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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兔驯养计划

      剑圣(欧阳兰亭)×魔主(宁红歌)   即使人之初性本恶,但后天教育才是最重要的,坚信此点的欧阳兰亭(感情白痴数学家)穿越到了异世界渡劫失败的剑圣欧阳逸身上。   因为多年前为了尽快化神,曾窥探天机,那时欧阳逸得知第二十六代魔主将降临世间,并会在人间掀起腥风血雨,于是他前往转生之地,并找到了眉心有曼珠沙华印记的婴儿,但是那时他没忍心下手,导致未能化神成功。   兰亭找到了宁红歌,并让他叫自己叔叔,计划照顾他,给他找学堂,找武堂,致力于将他培养成德才兼备,文武双全的好人!并将此计划命名为:《小白兔驯养计划》   可到头来,这个世界的字,他认不得,家务一窍不通,一身出神入化的剑术也不会教,还经常被骗,到底是谁照顾谁啊……   “红歌儿,这饭水多了还是少了?”   “宁宁,这是什么字?”   宁红歌任劳任怨,成为了终极小保姆   最后,兰亭的小白兔驯养计划会成功吗?

    第五章 行至小镇

    小说: 小白兔驯养计划 作者:唐小千 字数:2035 更新时间:2020-11-09 01:26:49

    落于小城镇不远处的林子中,欧阳兰亭戴好帷帽,与宁红哥一起装作行路人进入了这个人气儿颇高的地儿。

    陌生的面孔,大相径庭的装束,两人一经牌坊,便被临街店家,过路百姓所注意。

    欧阳兰亭有点儿不适应,弯腰小声对宁红哥说道:“红哥,你看一下,哪儿有酒店·····不,是客栈,哪里有客栈,还有吃饭的地方。”

    宁红哥眉梢挑起,“你不识字?”

    “不是告诉过你吗?我是被人从很远的地方带过来的,你们这儿的字,我当然不认识。”

    “那你怎么会和我说一样的话?”

    “这······反正我忘记了,要是不想晚上睡地板,就给我好好找。”

    宁红哥吐了下舌头

    好像被小屁孩轻视了,欧阳兰亭鼻子皱起,心中默念‘不跟小孩计较······不跟小孩计较’

    走过一段路,宁红哥瞧见一家成衣铺,一个小伙计正拿着一件做工精美的外袍站在门外招呼客人。

    欧阳兰亭立即牵起宁红哥的手,向店内走去,却被小伙计直接拦了下来,“客人,这个孩子是·····”

    “我侄子,路过此地,给他买几件衣服,难道在这个地方买几件衣服还要盘问?”

    小伙计头头脚脚给两人看了个遍,才不情愿地允许他们进去,而且还亲自跟着。

    “掌柜的,这位客官要给他侄子买几件衣服。”

    掌柜一眼便瞧见一身黑衣的欧阳兰亭,虽未露脸,但身姿翩翩,玉树临风,便热情上前招呼。

    走近了,掌柜的注意到欧阳兰亭的帷帽纱帘和衣袍,均是上等的黑金真蚕丝制成,冬暖夏凉,水落不浸,火烧不毁,千金难买。

    “这位客官,想要制衣还是成衣,制衣的话小店只需要三天时间。”

    欧阳兰亭见掌柜的倒是热情好客,刚才的不满也便散去。

    “适合这孩子穿的,都拿出来看看。还有,适合我的,也拿几件,不要黑色。”

    是一个大单子,掌柜的立马回头吩咐店里的另外一个伙计去后面,将材质最上乘的衣服拿出来。

    欧阳兰亭四处张望,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个世界的服装店,柜子中有一摞摞的布料,对门墙壁上挂着几身已经做好的衣服,老人、小孩、男人、女人的服装各一种,样式精美,多为素雅色调,倒是符合他的品味。

    很快,店伙计端着比他头还高的衣服托盘,小心翼翼地走出。

    几身衣服在柜台上一字排开,适合宁红哥的衣服有三套,而欧阳兰亭的衣服要多一套。

    欧阳兰亭一眼相中了云纹月牙白的那套,银灰那套也不错,这两件红绸外袍材质顺滑轻薄,很适合当睡衣。

    “我要这两套,还有那两件红的,不过要改一下,袖口和腰身都要缩窄,长度也要减到脚踝,前面加上几颗纽扣,红哥,你呢?”

