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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职说书的无常

    本篇已写完,放心入~ 南关城坊间流传,城南说书的那个洛老板是个神人,不但有胆子编排皇室,还能毫发无损地从大牢里走出来,城主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据说啊,洛老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通鬼神,就是人有些疯病。 他喜欢讲些神神叨叨的故事,鬼啊精啊怪啊的,他都讲过,但是却对一个人情有独钟。十年了,总在说他的故事。 ____ 杨凌,当今皇上的亲封的长宁王,文韬武略无不精通,内可坐于朝堂辅治天下,外可披挂上阵镇守疆土。 后来,他自请做了巡抚,全天下晃悠。 大宁一国二十三城,他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微服私访,为民做主什么的。大好河山走过,身后一片清平。 他不为青史留名,只是想找一个故人。 故人与他有约。

    第三章 人面不知何处去1

    小说: 兼职说书的无常 作者:鲲舟 字数:1989 更新时间:2023-03-28 07:33:33

    长乐王其实就是老熟人长宁王。

    城南洛老板,要说疯吧,也没疯那么彻底,好歹知道不能指名道姓的骂当今王爷。

    可拐着弯编排皇室,往重了说不免有性命之忧,到了他们洛老板这,一点事都没有不说,为了防着南关城的城主知道了给告上去,邻里街坊的都会帮忙遮着掩着。

    大约是洛老板行事太过乖张,得罪了城北街头的几个少爷,那几个少爷家里跟城主有那么几分关系,于是他们便把洛老板编排长宁王这事捅到了城主那。

    城主一听这事,二话不说便派了几个官兵将洛老板押进了大牢。

    洛老板进牢房后,一条街的邻居都在想怎么把洛老板给救出来,急得焦头烂额。

    可洛老板不知使了什么法子叫人传了信出来说,不必心忧,住上几天就出来了。

    信中语气颇为轻松。一条街的人见信之后更急了,牢狱之灾这般说笑,洛老板说不定又发病了,很可能比以往哪一次病得都要重。

    这一条街的人都是些神人,他们细细谋划了一番,找了几个比较粗糙点的汉子去劫狱,一切准备就绪。

    没想到,洛老板真如他信中所说的,只是住了几天就出来了,那个城主之后也没再对他编排皇室有什么异议,甚至还时不时地从城北的住宅走个几条街特意来城南听洛老板说书。

    所以啊,住在这条街上的人,包括洛老板在内的都是神人。

    小二边擦桌子边想着洛老板往事,心中又不禁感叹,洛老板不仅才学似神人,这张周正清俊的脸,也跟神仙似的。

    ——

    台上洛景讲得津津有味:“那长乐王被那纨绔一砸,眼冒金星,都有些找不着北了。”

    “那纨绔道,你不就只看得上温婉可人的小姐么?这位绝色佳人不妨就让给我罢。”

    “长乐王不肯,欲冲上前来抢那姑娘,说时迟那时快,纨绔带着姑娘轻轻一退,顺带一扫腿,长乐王就摔了个狗啃泥。”

    “绝色佳人见状,想笑但又碍着他皇室身份,只好憋着。”

    “但那纨绔看见他的狼狈模样,哈哈大笑,带着佳人施施然走了,任由那长乐王留在原地吃泥。”

    洛景又砸一道惊堂木:“欲知长乐王与那佳人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书一说完,洛老板的疯病差不多就停了,小二听到惊木声,赶忙倒杯茶给洛景润嗓。

    几位客官兴致缺缺,在洛景说书的时候走了个干净,洛景也习惯了。

    这些年,茶馆愈发冷清,专门来听书的没多少了,倒是来来往往打尖住宿的多。

    洛景走到管账先生那,问道:“今日进账如何?”

    大清早的,也就洛老板会这个时候查进账了。

    管账先生也习惯了,如数禀报:“今日来了几位留宿的客人,开了三间天字号房,一共十两碎银。”

    以往早上的进账几乎没有,今早还好,来了几个人。

    洛景心道,果然说书比不过开客栈,宰邻里乡亲的也不大厚道,只能逮着来往的商客大侠什么的往死里宰。

    几年前,茶馆的生意有些萧条,他开的这专门说书的茶馆就渐渐改成了客栈,但是原先那说书的木桌还放在那,他也会时不时地上去说一说。

    洛景心平气和道:“过几天,这茶馆就彻底改成客栈吧。”

    他指着他刚刚说书的那个高出一截的台子说:“过几天,你就找木匠把那儿拆了,重新捯饬捯饬。”

    小二有些愣:“掌柜的,您不在茶馆说书了?”那也后犯了疯病岂不是都得砸东西啊!

    洛景抚了抚自己的胡须,道:“不说了,说十多年了,听客们都听腻了。这几日我会让疏影接手这家茶馆,就劳烦你多看着点那丫头了。”

    疏影,全名洛疏影,是住在洛景隔壁那个卖纸鸢的婆婆的孙女。

    那婆婆丧夫又丧子,儿媳早跟着儿子一块去了,洛景看老婆婆一人带着孙女孤苦,也总照料她们。

    婆婆也不知道怎么报答洛景,洛景自己就说,不用报答,把疏影给他当女儿就好。也刚巧,婆婆的夫家就姓洛。疏影就成了一个姓氏的两家女。

    洛景真把那女娃当自家女孩,手里的茶馆自然留给洛疏影。

    小二问道:“那您呢?”

    洛景“我”了一声,音调上扬,带着疑惑,随即落下:“我嘛,说了那么多年的书呢也累了,想歇歇。”

    其实则不然,再过个十来二十天,他也要送婆婆走了。

    洛丫头跟张家的那小子也算青梅竹马,婆婆走了,洛丫头的归宿差不离就是张家了。十年说书,攒的身家也够了,把茶馆改成客栈交给洛丫头傍身,他也没啥事,就想换个城呆呆。

    洛景走出茶馆,小二下意识喊了一声:“掌柜的,去哪啊?”

    “去张家看看。”

    小二挠挠头,自言自语:“我还以为您今天走呢。”嘀咕了声,就干活去了。

    ____

    他知道他身上有疯病,其实那跟他这具肉身有关。

    最近地府冤魂有些多了,他身体上的怨气与忘川怨气相连,身上的功德隐隐有压不住的趋势,甚至影响到了他的心绪。

    先前只是半疯半醒,之后可就不好说了,很可能会波及人命……

    趁着如今还算清醒着,且婆婆尚未走,得赶紧给洛丫头操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大婚才是。

    洛丫头打小就是个小霸王、女土匪,总给他惹事生非,他也不敢跟婆婆说这死丫头,总帮着遮掩,在婆婆眼里,这丫头乖巧得很。

    犹记当初那个小女孩躲在婆婆身后不敢见人却又好奇地探个头出来望他的模样,多么的可爱。

    后来养着养着怎么就成了现在的霸王花呢?

    城南的那群孩子也总唯她马首是瞻。这么一个从里到外都散发着匪气的丫头,张家那小子是怎么看上她的?

    洛景想了许久,只得出一句话:都是命啊。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往城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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