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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如旧

    周自星谈的第一个对象就是许平寻,周自星的性格相对于许平寻来说就显得沉闷了很多,许平寻从来不会掩盖自己对于他浓厚的爱意,每次看见红玫瑰的时候,他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许平寻,他的爱和他整个人是一样的,不会掩盖自己的任何情绪,被他喜欢的时候,你甚至觉得自己是宇宙的中心,这个形容真的一点儿也不夸张。   沉浸在炙热爱情时候的他,不会想着,万一这个人哪天不爱自己了,那他对于自己的厌恶或者恨意,是不是也和最初的爱意一样,直到后来他才知道。      有的人总是可以那么轻而易举的说爱你,当他将爱抽离剥开的时候,那股子恨意或者厌恶,也并非是你可以承受的。      濒临病态的爱意,就像是窗台一已经凋零枯萎的玫瑰,明明已经知道它的结局,却始终想要守着那么点不确定性。

    05.分了吧

    小说: 昨日如旧 作者:迷雾南路 字数:2063 更新时间:2022-02-19 17:40:07

    周自星看了一眼手机,这个时间按照平时许平寻的生活习惯来说,应该还在泡图书馆,他还真没有猜到他今天会过来。

    许平寻的长相出众,不管是在一中还是在帅哥云集的A大,许平寻的这张脸都不可能用相貌平平去形容。

    他无论走在哪里基本上都是别人视线聚焦的点,更别说他还在站在男生宿舍楼下,哪个架势一看就是在等人,手上还拎着几袋东西。

    “你怎么没泡图书馆?”周自星也没换衣服,随便一件背心就下来了,脚上还穿着凉拖。

    许平寻晃了晃手上的袋子“提前刷完了,带你去看个东西。”

    周自星看了一眼他手上的袋子,也没看出他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这么多袋子也不知道装的什么,但现在去扒拉人家的袋子,好像又不怎么礼貌。

    “去哪?”周自星看了一眼自己的拖鞋,他以为许平寻就找他说两句话话,怎么着他都没有想到还要出门。

    如果他知道要出门,他肯定换双鞋,耶不至于穿个背心和拖鞋就下来了。

    许平寻没回答他的话,拿了其中一个袋子给他“把鞋换上,你穿这鞋没法出去。”

    “不用了,我可以上去换。”周自星指了下宿舍楼,他确实觉得没这个必要。

    “换了吧,本来就是给你买的。”许平寻一直觉得这双鞋周自星会喜欢,但是国内一直没有卖的,国外的话订购要预定,周期也比较长,都一年前定的生日礼物了,到现在才拿到手。

    本来许平寻是打算生日的时候再送他的,后来又忍不住了,就想看着他穿上这鞋子。

    要是知道的话,怎么着她都不可能穿这一身就出来了,对比许平寻的装扮来说,他显得格外随意。

    这个年龄的男生就没有哪个是不好面子的,更何况还在宿舍楼下被一堆来来往往的人看着,就算周自星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他都已经坐在台阶上把鞋换上了。

    别说,这鞋确实好看,脚感也不错。

    不过他不是那种太关注潮牌的人,所以他也不知道这鞋又多抢手,就只是觉得这鞋确实好看而已。

    许平寻是个喜欢玩的性格,当下什么流行他就喜欢玩什么,这一点和周自星相比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即便许平寻说了喜欢自己,他都没有太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毕竟许平寻整个人是炽烈的,而他就像这个世界上再平凡不过的一颗灰尘,没有人会记得他的存在,即便在高中时期凭着长相弄了不少的人气。

    可一但你毕业了,就没有多少人能真的记得你。

    可许平寻不一样,他总是活的那么潇潇洒洒,那时候周自星就总是觉得,以后和许平寻在一起的人,如果不是特别耀眼的,早晚会被许平寻身上的光烧死。

    “你知道要去哪里吗?”许平寻看他就坐在车上发呆,不禁觉得好玩,问道。

    周自星的思绪被许平寻的一句话拽了回来“去哪?”

    “草原。”许平寻从包里掏出笔记本,翻到了草原介绍的那一页“最近我想了好多地方,总觉得不会是你喜欢的地方,后来我在微博上面看别人在推这个地方,我就简单的在网上做了一下攻略,这地方确实不错,你先看看了解一下。”

    周自星还真想过去草原,跑马场他高中毕业的时候去过,他虽然不会骑马,但胆子一点也不小,觉得跑马场太小了,没有草原来的舒服,到最后也没有骑。

    周自星对于这种事情上面,总是有着严苛的要求,即便只和他理想世界里面差一点,对他来说都是无法容忍的事情。

    周川每次和别人谈起他这个儿子的时候,总是不停的叹气,觉得他古怪的很。

    “呼伦贝尔?”提到草原,周自星的第一反应就是呼伦贝尔大草原,也是下意识问出来的,毕竟在他印象里,所有的草原都会被他归类成呼伦贝尔。

    许平寻被他整笑了“嗯…呼伦贝尔大草原对于现在来说应该有点难度,等暑假或者十一的时候我带你出去玩。”

    许平寻看了一眼自己做的攻略,认真道:“我觉得吧,这个草原虽然比不上呼伦贝尔,但也算是平替了。”

    “可是我后天还有早课。”这去一趟起码都要几天。

    “没事,我借了我哥的车,开车过去的话差不多三个半小时。”许平寻看了一眼手机“现在开车过去,快的话十点之前能到。”

    周自星一抬头正好对上了许平寻的视线,他好像总是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那一瞬间让他觉得,即便是去草坪坐着,自己应该都会觉得挺开心的。

    周自星觉得许平寻大概真的就像毒一样,还是那种慢性的,一点点的侵蚀着他整个人的意识,让他心甘情愿的沉沦下去。

    坠入一个以爱为名义的,无尽的深渊之中。

    周自星每次觉得累到不想再去爱的时候,他就会想到那时候,如果那时候没有被许平寻表面上的爱欺骗就好了。

    如果可以成真的话,即便是gay,日子也会比现在过得舒坦的多。

    “嘶~”周自星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没留意吗烟头的火就烫到了手上。

    不过痛感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后面可能是星火不旺了,也可能是烫的麻了,周自星低头看着手上的伤口。

    许平寻也看着他,周自星知道他看见了,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说,如果放在之前许平寻还爱着他的时候,怎么着也不会一点反应没有。

    说爱的人是他,最后说不爱的也是他。

    为什么有的人爱的时候可以用身上的烈火灼伤你,不爱的时候又能用身上的冰窖冻死你。

    “你想说什么还不说吗?”周自星冷笑一声,也不知道当初自己看上他什么了,分个手也不能干脆一点。

    许平寻倒是没有想到周自星现在这么坦然,和前段时间的他对比起来,倒是差别很大。

    他在他身上看不到一点曾经,那个追着自己问为什么不爱他的人。

    “说不出来?那我替你说。”周自星将烟头丢了“分了吧,我累了,没那么大心思陪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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