    宁红哥看着天青色、玄色、黄色三套,直接将黄色排除,天青色他也不喜欢,“我只要这件。”

    “黑色?”欧阳兰亭拿起宁红哥选中的这套,材质挺好,款式也不错,袖口,下摆均有海波样银朵绣纹,很是精致贵气。

    ‘到了华都再给他买几套别的颜色的,这套就先将就穿着。’欧阳兰亭思忖片刻便付了银子。

    掌柜的很是高兴,想来这小城镇卖衣服一天也挣不了多少钱,而欧阳兰亭一次付的钱就相当于这个小店好几个月的销售额。

    “那客人请到后面,裁缝要给两位量量尺寸,如果不符,就要修改。”

    欧阳兰亭点点头,便随掌柜到了里屋,裁缝是一个约莫四十出头的男子,脊背有些弯,想是常年伏案制作,劳累所致。

    那裁缝拿着一根量绳,三下五除二便量好了尺寸,低着头缓缓说道:“好了。”

    掌柜和裁缝师傅轻声交流了几句,对欧阳兰亭说道:“公子,这位小少爷的衣服是合身的,您的这些衣服都需要调一下,明早来拿就行。”

    “行,我们正好要在这儿休整一夜,掌柜的,你知道这里的客栈和酒楼在哪儿吗?”

    “沿着这条街一直往东,街道拐角,一眼就能望见。”

    “嗯,谢谢掌柜的。”

    两人走出店门,欧阳兰亭还顺道在隔壁买了鞋子,给宁红哥配成一整套。

    宁红哥无意精挑细选,匆匆选了双合脚的,两人一路往东,很快看到了客栈,而酒楼就在隔壁。

    欧阳兰亭虽然肚子饿,但想起成衣店小伙计的眼神,又看了眼宁红哥,‘看来还是要先把他收拾一下·····’

    “我们先去客栈。”

    “你不是饿了吗?”宁红哥反问道。

    “但你现在这副模样,酒楼恐怕不会让你进。”即使进去了,也难免要遭受别人轻蔑的目光。

    宁红哥低头,看着自己挤出布鞋的脚趾,的确,人对人的第一眼判断,都是从外貌开始的,任谁也不愿如此邋遢肮脏的他迈进门槛。

    到了客栈,欧阳兰亭直接要了一间上房,与宁红哥同住,其实最主要的是,只有上房配备浴桶,还有店伙计烧热水。

    走进门,欧阳兰亭里外转了一圈,和现代的酒店套房很是相似,卧室、书房、浴室·····一应齐全。

    欧阳兰亭往床上一坐,虽然比之现代的床铺有些硬,但铺上床褥也还算松软。

    宁红哥见欧阳兰亭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孩,四处瞅瞅看看,不知怎么了,嘴角竟不自知地扬起。

    放下包袱,宁红哥也随意走走转转,这是他第一次出城,如果是寻常小孩,一路走来恐怕会亮着眼睛惊呼,但是宁红哥的心情却没多大起伏,顶多见到没看过的,多瞅几眼罢了。

    半柱香的时间,店伙计便将浴桶倒满了水。

    “公子,还需要其他的吗?”

    “暂时不用。”

    “好,有需要直接摇铃。”店伙计指着门框说道。

    欧阳兰亭抬眼一望,见门框之上挂着了一个铜铃,系着一条麻花红绳,颜色已淡,铜铃穿孔处已有斑驳锈迹,看来悬于门上已有数年。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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