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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镣铐

    沈嘉遇喜欢一个人。 黄玫瑰不懂得爱人,他只有布满了全身的尖刺。   邵洵喜欢一个人。   夜莺不懂得爱人,他只有婉转且脆弱的歌喉。   邵洵前半生的理想是钢琴,十九岁那年他亲手拿画框砸断了自己的右手。   沈嘉遇前半生的理想是邵洵,十七岁那年他亲手拿镣铐封存了自己的理想。   “洵哥,你说一句喜欢我啊,爱我啊,我就松开你的脚铐。”   “做梦……”   “是啊,梦里还有夜莺给玫瑰唱歌呢,我喜欢玫瑰,也想你能为我唱歌。” 隔壁《强制学霸》的主角配角会来客串哟!

    第六章夜莺

    小说: 玫瑰镣铐 作者:听雨话桑 字数:2708 更新时间:2023-03-17 22:50:55

    凌晨两点半,邵洵就被沈嘉遇闹醒。

    这祖宗半夜睡醒了不知道又在发什么疯,就开始爬起来闹了。

    早些年,邵洵只能靠安眠药才能勉强入睡。后来情况好转后,他的睡眠也一直很浅,稍稍有点动响都会被惊醒。

    而正巧邵洵睡的客房跟沈嘉遇睡的主卧一墙之隔,隔壁一旦有什么响动,他这边想听不到都难。

    邵洵做起身来按了按突突乱跳的太阳穴,忍着隐怒下床去到了隔壁主卧。一脸菜色地想着等收拾完沈小公子,回来一定得磕两颗安眠药。

    或者先给沈嘉遇喂两颗也行。

    邵洵一推开门就只在昏暗的月色中瞧见沈嘉遇双手抱膝,蜷缩在床头,银月洒进露天窗台,散在阳台上却怎么也透不进他的眼瞳。

    他半靠在床头,神色呆滞地拿自己的后脑勺当锤子使,毫不吝啬地一下一下敲着墙壁,浑浊无神的眼下还挂着星星点点的泪痕,嘴里还不断地念叨着什么。

    邵洵缓缓走进,他后脑都已经被砸出血了,墙面上黏着星星点点的血痕。

    “沈嘉遇?”邵洵抱住了他的头,坐在床前叫了他一声。而沈嘉遇甚至连余光都没有分给他,自顾自地沉湎于自己的世界里。

    邵洵只得先把他放在床上躺好,这时他才仔细看清了他的脸,心脏便猛得一下被什么东西揪紧了:他的双眼涣散,青紫色的血管能清晰地透过惨白的皮肤,布满脖颈和双颊,干裂灰白的嘴唇一张一合嘟哝着只有他自己听得懂的胡言乱语。要不是沈嘉遇还能说话喘气,邵洵都快以为沈嘉遇死在自己床上了。

    “沈嘉遇,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沈嘉遇你说话啊!”邵洵慌忙用手背轻轻拍了拍沈嘉遇的脸,见他没反应又颤抖着双手捧起沈嘉遇的脸叫他的名字,想着这位祖宗能应他一声也好,可沈嘉遇躺在床上,还是没什么反应,既不挣扎也不回应,忽而眼珠望向了天花板,嘴里念念有词起来。

    “他……他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可是在我的花园里,在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我的花园里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

    “你说什……”邵洵刚想打断沈嘉遇的胡言乱语就猛然分辨出他神神叨叨地在说些什么。

    是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

    上学的时候学校文艺汇演排演过一出《夜莺与玫瑰》的芭蕾舞剧,他曾受邀为这部芭蕾舞剧配乐。

    而舞剧的主演正是他眼前这位沈小公子。朋辈和老师都说他们的这次合作就是所谓的珠联璧合。

    那段时间是他和沈嘉遇接触时间最多的时候,也正是这次机会,让他看到了舞台上的沈嘉遇不是别人口中的纨绔子弟而是一名真正的芭蕾舞者。

    他每一次足尖点地都是一次优雅舞姿的绽放。每一个转身、展臂、抬腿都充满了生机和自信。

    也不得不承认,他也曾被那时的沈嘉遇吸引了。

    甚至还想过自己或许能和这位骄纵的小少爷成为朋友。

    “我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著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著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情胜过生命……”

    “都疯成这样了,为什么还记得《夜莺与玫瑰》……”邵洵看着沈嘉遇疯疯癫癫地说着,眼里满含悲切。

    眼前的人让他感到陌生。

    感到痛苦。

    “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著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他歌唱著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著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沈嘉遇,你想说些什么?嗯?”邵洵当然知道他现在跟一个脑子不清醒的人毫无交流意义,但是他总觉或许他还没疯得那么彻底,或许他是想告诉自己些什么。

