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她
小说: 我与她的恋爱战争 作者:灼月 字数:3027 更新时间:2020-08-10 00:07:32
“都0202年了,不会还有男的以为女生和女生在一起是因为没尝过那玩意的好吧?拜托,电动的比你强多了。”
这句话来自于某个大大咧咧的好兄弟段誉的空间转发。
本来也没什么,但前言中有提到伍巧兮这女的干的好事——背着我找男朋友,那就不得不唠叨两句了。
应该是18年,我刚上大学那会儿?时间久远,记不清了。那时我和她还不是情侣,比普通闺蜜要好一点的关系?(放屁,那时你单恋她好几年了。)
那时的聊天很日常,偶然听到她说自己交的男朋友不合适分手了,我才知道她在朋友介绍的情况下交过一个男朋友,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来着,三观不合就分了,有一说一,当时我挺难受的,因为我自己虚荣的关系早就把她划为我的女朋友了,甚至还和闺蜜们吹嘘过,但她却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交了男朋友。
然后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也迎来了所谓的“人生巅峰”桃花期。
18年的冬天,被我删掉好久的朋友又重新找了回来,他建议我去做陪玩,反正也是闲着便答应了,于是我便开启了在冬夜的顶楼缩着手打游戏的惨淡人生。
在除夕之夜我被人表白了,在死缠烂打的恳请之下我和盛恩惠在一起了。但两人的关系并没有多亲密,甚至我感觉到了敷衍,那时我还不明白这是所谓的海王,只是自己也冷淡无感,后来也因为一些难以启齿的事分了。
应该说我渣吗?我知道自己不喜欢他,但还是答应在一起了。在和盛恩惠在一起时我找到了另一个有好感的男生孟星辰,是陪玩的公会群里认识的,两个人总是玩闹搞事掐架,熟络了之后他便老爱打视频来吵架嘲笑,彼此竟然也有了好感。后来就如你所想了,我无缝衔接了,我真的喜欢他,那是一种强烈的想要在一起的冲动,但结果还是分了,说来也好笑,败给了年龄差。
其实在孟星辰之后还有一位周风眠,但我明白他也是海王级别的,而且试探也够了,没必要再继续下去了。你问我在试探什么?
我是不是不可能喜欢男生?我是不是有病?如果有特别喜欢的男生那我是不是不会喜欢女生了?如果我当着她的面处男朋友她会不会在意?
结果证明,我错了。当初的我甚至想和孟星辰不顾一切地私奔,想象中爸妈的责骂没有拦住我,家人的苦口婆心也没有劝阻我,世人的冷嘲热讽也没有妨碍我,唯独她站在角落冷冷地看着我,“这就是你啊。”
心似猛地被揪住,呼吸不上来,眼泪大颗大颗地向下掉,浸湿了整个枕头。
那一刻我明白短暂的欢喜不过是被所谓爱情冲昏了头,唯独只有她能让我产生长相厮守的感觉。
再后来有烂桃花我也回绝了,“我有女朋友,我喜欢一个女生,抱歉。”
这件事也让我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人祝我幸福,表示能够接受百合;有人骂我神经,不喜欢也不要拿这种理由当借口;有人肆意调笑,不介意我和她一起。
真的,真的,我住在一个小县城,而且我是回族,思想是要多保守有多保守了,我从小到大没有听说过txl这种东西,直到初中被我的同桌,同学给“带坏”为止,那一刻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那时我知道了bl,我欣赏两个男孩子之间的爱情,我觉得他们是凄苦的又是唯美的,比起自己找一个男朋友我更愿意把资源让给他们。
我对gl不感兴趣,我甚至以为它这辈子都与我无关。可是在三年后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而且发现自己也属于这一类。所以我慌了,我开始逃避了,我用了两年说服自己不喜欢她,然后用了两年疯狂地表白。
“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这么痛苦?”
“为什么会喜欢上她?”
“为什么?为什么?”
我没有答案。我不知道为何,我不想去面对世人的流言蜚语,不想被人指指点点,不想让父母觉得自己养了个怪胎,我不想的啊,可是我有错吗?
