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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少的百变Omega

    身为Omega的陶梓烨在二十六岁生日那天意外获得可以百变的特殊属性,突然变成一只小白猫,还在猫猫状态下发*情!! 傅斯书回家一脸懵:“我那么大的一个老婆呢?!” 嗯,是这样的,傅斯书的老婆变成会摇尾巴喵喵叫的猫咪,关键傅斯书还对宠物过敏怎么办? 本以为变成猫猫让自己过敏打喷嚏就算了,怎么还会变成刺猬。 “老天!快还给我软软香甜,带着丁香花信息素的大宝贝!!”傅斯书欲哭无泪。 更离谱的是之后还变装成各种人物,什么女仆,严厉的管家,儒雅的老师……

    3冒雨步行回家(上)

    小说: 傅少的百变Omega 作者:阿丰不疯H 字数:2025 更新时间:2022-11-25 08:11:09

    “赶不上了!赶不上了!”

    傅斯书时不时的看着手机,可是时间根本就不会等待自己。

    眼睁睁的看着时间,十分绝情的变成了00:00。

    这样的组合,就好像在嘲笑傅斯书是一个不知道计算时间的笨蛋。

    居然在这个时候,在自己伴侣生日甚至发|情期间的时候,不在伴侣的身边,想必这一定是一个极其恶劣Alpha的做法。

    “还是错过了,本来打算给梓烨一个惊喜,看来这是一个错时的礼物了。”

    傅斯书微微皱着眉头,俊逸的脸上,透露出不安的神色。

    雨水不断地拍打着傅斯书的身体,狂乱的好像这是一场大事来临的征兆,傅斯书的眼睛都有些睁不开。

    自己的伴侣现在处在发|情周期,发|情时间未定,说不定就在这其中的哪一天发|情,可是自己现在却没有办法在陶梓烨的身边。

    最近公司里面的新品在推广,前段时间完成了公司游戏的公测活动。

    整体反馈的效果也很不错,这款产品的研发也是耗费了公司的很多心血。

    傅斯书作为新款游戏的总负责人更是忙的离不开身。

    甚至有的时候就会忘记跟陶梓烨说“早安”“晚安”,最近更是忙的只能在公司休息。

    回家的时候也会很晚,为了不打扰陶梓烨休息,傅斯书一般选择不回家。

    陶梓烨的睡眠质量很不好,一般很难入睡,入睡之后被吵醒就很难再入睡。

    太忙的工作,一直在筹备游戏上线的工作,这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

    也是傅斯书担任公司总监首个自主设计的游戏,这是公司近期的心血。

    同样也是傅斯书和陶梓烨的,因为这款游戏的设计灵感,完全来自陶梓烨。

    傅斯书想要把这个游戏的成果在陶梓烨生日的时候作为礼物送给陶梓烨。

    想要告诉陶梓烨,自己这段时间的奋斗目标,这段时间精力充沛的动力来源,其实都是陶梓烨。

    可是时间一紧张,就很容易忘记这件事情的根本是什么,忙到忘记回家。

    忙到忘记给陶梓烨打电话,也忙到忘记陶梓烨的生日和发|情周期。

    等到一切事情都收尾的时候,傅斯书才突然的意识到,时间已经在悄无声息之中过去了很久很久。

    而现在已经到了陶梓烨生日的时候,在最后的几分钟,傅斯书都没来得及赶上。

    并没有关注天气,等到事情都处理完脑子开始清醒的傅斯书,突然想到今天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日子。

    可是再看看自己的手机,今天并没有什么关于陶梓烨的消息。

    陶梓烨本来就傲娇的厉害,遇到这样的事情,也是不会主动的发消息提醒傅斯书。

    雨下的很大,甚至到了瓢泼大雨的程度,没有带伞。

    同事也是面面相觑,看着外面黑压压的天,七嘴八舌的抱怨着这多变的天气。

    “明明早上的时候天气还蛮好的,怎么晚上就突然变天了。”

    “这狂风乱雨的,搞得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一样。”

    站在他们的身后,傅斯书个子高,身高一米九,越过他们的头顶。

    看着呼啦啦的风吹着公司外面得两个成年人才能勉强环抱起来的桂花树都有些摇摇晃晃。

    “哎呀,怎么不算呢,这次新款游戏的好评如潮,难道不算大事吗?”

    一个穿着粉色毛呢大衣的长卷发女人细声说着,说完还朝着身边的同事轻声的笑着。

    可能是因为刚刚转头的动作,突然意识到傅斯书就站在身后,也就扭头朝着站在身后的傅斯书说着。

    “诶,傅总,最近怎么没见陶总?”

    傅斯书和陶梓烨在众人眼里面就是一对模范的伴侣,相亲相爱的让人羡慕。

    作为副总的陶梓烨一般不常来总公司,主要负责处理分公司的事务。

    但是有的时候也会经常看到他们结伴一起回家,陶梓烨提前下班的时候,会在公司门口等着,亲自接傅斯书回家。

    每次这个时候,公司里面的人都会投出羡慕的目光。

    傅斯书作为极优Alpha,有着自然不平凡的颜值。

    在初中的时候,都会因为长相过于美艳一度被周围的人认定为会分化为Omega。

    又因为小时候的性子软软的,不少的人就会欺负傅斯书。

    就连欺负他的人在当时的时候也会愤愤的说着,这样的一切行为,都是因为傅斯书长得太好看。

    等到分化成Alpha的时候,Alpha的基因才完全的显现出来。

    分化前只是一米六七的傅斯书,在分化三年之后,直接长到了一米九的个子。

    之前还是比较细软的声音,也是开始变得性感带着磁性。

    无论是从什么方面,傅斯书已经完全的摆脱了小时候柔弱的阴影。

    同傅斯书体格一起增长的也有傅斯书的颜值,还是小的时候一样让人过目难忘。

    和小时候白皙的皮肤不同,成年之后的傅斯书皮肤变成健康的小麦色。

    标准的丹凤眼,眼神里面总是澄澈,干净的过分,一颦一笑之间都带着不一样的温情。

    高挺的鼻梁,还有黑曜石一般明亮的眸子,让人会觉得傅斯书是混血的错觉。

    上薄下厚的嘴唇,有些M型的上唇还带着两个唇珠,嘴唇吐露着健康的红色,水润自然。

    似有似无的笑着,单看嘴巴的话,让人会觉得这一定会是一个温柔的人。

    但是棱角分明的脸,又将傅斯书本身因为精致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带来的温柔削减了一大半,平添一丝冷峻。

    这样的容貌让傅斯书在工作的时候,有足够让员工信服严肃认真的姿态,也可以在私下和公司的员工保持和谐的关系。

    不过一直在左手的无名指戴着和陶梓烨结婚对戒的傅斯书。

    也是无形的宣誓了自己的态度,对感情态度认真,更不会随便的开一些玩笑。

    想着用戒指挡一挡桃花,免除一些不必要的解释。

    但是其中最主要的是傅斯书喜欢陶梓烨,傅斯书很爱很爱陶梓烨,戴上戒指只是一种炫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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