稀里糊涂的到了这个鬼地方,马上又要死不瞑目了……

    呵呵,林煜实在是想不到有谁比自己还要倒霉, 死在荒郊野外,还没有全尸,还要忍受被野兽的撕咬,人生的痛无法用语言来述说,林煜绝望的闭上眼了睛。

    声音越来越近,林煜全身紧绷,紧紧的闭着眼,等待着痛苦降临。林煜只觉得一阵风从自己面前刮过,同一瞬间又有一道风刮过,某一瞬间林煜感觉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划过林煜的脸颊。

    那种感觉就好像林煜小时候养的小猫咪一样,赖着自己,每天都要在自己身上睡觉一样,心情好、心情不好的时候都要蹭自己,在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一直打滚卖萌想要逗自己开心,等自己心情好了一些后,就静静地坐在自己身旁陪着自己。

    林煜永远都记得那只小猫咪死了的时候林煜哭得有多凶,那只猫是到了年龄死掉的,从此以后林煜就没有再养猫了,因为林煜搬家了,没有时间陪在猫咪身边,林煜认为没有时间陪它,它也会孤独寂寞的。

    Email
    lovenovelapp@gmail.com
    Facebook主页
    @Lovenovel
    Twitter
    @lovenovel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