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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你啊

      我喜欢你啊 短篇合集,都是小甜饼。   1.情敌他是万人迷   情敌他是万人迷,而我,是万人烦   2.我成了前男友他后爸   分手之后我嫁入了豪门   3.种马男主爱上我   我一直以为我是主角,原来我只是个炮灰   4.失忆后我成了人生赢家   失忆后我发现自己结了婚还生了娃 5.待补充   ps:具体短不短看作者脑洞,但确实是合集   作者深度受控,全部主角都是美强苏,本文集狗血,苏,雷于一体,慎点。

    第十七章 情敌他是万人迷17

    小说: 我喜欢你啊 作者:叶飘落的殇 字数:2048 更新时间:2021-04-16 17:40:16

    杨胥的伤并不算重,只是两只脚全部扭伤,让他行动不方便,除此之外都是坠崖时的擦伤,最严重的就是脑袋后面,孟卿看了,大约有一寸长的伤口,还肿了一大块,若不是杨胥福大命大,只怕当时就要交代在那了。

    比起杨胥那一身说轻不轻,说重不重,只是极其妨碍行动的伤,孟卿的右手伤的才更严重,第一次看见孟卿手臂上那狰狞的伤口时,杨胥浑身的气压立时就低了下去,还是孟卿极快地开口说那伤了自己的人已经被杨胥杀了,他周身温度才稍稍上升了点,只是那眼中情绪依旧复杂。

    孟卿的右手大概是废了,一剑贯穿肌理,之后又在山崖上拉拽杨胥的时候撕裂,哪怕他手里的金疮药再好用也不可能让他彻底恢复,尤其二人此刻都属于伤残人士,根本没办法离开这茅草屋,只能暂且在这里养伤。

    “废了就废了,没了右手我还有左手呢,而且你看我一只手做事不也挺利索的吗。”孟卿本人是这么对杨胥说的,杨胥未发一言,只是在那之后更加积极地配合孟卿给自己上药,以及认真地给孟卿上药。

    终于在三天之后,杨胥能下床了,孟卿再次感叹杨胥真的是命大,那脚肿的他都快怀疑双脚骨头断了,他居然养了三天就能下床——虽然走路还是得让孟卿搀着或者拄着拐杖。

    从那天开始做饭就变成了杨胥的活,孟卿也终于能好好养自己的胃了,杨胥的手艺是真的好,不愧是在那不靠谱的师傅的养育下还能长大的神人,第一次吃上杨胥做的饭的时候孟卿险些热泪盈眶。

    “真香。”孟卿觉得自己不能再敌视杨胥了,他又是救自己于水火,又是亲自给自己下厨做饭,长这么大除了爹娘,根本没人对他这么好过,就为了个根本不喜欢自己的温如辰,不值得。

    杨胥犹豫了一下,抬手揉了揉孟卿的头发,已经可以熟练地笑了,“好吃就多吃点,我多做了一些,不用怕不够吃。”

    “嗯嗯。”孟卿根本就顾不上说话,跟食物战斗才是他应该做的事,因此被摸脑袋这种平常绝对会让他炸毛的事也被他忽略了,直到杨胥成了习惯他才反应过来,也已经不赶趟了,因为他自己也形成习惯了。

    等到杨胥恢复到不用拄着木棍也能走路的时候,去林子里捡柴和摘野菜打山鸡也都成了他的任务,孟卿手臂上的伤口其实已经愈合了,只是杨胥不想孟卿动手干活,他只希望孟卿一直做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就足够了。

    “你回来了?”杨胥不想孟卿干活,孟卿也不可能真的什么都不做,那样他自己也过意不去,但是他们两个人的生活极其简单,也就吃睡两件大事,吃被杨胥承包了,孟卿能做的也就是些洗洗涮涮打扫房间的事,此刻他正把洗好的衣服晾起来,就看见一个身影从远处走来。

    杨胥早就不穿那白衣服,穿的是孟卿用在茅草屋里发现的针线和床单勉强缝制的衣裳裤子,深色的,在林子里行走方便,孟卿不会做衣裳,这完全是按着他自己的衣裳摸索着缝的,他右手不便,只能用左手使针,做出来的衣服丑到极致不说,针脚处还因为来回缝了太多遍硬的都硌人。

    饶是如此,杨胥依旧喜欢极了,若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甚至想把这件衣服珍藏起来,完全不舍得穿。

    而且不得不说,人长得好看,哪怕披块麻布在身上都好看,孟卿看着杨胥穿着那四不像的衣服,这般感慨道,哪怕此刻杨胥身后背着小山一样高的柴火,一手拿着野菜,一手拎着两只山鸡,他依旧俊美地好像世外高人,就好像他们不是被迫掉到山崖下,而是有心在此隐居似得。

    “我回来了。”杨胥上前抱了孟卿一把,每天回来看到孟卿,听他说一句“你回来了”,杨胥就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抱一抱他更是让杨胥精力旺盛,他觉得自己现在猛地都能打死一只老虎。

    被抱已经成习惯了,第一次被杨胥抱的时候孟卿还有些手足无措,为了怕被杨胥看出端倪生生忍住要跳起来的脚,而这么多次过后孟卿觉得跟自己抱自己也没什么区别了,就任由杨胥抱了,反正在对方看来他们是夫妻关系,摸摸抱抱都是正常的,不过此刻孟卿显然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件事。

    这茅草屋什么都齐全,唯一缺了一样,竟是没有劈柴用的斧子,当时孟卿想起厨房那些码地整整齐齐地被劈好的木柴还有些懵,既然没有斧子。这些柴是用什么劈开的?

    最后还是杨胥解决了孟卿的苦恼,只见他拿起那在孟卿手中软的跟根面条似地软剑,两三下便劈好一根柴,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内力恢复了,只可惜他失忆的同时连武功招式都一起忘了,如今有了内力也就好像婴儿身怀滔天巨款,他根本不知道怎么用,一切都靠本能。

    “好啦,快点做饭吧,我都饿了。”杨胥抱了就不松手,孟卿只能推了推他,有些无奈。

    杨胥顺着力道松开了孟卿,低头就看见孟卿白嫩的手臂,他的右手依旧用白布缠着,虽然愈合却不能太过使力,每次看见都让杨胥心里一阵胸闷,恨不得受伤的是自己才好。

    “嗯。”杨胥应了,还是轻轻摩挲了一下孟卿手臂上那不甚清晰的牙印,这是他留在孟卿身上的印记,也是他们曾经亲密的证明。

    孟卿被杨胥摸得痒痒,笑了几声,赶紧抬手想帮他把背后的柴卸下来,杨胥哪里肯让孟卿沾手呢,在他伸手的第一刻就把背上小山一样的木柴摘下,几步走到大锅旁边,“你好好休息,我做饭了。”

    看着杨胥利落地生火做饭,处理山鸡野菜,一举一动完全看不出曾经武林第一美人的风姿,完全的乡下农夫形象,孟卿却觉得,这样的生活似乎还挺好的,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似乎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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