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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我是两个人的朱砂痣

    温文儒雅大侠攻&单纯懦弱双性受 十年前。 “逸峰哥,你听没听说过,天上一日,地上一年?” “听过,传说罢了,怎么了?” “那,你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如果是真的,我们每年都在过七夕,可是我们过了一年,实际上天上也只是过了一天,也就是说牛郎织女其实天天在见面,我们都被事情的表面骗了,其实他们根本没有我们相像的那么惨。他们其实过得很幸福。”   “逸峰哥,你觉得呢?我说的对不对?”   “也对,好像是这样,我怎么没想到,没想到你这个小呆瓜脑袋也有聪明一回的时候。” “我哪里呆了,不要总敲我的头,会变笨的。”   “本来就不聪明,没关系,笨我也要,”他搂住我,叹息,“所以牛郎织女的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下去,幸福就一定会来临。” 十年后。  “这花灯你还留着,” “是,我一直带在身边,想你的时候就看一看,就觉得,你一直都在身边,只是贪玩跑出去了,真觉得这一刻就像做梦一样,如果是梦,那就不要醒来了,感谢老天,我的云儿回来了,我的云儿回来了……” “不是梦,逸峰哥,这不是梦,这是真的,原来牛郎织女的传说是真的,只要坚持,终有苦尽甘来的一天,我们明年七夕再做一盏新的花灯,不,以后每年都做,好不好?”   “好,每年都做,我们再也不分开了……” 这是一个凄婉的故事,但是苦尽甘来,只要坚持,幸福终将来临……

    第三十三章 程鹏

    小说: 原来我是两个人的朱砂痣 作者:幽谷行云 字数:2045 更新时间:2020-03-24 07:06:24

    我终于又换回男装,将面容和双手都涂黑了,伪装成一个黑瘦的下人,跟着镖师的车队一路前行。

    出城门的时候,门口果然在贴告示戒严,门口通缉的画像里有男装的我和女装的我。

    我瞬间有些绝望,紧张的两眼发花,如果我这次被抓回去,我不知道左炎匡会怎么对待我。

    我甚至觉得直接死了也好过面对他的怒火和报复,他总有本事把我逼的走投无路到恨不得死去,我是真的怕他,这个人带给我的是由心到身的战栗。

    可是竟也有惊无险,程鹏在车队里安了个白嫩的小倌,眉眼是和我有几分相像的,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安排的,过城门的时候被带走问话。

    将门口的兵士都打点一番后,我们才被放出城,那些士兵碍着左贤庄产业的面上没有过份搜查,又或许是已经带走了一个相像的人而降低了戒心,但当那些锐利的眼光扫过来的时候,我仍然紧张的不能自已。

    出了城后,我们马不停蹄的往前赶了一路,我坐在放镖银的颠簸的车架上,看着仍在严格盘查的城门渐行渐远,心里方稍稍安定了些。

    希望越来越多,我却越加忐忑,害怕所有的希望突然落空的那一刻我会无法接受。

    晚上夜宿郊外,今晚星子很少,墨黑的天空如同我心里总也挥之不去的阴霾。

    我看着燃烧的篝火发呆,眼前递过一包熟食和一张饼子,我抬头,是程鹏,依旧手里拿着一壶酒,边喝边大喇喇坐到我旁边,“吃些东西,这次我们要跑南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谢谢程大哥,”我接过吃食,尽管一天的惊心动魄让我不甚有什么胃口,但仍然坚持着往嘴里塞东西。

    我因这个镖队获救,更不能拖慢他们的行程,变成累赘。

    “走镖的生活很是辛苦,常常是要风餐露宿,你可能会不大习惯,”程鹏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我说。

    “我不怕辛苦,”我只怕无路可走。

    我边吃边打量身边的人,“程大哥好像一直在喝酒,可是奇怪的是都不见你醉的,”我有些好奇的问。

    “呵呵,我是天生的酒缸,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醉,这辈子还真想试试醉生梦死是什么滋味,”他洒脱一笑,“不过我喜欢酒的味道,辛辣入喉,痛快,特别是醉仙楼的状元红,可是远近闻名的,那味道……啧啧,一口赛过活神仙……呵呵……”

    于是开始摇头晃脑吟起诗来,“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说完对月相邀,大饮一口,喝完又嘿嘿一笑,说,“我会就这么一首。”

    “我从小体弱,也没有什么酒量,爹爹不愿让我喝,不过爹爹喜欢酿桃花酒,我倒是从小喝到大,不过每次只许喝一两盅。”

    我微笑着看他,有些羡慕他的洒脱不羁,“桃花酒是甜的,比不得烈性的烧刀子状元红之类的,可惜,以后再也喝不到了……”我语气里透出一丝伤感。

    “你爹养你养的倒是精细,我们兄弟五个都是胡打海摔惯了的,小时候还亲厚些,大了就开始各怀心思,现在见了面,也不过是客套两句,现在就只有我和逸峰还来往甚密,其他的多年不见都已经生分了。”

    他开始回忆起年少时代,“左贤庄建起来之后,我选择了走镖,虽然辛苦奔波,但我不喜欢杀人,也做不来勾心斗角,还是觉得这样最是自在。”

    他叹了口气,“说起来,其实我们几个都比逸峰幸运的多,逸峰因为从小武学天资太高,所以注定是要为左贤庄杀人。”

    “其实逸峰天性纯良,又怎么会喜欢,我还记得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吐的脸都青了,足足梦靥了一个月,只是这世道,能活着已是不易,又怎么由得我们选择……”

    我静静的听着逸峰哥的过往,心里泛起酸楚的疼痛。

    我看到的逸峰哥平淡睿智处变不惊温和儒雅,却不知道他年少时也曾因为初次杀了人而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那时候,没有人会疼惜会在乎这个孩子是否会害怕会伤心会难过。

    我从小被父亲保护的滴水不漏,而逸峰哥却是在无人问津的艰难岁月里摸爬滚打着长大,并且长成了这般出色卓越。

    能和他相遇并且做成恋人,我觉得即心疼又骄傲。

    “程大哥有喜欢的人吗?”我有些好奇的问,不知道活的这样随性的人会被什么样的人拴住心。

    “喜欢的人?呵呵……当然有,而且还很多,”程鹏无所谓的笑着说。

    “很多……”我有些无语的看着他。

    “是啊,我常年奔走各地居无定所,几乎每个常走动的地方都有个红颜知己在等着我,呵呵……”

    他盘腿坐着,仰头看只在云里留下一片模糊阴影的月,“在我看来,你们这些嚷嚷着从一而终,一生一世的人才叫奇怪。”

    他对月举起酒坛,“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苦短,本就该潇洒恣意,尽情享受,被情爱束缚住,简直是得不偿失。”

    “不过虽然觉得逸峰挺傻,不过我这个做大哥的,也会尊重他的选择,圣人不是都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们都对自己的选择乐在其中吧。”

    我看了他半晌,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没有再说话,低头拨弄篝火,时不时加根木柴。

    或许他是对的,人生在于选择,只要不违心,任何选择都是值得尊重的。

    或许真的是我们痴傻,但我真的觉得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才是世间最幸福的事。

    此生此世,我从未后悔与萧逸峰相爱,这就够了。

    我正想事情的时候,来顺匆匆跑过来,神色焦急的说,“程少主,有人马追过来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会到这里。”

    我瞬间惊的站起来,六神无主的看着他们。

    程鹏站起来朝队里的人喊,“小李,拿份干粮和衣物过来,”然后又从身上掏出一袋银子同小李拿过的包裹一同塞给来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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