    “对,对啊……是玫瑰花的刺害死了歌唱的夜莺,他该死!他该死!他该去死……”沈嘉遇突然挣扎着起身,坐在床上抱住自己的手臂,还没来得及修剪的指甲在他自己的手臂上乱划乱抓。

    他对自己下手也没个轻重,邵洵连拦都拦不过来,瞬间几道血红的伤口就印在了邵洵的眼里。而他的手臂上还布满了许多深深浅浅的新旧不一的伤痕。

    眼看着要挡不住沈疯子的自残行为,只得伸手把人捁在怀里不让他动弹。

    沈嘉遇发起疯来毫无自控力,对自己没法儿撒癔症就转而攻击抱住自己的邵洵,低头一口咬上邵洵的肩膀。

    “啊唔……”邵洵吃痛闷哼着,手臂的力道却没敢松一分。

    沈嘉遇的头窝在邵洵的肩窝处,身体不受控地微颤着,把此时安安静静任他在自己身上发泄的邵洵当做他一个身处绝境时遇到的一星火光,死命咬住不肯松嘴,很快他嘴边就渗出了血丝,恨不能把邵洵的肩膀咬个对穿。

    邵洵等沈嘉遇脱了力,终于松开了嘴倒在他血内模糊的肩头,才慢慢把昏睡过去的人放到了床上。

    “玫瑰花的刺害死了歌唱的夜莺……”邵洵一边简单处理着自己的伤口,还一边回想着沈嘉遇发疯时反复念叨的话。

    玫瑰花的刺?

    死去的夜莺?

    算了,一个疯子的话,当不得真。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疯过了劲儿,隔天早上起来,沈嘉遇不哭不闹也不吐,乖乖地任邵洵修理他——剪指甲剪头发还有洗漱换衣服。

    剪指甲被剪到血线也不哭,头发被剪成狗啃泥也不闹,被邵洵粗鲁地套上不合身的旧毛衣也不叫,看着就跟个正常人一样——除了不说话,不看人,吃早饭的时候跟邵洵抢豆沙包吃以外。

    沈嘉遇看到吃的,就跟八百年没吃饱饭的饿死鬼投胎转世似的,连筷子都不使直接就上手抓了往嘴里塞,邵洵甚至都怀疑他是不是连嚼都来不及就直接生吞了。

    邵洵苦命地收拾着被沈嘉遇摔碎的碗碟,边收拾还边拿“和善”地眼神“照看”着某个狼吞虎咽着豆沙包奶黄包水晶虾饺的小少爷,不过边吃还边摔碗摔碟,邵洵看着满桌狼藉就头大,脾气一上来索性就不管了,先让他造够了再说。

    等伺候完这位少爷用完了早饭已经快十点了。邵洵叫了个钟点工来帮忙收拾屋子,便要带着沈嘉遇出门了。

    傅远恒说得对,有病还是要去看医生。

    但也不知道邵洵最近是不是应该买本黄历看看,一出门就遇到了个麻烦。

    “哟!是小洵回来了呀?噢哟,阿姨可有日子没见过你呀?”邻居王阿姨正巧撞见了邵洵带着沈嘉遇出门。

    “王阿姨这么巧。”邵洵一愣,下意识地把沈嘉遇往他身后带了带。

    王阿姨是邵洵父母的同事,跟邵洵门对门住了二十来年,从小看着邵洵长大的,对邵洵也跟自己儿子没什么两样,只是邵洵出国了之后,联系就少了,好不容易见到了他难免多几句嘴,“阿姨上次在中心大厦看到你的海报啦!这次是回来办什么演唱会的吗?”

    “是,我回来是有工作。”邵洵一边应付,一边用余光注意着沈嘉遇的动向。

    “那好啊!到时候你可得给我留两张票哎,我下次带着我闺女一块儿给你捧个人场。”

    “当然没问题。”好在这人现在被伺候舒服了还算听话,让邵洵暂时松了口气。

    王阿姨正跟邵洵说着话,就瞧见他这些欲盖弥彰的小动作,才让她注意到了他贴在他身后低着头的沈嘉遇,“小洵呐,这位是……”

    “他……”邵洵还在措辞要怎么跟她解释他跟沈嘉遇的关系,却见她好似认出了沈嘉遇,还笑着主动跟他搭话,“原来是小沈啊,好几年没见,这是……哎呦,阿姨都快认不出你了。”

    邵洵看着两人好像很熟稔的样子满腹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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