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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年犹未晚

    不着调的犬系霸道总裁×更不着调的猫系宅男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只是一个喜欢瘫在懒人沙发上,看番打游戏的普通上班族,居然会被自家公司总裁纠缠不休。那个衣冠楚楚的林白洲,非要死乞白赖的让我对他负责任。最诡异的是,这个总裁,他居然不是人!” -林白洲:“安景,我在这世间活了四百年,说不定就是为了遇见你。” -安景:“肉麻死了,你这台词是从哪里抄来的吗?”

    百合山坡 其一

    小说: 百年犹未晚 作者:banana冰棍 字数:1753 更新时间:2021-06-30 02:52:46

    [1944年7月,波兰]

    赫尔曼疾步走过灰土飞扬的路面,踏进了实验室的大门。

    门口持枪的士兵纷纷立正,抬手行礼:“报告中校,手术已经完成了。”

    他点了点头,狼一般的绿色眼睛里闪烁着不可名说的兴奋。

    他拍了拍军服上的灰尘,从上衣口袋里拿出手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他一贯注重自己的外表,尤其是在重要的时刻。

    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围在一张病床前,用英语小声交谈着,赫尔曼用德语厉声问:“结果呢?”

    那些人见了他,脸色忽然就变了,一个二个都低着头,愣是不肯开腔。

    赫尔曼推开那些紧张到脸色发青的英国佬,走近病床,只见上面躺着一个早已没了呼吸的女人,她的神情扭曲,一看就知道是在死前受到了巨大的折磨。

    他深吸一口气:“死了?”

    “是的,中校,我真的很抱歉……”

    “不不,先别急着道歉,”赫尔曼突然温柔地微笑起来,“自从我请您来帮助我进行关于‘长生’的实验,已经过去多久了?”

    医生颤颤巍巍地说:“报告长官,已经过去一年了。”

    “是啊,我被调任到这里也已经有足足一年了。那么我再问问您,在这漫长的一年里,有多少俘虏被送进了这间实验室呢?”

    “报告长官,有327名。”

    赫尔曼背着手,优哉游哉地在这几个人面前来回踱步,军靴发出令面前的人们惊心动魄的声响,他说:“我亲爱的医生,您知道在这个集/中/营里,我是最好说话的人。您瞧,面对着你们这些了不起的知识分子,我不仅没有把你们丢进毒气室,反倒是用好吃好喝的把你们供着,你们的待遇可比那些看管都要好不少。为什么呢?因为我非常欣赏你们的才华,你们那聪明的脑子。”

    “非、非常感谢您的……”

    “那你们这帮婊/子养的畜生居然连这么点事情都做不好!”赫尔曼突然暴怒地高声咒骂道,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腰间的配枪,对准了他们,约翰逊等人吓得几乎快要坐在地上。门外的卫兵听到声音纷纷冲了进来,也被眼前这幕吓了一跳。

    赫尔曼神情狠厉而阴鸷:“现在,各位都认真地听我说,我的耐心和时间都非常有限,你们最好全天二十四小时都把精力放在我布置的任务上,我再给你们一整年的时间,如果仍旧做不出成果,你们就等着被带去毒气室和行刑场吧。”

    说完这番话,他见那几个人早已经被吓得面无人色,内心积攒的怨气终于发泄了一些。

    他收回枪,用手心抹了抹自己的头发,整理了下军服,紧接着露出自以为和善的笑容,对着门外的士兵说:“再去拖几个在农场劳动的小妞进来,对了,我喜欢黑发的,比较聪明。”

    那两个年轻的士兵面面相觑,转身离去。

    赫尔曼中校年仅24岁,和他俩年龄相仿,军衔却有着天差地别,正是因为此人做事毒辣,才能受到上边儿的赏识。

    虽然已经认识了一段时间,这里面不少军官还是难以接受他正在做的实验,可明知道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他们这些下属也只能硬着头皮照办。

    -

    赫尔曼是个非常自信的人,他知道几乎所有人都不赞成自己所做的事。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件事只是看起来不可能成功,因为他曾经在中欧某个村子里见过一个活了三百年的女人。

    他在战场上经历了数年的磨砺,见证了无数的死亡,尤其是年轻人,他们不应该只停留在十几二十岁的年龄,他们明明还应该为帝国鞠躬尽瘁好几十年。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赫尔曼联想到自己,或许某一天就得了急症去世,可他知道自己应该活着,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生命比其他人更加重要,尤其是比那些劣等/民族高贵得多。

    长生不老,取代了晋升为上将,成为了他新的梦想。这个梦想是如此的伟大,以至于其他人都理解不了。可一旦成功,那将会超越一切科学发明,成为人类最了不起的成就。

    不过直到战争结束,他的这个野心都没能实现。

    在逃跑的前夕,他枪杀了所有知情人士,烧毁了实验楼,带走了全部研究资料,在敌方军队到来前就连夜逃离到海外。

    他把自己比作偷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是在为世界做出贡献,因此对于因此丧命的人,他毫无罪恶感可言。

    即使经过了十五年的四处漂泊和躲藏,他的渴望也是有增无减。

    1960年,他带着资料偷偷搭上一艘远洋轮船,来到了位于南半球的阿根廷。

    几乎没有人会搜查到这里,因此清净至极,他找到了个村庄住下,此时他已经四十岁左右,原先的傲气也被磨灭了不少,他想要在这里安安静静研究一段时间的资料,等到有了成功,他再离开。

    可因为适应不了气候,他在第一周就出现了严重的水土不服,胃里抽筋似的疼痛,在床上吐的天昏地暗,他从来没有这么痛苦过,几乎以为自己快要死掉时,却被隔壁的人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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