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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傲骨

    第一篇:人傻钱多颜狗作家攻×任性蛮横空有美貌巨坑小少爷受 颜狗惹上了难缠的任性小少爷,被小少爷一坑再坑,跪求分手…… 第二篇:……待续

    第一章 随便写写(一)

    小说: 一身傲骨 作者:wuli小恶魔 字数:1733 更新时间:2020-03-05 11:11:10

    “其实,我不想写这篇类似于随笔的日记。”

    下笔的力道很轻了,可还是被笔尖划破了纸页,墨水浸染到了下一页。

    这么粗糙的纸他以前是不会用的。

    他连下一页都不想用了,突然涌上来的怒火让他恨不得把整个本子给撕得粉碎。

    他最终还是深吸了两口气,平复了下情绪。

    这里的日子太过于无聊了,他需要写点儿什么来打发这大把大把的时光。

    随便写写而已。

    自娱自乐罢了,等他离开这个地方,就把这个写满了他秘密的自白书烧掉。

    这东西不会有被世人看见的机会,更遑论那个人。

    捡起地上的钢笔,上面磨损的划痕硌得他指尖不怎么舒服,他以前是绝对不会用这么劣质的文具。

    他宁可不去写东西,放任脑海里翻腾叫嚣的灵感一个个流逝,也绝不会让自己有丁点儿不舒服的感觉。

    现在,他信了,环境是可以改变人的,不得不去适应,不得不去放低自己的底线。

    一个连尊严都差点儿放下过的人,这点儿打击还能承受不住?

    他觉得他应该在开篇先写一封感谢信,扉页寄语往往都得感谢一下对自己影响很深的人。

    感谢那个人,作为他这本永不见天日的书的开篇,刚刚好。

    他现在沦落到了这个地步还没疯,这得多亏那个人,提前给他打了那么多预防针。

    名声地位全被他毁了,最后又来毁了他的人生。

    不感谢一番实在是对不住那人在他身上浪费的时间,还有曾经那真挚的感情。

    “感谢我的宝贝,我的玫瑰,我打算挚爱一生、厮守一辈子的人。

    当然,我现在无法做到爱你了。 但是,我还是想要和你厮守下半生。”

    他的玫瑰很美丽亦很娇艳,不然也不会让他这个见惯了美人的浪荡子一眼就陷进沼泽里。

    他知道自己是个浮于表面的人,沉迷于外在也是他为数不多的缺点之一。

    那身浑然天成的贵公子气质,完美得毫无瑕疵的身材,还有那张被精雕细琢过的容貌,彻彻底底把他征服了。

    他忘不了看见他第一眼的那种感觉,怦然心动之余是想要把最好的一切都奉献给他的迫切。

    然后,他也那么做了。

    他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就接近了他的珍宝。

    那个时候他能利用的人脉、金钱、权力真是太多了,所以,他现在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了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他的宝贝是个家世优越的小少爷。

    不谙世事的小少爷在他热烈殷勤的攻势下,没几天就答应了和他交往。

    他自己也知道,这个过程不会花费他太多的时间,因为没有一个人能拒绝一个事业有成还长得不算差的男人的死缠烂打。

    那是一种虚荣心。

    正如他作品中写得那样:

    “我迷上你的眼睛,只不过它像宝石,若那种熠熠光辉能为我长驻,将满足我全部的虚荣心。

    我想吻到你的脖子,只不过那高傲扬起的直线使我有了挑战欲,我想让它为我臣服成为曲线。

    我困惑于你的叹息,只不过好奇于它是一个迷,一个也许穷尽一生也难以征服的难题。

    我仔细回应你的声音,只不过它能让我学着把一段谎言编织得漂亮温暖,编到自己也能信。

    我不会明白爱是什么。

    此刻所谓爱你,只不过是始于原罪。”

    他是一名作家,年少成名,从底层一步步跻身上层,积攒了无数人脉,声望很高,社会地位颇具影响力。

    他的文风以华丽的炫技为耀,这是谁都模仿不来的天赋。很多时候,他完全可以把要表达的内容简化铺陈开来,可他偏偏写成云里雾里把谁都绕进去的东西。

    因为看着别人把他的文章还有过去所有的作品翻出来逐字逐句的解读,挖掘最深层次的含义,他就觉得很好笑。

    那是他扭曲的成就感。

    他以众人皆醉我独醒为趣,享受着他人的愚昧无知给他带来的快乐,也在内心深处鄙夷着这些给他带来快乐的蠢货。

    不得不说,他就是个极度自负、自我意识过剩的家伙。

    他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过也没有要改变的想法,直到和他的宝贝在一起之后。

    他的宝贝就是个表里不一货真价实的花瓶。

    他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别说弄懂他写的文字了,那个蠢货根本不愿意花费一点时间去看书,吃喝享乐就是他乏味的日常。

    写到这里,他发现自己又把本子给戳破了,墨水一连晕染了好几页纸。

    在这里,再弄来一个这样的本子可不容易。

    他又深吸了好几口气,顺带着捋了捋自己乱糟糟的思绪。

    往上看了眼自己写的东西,本来是打算写一封感谢信,到头来,除了第一句话,其他的和感谢差了十万八千里。

    文笔更是烂到他都不愿再多看一眼。

    他不想像个怨妇一样埋怨什么,这种毫无品位的倾诉发泄对他来说没有多大意义。

    只能一遍一遍地提醒他,他到底有多失败,一手好牌玩成现在这鬼样子。

    这真是他所有作品里最大的败笔。

    和谈的这场恋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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