“不是txl,而是喜欢的人恰巧是同性而已。”我喜欢这句话,但另一句话更适合我,“我不是百合,我只喜欢她一个。”
确认自己的心意之后,我会本能地“好色”——去看漂亮的小姐姐和帅气的男孩子,但心动的感觉却消失了。
…………
我和她从初中时便认识了,那时她似乎被人冷落孤立……而我是个憨批,全班54个人,除了花钱买进去的九人,我是垫底的存在。说实话我并不聪明,所以上这所谓的私立学校,进行单独的考试已经让我绞尽脑汁了,之后的人际关系交往我也不敢靠太近(关于为什么之后会有解释),所以我只是顺从自然,她的旁边正好有空位,我便坐在了她的旁边。
而那只是刚开始而已,老师会调座位,于是我便和话都没搭上的她分开了,当时我觉得她长得挺凶的,像城里的孩子,而我是个没有脱离农村土气的傻蛋,所以也没敢搭话。
发现她似乎是被孤立后,内心无法言喻的情绪在涌现,“我想和她成为朋友”,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感同身受,年仅11的我经历了两次校园欺凌,所以我痛恨这种类似的冷暴力。
但她比我想象得要坚强,也因此更加吸引我。最后我和她成为了朋友,带着其他女生打成了一片。我们在12年的夏日树荫下东聊西扯,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个没完,树上的知了静静地看着,天上飘过的云朵也因为我们的“黄段子”加速飘过。
也是那几个夏天,让我从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变成了满肚子坏墨水的“小黄人”,后来我们毕业了,我以还不错的成绩升到了这所私立学校的高中部,而她…再不见了踪影。
当时我没有独立的手机,连QQ号也是老爸帮我申请的,得在家里的电脑上才能登陆。
而她灰色的头像在两个月内没有闪过一次…直到我陷入绝望,想要放弃自己的人生时,她重新出现了。我想,是她出现的时机太巧,我才会放下一切,擅自动了心。
2015年的9月16日,进入高中军训的我每天像一条死狗,拖着疲惫的身躯骑着自行车骑二十多分钟才能回到家,拿出死缠烂打得到的属于自己的手机,找到为数不多的联系人之一。
“今天过得怎么样?吃饭了嘛?”
那个号是我帮杜疯子申请的,他不常用,我自己的号和老爸关联着,怕被发现迫切地联系一个人,于是便用了那个号。
“我在拉体能,可比你累多了哦?饭没胃口吃,不过你别担心,我不会饿着自己的。”
像这种长段的回复我能开心得要死,当时我只觉得是失而复得的喜悦,从未与喜欢扯到一起。
但是啊,毕竟是长大了,要背的东西多了,要思考的事情也多了,班上有人搞对象,牵手,拥抱,亲吻,男女之间的爱情...
奇怪,为什么会想到她呢?
那晚我做了个梦,是世人俗称的春。梦,梦里我想扑倒她,但被她一个过肩摔狠狠砸在了地上,吓得我魂都要散了,不是因为那种做了噩梦一般浑身冷汗四肢抽搐的感觉,而是因为对象竟然好死不死是她。
不可能的吧?一定是因为没有男朋友,才把比较man的她当成了对象,罪过,罪过。
我就这样“罪过”了两年,最后认清这tm就是喜欢,没有第二个人能让我这般趋之若鹜,飞蛾扑火了,这句话在今天也适用,孟星辰这个让我唯一动心的男人也不配,难道这就是初恋的伟大力量吗?但她并不是我初恋啊,所以我对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格外恼火,因为我无法得到她的回应,我只能成为一个闺蜜的存在,这一点让我恨不得重新投胎再世为人。
可是我是多么低微鄙陋,自私恶心的家伙啊。
我不断地对她说“喜欢”,不停地告白,一次,两次...次数多到数不清,渴望着小说情节能够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可真是个混蛋。
“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真的?!”
“嗯,闺蜜的那种。”
这段对话让我曾彻夜痛哭,她可真是个折磨人的高手,没事,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喜欢她的。
就这样,我的告白持续了两年。至此,我和她已经认识七年了。其实有个很可惜的事情,报考大学,她本来说要上我们本地的大学,于是我的志愿也多了那一所学校,但我可以走更好的地方,她的志愿便也多了一个上海的,离我想去的浙江很近很近。
最后她选择了待在本地,而我去了浙江,每每想起便要骂骂咧咧咬牙切齿。
下一章是什么呢?要看看她的告白吗?我和她都是无药可救的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