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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职说书的无常

    本篇已写完,放心入~ 南关城坊间流传,城南说书的那个洛老板是个神人,不但有胆子编排皇室,还能毫发无损地从大牢里走出来,城主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据说啊,洛老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通鬼神,就是人有些疯病。 他喜欢讲些神神叨叨的故事,鬼啊精啊怪啊的,他都讲过,但是却对一个人情有独钟。十年了,总在说他的故事。 ____ 杨凌,当今皇上的亲封的长宁王,文韬武略无不精通,内可坐于朝堂辅治天下,外可披挂上阵镇守疆土。 后来,他自请做了巡抚,全天下晃悠。 大宁一国二十三城,他没别的爱好,就喜欢微服私访,为民做主什么的。大好河山走过,身后一片清平。 他不为青史留名,只是想找一个故人。 故人与他有约。

    第三十六章 旧事4

    小说: 兼职说书的无常 作者:鲲舟 字数:2066 更新时间:2023-04-24 20:00:00

    杨凌垂着头,脸被阴影遮住,洛景有些看不清他的神色,只听见他轻轻地说:“没关系,不全是你的错。”

    一下子,洛景昨日还不想见到大皇子的心一下子明朗了起来,一句话让两人的间的芥蒂尽消。

    洛景轻咳一声:“重新认识一下,即日起我便是你的少傅,负责教导你的。”

    “教导本皇子?”杨凌似乎有点不敢置信,“洛少傅,你不知道你的名声是有多烂吗?”

    显然,刚回京不久的大皇子也听说过他的事了。

    “皇上亲自下的旨,有什么疑惑大皇子可以去问他。”洛景不爽道。对于这个洛景是不虚的,你老子亲自把我提溜过来教你,怪我名声太差?找你老子去啊!

    杨凌还是不服:“教什么?追姑娘?还是去哪家府上埋酒坛?”

    以前两人做伴读的时候,洛景不仅带着杨凌到处去捉弄人,而且会在每一家去过的府上找个隐蔽的地方埋酒,算是留个印证,表示两人来过。

    说及埋酒坛时杨凌的眼睛忽而亮了一瞬,明显是惦记着以前他带他埋过的那些酒。当时年纪小,他们问酿酒的厨子应该是怕两个小孩闹出事,所以教他们酿的都是果子酒。

    他却是仿着果子酒的酿法稍微改了下,用当时正开着的花瓣酿了几坛偷偷埋进了皇宫的某一处,连杨凌也没告诉。

    如今那些酒过了七年,应该可以挖出来了,也不知道酿成功没。

    洛景略想了想,还是不要让杨凌惦记那些酒了,以后大皇子大婚他就送这个,比之鹅毛重上许多,酒中情谊便更重了,这件新婚之礼甚好。

    要想让杨凌不惦记他的酒,那就得让杨凌惦记点其他的,比如说姑娘。凭洛景对他的了解,或许是外面传他的流言蜚语多了,将他的风流成性夸大了,传到杨凌耳朵里不晓得是什么样子,给这个在军营里呆这么久的大皇子留下的印象大概是他特别会追姑娘。

    杨凌自己既然都提了追姑娘,他便教他如何追好了。

    “没错,就是追姑娘。”

    杨凌:“......”认真的?

    此刻洛景完全忘了他的皇帝舅舅要他教大皇子一些什么了,对于追姑娘洛景却越想越觉得自己要教大皇子这个。

    大皇子十岁起就待在军营,而今一十八岁,大抵连小姑娘的手都没牵过,不像他,十六岁起出门就被各种姑娘丢手帕香囊什么的,这方面大皇子应该还没开窍,他这个做少傅的理应教一教。

    大宁民风开放,女子若有心仪的男子亦会上前追求,较为含蓄一点的就会送绣有自己名字的手帕或是香囊赠与心上人,较为外放一点的当街拦住心上人表明心意。

    洛少傅自己都忘了,他的那些风流名声是这一年兴起来的,有一大部分还是他自己派人散出去的流言,他本人真正的接触过几个姑娘还都早已心有所属。

    要说会追姑娘,不如说是姑娘追他,瞧着他那张脸好看,每每看他上街总忍不住给他丢些帕子香囊什么的,那些帕子香囊上大多也没有名字。这么说来洛少傅其实靠的是脸。幸而......大皇子那张脸也是丰神俊逸的。

    一上街,两个形容俊朗的少年郎便收到了无数的手帕香囊。

    “小郎君,可有婚配?”

    “公子,看看我!”

    “小郎君,有心上人了不?”

    “......”

    洛景连忙带着杨凌跑了,走街串巷好容易甩开这些姑娘后,两人都有些累。

    洛景挑眉:“怎样?”

    “少傅果然不负你的风流名声。”杨凌休息片刻,“没见着你追姑娘,倒是这些姑娘追你追得紧。”

    洛景一笑:“这些姑娘啊,有一些是冲着小爷这张脸来的,有些是冲着小爷的才气来的。”

    “才气?”

    洛景就知道他不会信,从袖子里掏出一条手帕来递给他看:“瞧见没?上头绣的诗。”

    杨凌看过疑惑道:“你作的?”

    “那不是。”洛景笑眯了眼,“几天前,浣香苑办了一场诗会,我出的上句,手帕上绣的应该是那姑娘绣上去所对的下句。”

    “浣香苑不是风月之地吗?”杨凌更疑惑了,“你跑那去作诗不怕遭人......”诟病。话没说完杨凌及时止住了,他一时忘了洛景这祸害的破名声再诟病怕是也坏不到哪里去了。

    一个纨绔子弟跑到那地方作诗,别人大概也不会觉得什么奇怪的。

    “风月之地?”洛景打量着杨凌,戏谑道:“我还当大皇子在军营碰不到女子,对这方面的事不甚了解呢,这才回来几日,就晓得浣香苑是风月之地了?”

    小时候的杨凌温和有礼,端的一个谦谦小君子的模样,虽说这副样子是装的,除了他带着干的那些事,其他的还是装得好好的,他还以为装乖巧的大皇子只对话本里的快意恩仇感兴趣,原来对其中的美人也略有涉及,失策失策。

    杨凌不知为何有些局促,面上都泛了红,他解释道:“手下有士兵谈及过京城的风月之地,曾听到过。”

    瞧他这副娇羞大姑娘的样子,洛景就很想逗逗他:“喔~听到过,不妨今晚上...不,现在,现在小爷带你去见识见识?”

    “不......不了吧。”杨凌有些结巴,洛景朝他眨眨眼,轻笑道:“大皇子,走吧。”

    直至此时,洛景才觉得小时候很听他话的小跟班回来了。说实话,方才刚见着他时,洛景是陌生的。

    八年的时间,军营将那个装得乖巧实则天生逆骨的大皇子给磨出来了,如出世之宝剑,锋芒毕露,令人生畏。

    洛景往外走了几步,没听见身后人的脚步声,往回一看,杨凌没有动。他挑衅道:“大皇子怕了?”

    怕了的大皇子恼羞成怒了似的:“谁怕了,走就走!”

    跟第一次被他带去别人府上埋酒时的那副神态一摸一样,他就知道,大皇子虽天生逆骨,但那逆骨被藏在温和谦让这张乖巧的皮子下面的,需得激一激,那骨头才舍得冒出来。

    洛景含笑,果然还是这大皇子逗着最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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