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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欲玫瑰

    黑化疯犬x无情白猫 一句话简介:主导者用锃亮的皮鞋撩开了疯犬的西服 邬渠和付守渠结婚了,没有人看好他们的婚姻。因为他们的感情是不平等的,付守渠当年追邬渠追得满世界都知道,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他,为了邬渠还改了自己用了十八年的名字。 他想一心一意爱邬渠,可邬渠并不爱他,二人23岁结婚,结婚十年,只当他是条听话的狗,事实上付守渠的确逆来顺受,无论邬渠怎么谩骂他怎么侮辱他,他都一声不吭地受着。只是付守渠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这些年的容忍没有换来邬渠的心软只换来了离婚协议书。 离开了付守渠的邬渠过得并不好,却也没留恋过当初的生活,起先是发现独居的门口多了一张字条,不属于家里第二个人存在的痕迹,被清洗干净的隔夜脏盘,这一切都在告诉他一个事实,他的一举一动都被潜伏在黑暗中的人监视了! 忽然有一天,藏在黑暗中的人缓缓走到他的面前,咧出一个渗人的笑容,他才知道,忠犬……黑化了! * * *痛苦和绝望回敬你,推你上神坛,我独自腐烂。——付守渠 /忠犬也有翅膀,却只能下坠/ /你是我的半藏品,可破坏,可丢弃/ /总会有人爱你,病态地,贪婪地,绝望地,疯狂地爱你/ 此文三观不正,慎入!

    第001章:序

    小说: 爱欲玫瑰 作者:染家五爷 字数:2050 更新时间:2021-11-03 18:24:23

    我不是一个好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确有恶劣因子在的,这一点我很有自知之明。

    看到街边有乞丐我会揣测他那双断腿的真实性,是为了博取同情心赚取钱财,毕竟常年呆在那儿也没有换位置的打算,不知道该说是蠢还是可笑的念旧。

    那个天桥是我晚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又一次路过那两个乞丐,这回他们旁边多了一个身材瘦小的男童,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头发很乱,灰头土脸,面黄肌瘦看起来就像是很长一段时间没吃过饱饭。当然这不关我什么事,可就是因为我这多事儿的眼睛,导致我十分倒霉地被一只脏兮兮的手抓住了裤脚。

    ‘啊西,真烦’

    我在心里默念着。

    ‘难道你不知道乞丐的准则就是趴在地上用卑微低贱的目光乞讨,而不能上手吗?’

    我不禁感到烦躁,我最厌恶别人随意触碰我,更何况这条裤子还是我昨天新买的!这个连饭都吃不起的家伙知道我这双腿覆盖的布料可以卖到多少钱吗?!我低头盯着那个小乞丐,他似乎是被我有些阴恻恻的目光吓到了,连忙缩回了手。可我的裤子已经无法挽回地迈入了废弃区,意味着我将没有任何好心情会再次穿上它,它的下场除了垃圾桶再没有别的归属。

    小乞丐瑟缩不安地看着我愈有狂风骤雨之势的郁沉表情,我往前踏了一步,旁边年长的乞丐似乎也知道发生了什么,都紧闭着嘴没有说话,而当我隐隐怒气未消准备发难时,身后一道陌生的声音叫住了我,准确来说,是在跟我打招呼。

    “邬渠!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

    他成功打断了我内心升浮的躁乱,令我回想起面对他人必须强制摁耐在内心深处翻涌波动的黑色暗潮。他们都认为我是个谦谦君子,什么多金好人,温润有礼,一些字符组合形成的某种含义没有任何评判标准,实际上我不符表面,这么多年来从未败露过,我早已经如鱼得水,得心应手。

    几乎是习惯性地调整好适当的表情恢复成社会精英的样貌后,我顺着音源看去,说话的是个穿高奢服的男人,那张白净的脸可以用陌生来形容,我扶了扶架在鼻梁上的金边镜框,路灯照射下来的刺眼白光从我的镜片上飞速闪过,同时我不动声色地在我的脑海里回想这张脸。

    高挺的鼻梁就像是整容院里的标准模板,眉骨突出和深邃的眼窝让他看起来像个混血儿。那双犹如秋天落叶的褐色瞳孔正映着我含着礼貌得极为逼真的微笑面孔。

    不认识。

    没有一丁点印象。

    “你不认识我了?我们不久前才见过面。”他走上前之后,灯光被他高大的身体挡住大半,我半侧身躯被迫融入黑暗中,不喜欢与人过近接触的我下意识撇头皱眉,视线却无意间透过他衣袖的缝隙,扫到了路灯下站着的一道略高的黑影。

    ‘嗯...那是什么?’

    有点像不明所意蜷缩在微弱白光里汲取灯芯那点儿可怜温度的竖立异形,为什么要这么形容大概是因为它有足足一米九那么高。哦,那当然是人,我为什么要把他想象成一种可怖的只有在电影中才会存在的物种,可能跟他的穿着有关,一个用廉价的黑色大衣围巾和针织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怪胎,现在这个天气可还没有真正步入寒冷,至于怎么一直跟个黑漆漆的钢管伫在那,或许是在等谁,或许是疯了,毕竟这条路上经常出现无家可归、颠沛流离的社会废人。不过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的注意力重新被扭曲的夜幕和穿梭在市区里的车辆,不远处持续发出嗡鸣声的发电机,以及眼前莫名其妙出现的陌生男人拉了回来。

    “不好意思,我好像...没有印象。”我发觉男人还在一瞬不眨地看着我,原本眉头的微耸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对他露出一个绝对标准的温和笑容。

    “我叫梁嵚,跟你在一个办公室,是刚入职的新员工,上次公司举办迎新派对你还跟我喝过一杯酒,我以为你记得呢。”

    男人那斯文的样子配合着他的几句话让我的记忆渐渐闪出了几个碎片的画面。是有这么一个人,从头至尾在派对上都略显含蓄,我没注意当时他穿着什么样式的衣服,新入职的员工不多,他的样貌足以使他成为焦点,唯一让我留下印象的就是他端着一杯香槟走到我的面前眉眼弯得很深,看起来让人觉得非常有亲和力:“邬前辈,我叫梁嵚,以后我们就是同事了,请多多关照。”

    那天晚上我心情不是很好,他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跟我讲,但我只应付式地喝了几口就撂杯子离开了。

    “有点印象了。”我回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家就住在附近。”梁嵚笑着道:“邬前辈,你也住在附近对吧?”

    我没有多想,毕竟要查到公司同事的住址不是一件难事,他也没有必要做这种多余的事情,虽然我最近隐有高升之势,但现在就开始趋炎附势,巴结未来领导着实有点早了,起码要挑准对方的喜好吧。想要通过我来获得某方面的晋升可没那么容易。出现在这的人要么是住在附近,要么就是等车,二者当然是前者几率较大,因此他会这么问也不是没有缘由。

    “嗯。”包括这次我跟他顶多两面之缘,一时间找不到话题可以继续聊下去。气氛变得诡异起来,这使我注意力分散,情绪有些倦怠和焦躁,在这里跟他耗费宝贵的下班时光并不是我本意。

    ‘啧,没事瞎找我干什么’。

    我并不想让对方知道我已经耐心耗尽,于是我只是用脚上的皮鞋碾了碾地面抱作一团的石子,希望他能尽快知趣点滚开。

    “下次有机会能去邬前辈家里拜访吗?”

    他突然问了一个让我脚下动作一僵的问题。

    ‘不愿意’。

    不止是不愿意,我心里的声音近乎叫嚣着五个字‘非常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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