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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正在分手中

    渣受忠犬攻/第一人称/男团学 有事业心不是一件坏事,顾墨觉得就算是给他一把多烂的牌他都能打出花来,他可以步步为营,利用所有人,没人规定自私自利是种罪。 十一年前,顾墨有恃无恐,按照李又林的真心去编排一场虚情假意的戏码;十一年后,顾墨看着眼前陪伴他走过兵荒马乱的青春的李又林,意识到这场荒唐的闹剧结束,他却成了走不出的人。 “你最想回到哪个时候呢?” 应付主持人这种煽情提问,顾墨自然懂得拿捏团粉的泪点。 “当然是要回到我们所有人第一次认识的时候啦,我要把这宝贵又来之不易的十一年再体会一遍。” 顾墨太善于撒谎了,这十一年的每一秒钟,他都在给自己编织一套完美的话术,企图骗过自己,骗过所有人。 但他最想回到的时刻还真的不会变,他想回到他和李又林的十七岁,回到那个事事有回应的有恃无恐的专属于顾墨的十七岁。

    第八章 想念

    小说: 现在正在分手中 作者:姜骑驴 字数:2016 更新时间:2023-05-19 18:43:50

    街边路牌的轮廓被俗气的黄色小灯球缠绕,我不止一次跟人吐槽过这些路标,冰冷冷的金属牌上硬是要写的花里胡哨,像青春期看过的疼痛小说,不是“我在北京很想你”就是“想你的风又吹到了北京”,多看一眼就会让人觉得要酸掉大牙。

    想念是件很蛮幸福的事,如果我没被它缠上的话。

    忘了是哪年,我的收入终于还清了公司的培训费,开始正常清算,没过多久,我攒下了能买一间小公寓的钱。我庆幸自己不用再和周佳能挤一个房间,不用在睡意朦胧的早晨跨过堆了满地的盒子和衣服去洗漱间门口排队,不用再和他们剪刀石头布决胜负,选出一个倒霉蛋去洗碗。

    我享受了三个多月的独居生活,后来因为团体活动,我决定暂时搬回宿舍住,开门的瞬间,我正要弯腰脱鞋子,就被李又林抱住了。

    他说:“我好想你呀。”

    因为记不清是那一年,所以也记不清那个抱我的李又林是多少岁,只记得他那时候薄薄的一片,像是刚抽条的小树苗,语气还带着小孩子那种自然的撒娇感。

    /

    汽车鸣笛声响起,又将我拽回现实,我挺烦自己老是去想过去的东西,那些东西又回不来了,再想也回不来了。

    觉得胸口闷,我把外套拉链拉下来,可是溺水般的窒息感还未消失,我像躺在海边金色的软沙上,腥咸的海水漫过我的身体,流进我的鼻子、嘴巴、眼睛,流进我的心房,随之而来的是难以忍受的剧痛。

    “顾墨,你别多想了,我们还能找到更好的制作人的。他那种曲风,做得不错的多了去了,又不是独他一个。”赵柏坐在主驾驶,撇了眼车内后视镜,伸手把空调打开。

    我闭着眼摇摇头,从喉咙里艰难挤出两个字:“不是”,我想尽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别让悲伤用这种形式难堪地表现出来。

    我答非所问,觉得浑身脱力,我知道在赵柏眼里,我此刻的表现可能像个发狂的妒妇,他知道我嫉妒李又林,嫉妒他的样貌,嫉妒他的才华,嫉妒他的全部,于是赵柏又试图安慰我:“顾墨,你写的不比他差,只是咱们公司就是这样,他不让你用自己的曲,不代表说你的曲写的不好啊。”

    干笑几声,不再答话,我没办法去跟他解释清楚,我俩这番胡说得驴头不对马嘴。

    我真想告诉赵柏,如果我还是从前那个因为李又林比自己强就难过的顾墨可太好了。

    真正使我难过的,是方才主管口中那首《rising》,难过的是写那首歌的人,是李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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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首歌的发行是在某一年的年初,在那之前不久,我将房间里所有和他有关的,和那些所谓浪漫回忆有关的,被我称之为“垃圾”的东西,不管不顾地装进一只纸袋,然后狠狠砸在李又林身上。

    我跟他说,你就是黏在我脚底的口香糖,是一条惹人厌烦的哈巴狗,是想拖着我下地狱的水鬼,我恨不得你死了,恨不得从来都没认识过你,你最好滚远点,别站在我面前惹我恶心。

    那是一个很好的春天,monster蝉联了三年年度最佳组合,完成了海外巡演,我们真正的登峰造极了,但李又林的爱情没熬过寒冬,死在了春天来临前的那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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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痛苦地缩成一团,在心里告诫自己“停下停下”,我不敢去回忆李又林在听到那番话后的表情,我在想如果回忆是具象的就好了,我要一刀刀割得彻底,让他们别来阻止我忘却过往。

    “顾墨?”赵柏将车停到路旁,伸手去拉我“你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避开他的手,摇摇头:“送我回家吧,头好痛。”

    我在心里想,李又林在把那首歌交给公司那刻,会不会想起前几天我朝他身上砸东西时的丑恶嘴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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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讨厌别人提起我刚出道时的样子,那时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丑小鸭,但我从小到大的角色却是白天鹅。

    我家庭条件不错,爸妈又是开明的人,人家说男孩要穷养女孩要富养,我妈一听不乐意了,吹胡子瞪眼地跟人吵吵起来,她说哪可不行,那是潜在的重男轻女思想,不论男孩女孩我都要把他养好。

    我妈是一个很酷的人,干什么都风风火火的,九十年代中,她抱着我坐了几个小时飞机,飘洋过海去看她口中远在韩国素未谋面的老公,她跟我爸掰扯着讲道理,她说你是在北京跟我领了证有了孩子的老公,但安七炫是我一见钟情的老公。

    我爸懒得听她瞎扯:“你到底得一见钟情多少人,前几年喜欢那个老跳太空步的,现在又看上个整天穿的跟迪士尼玩偶一样的。”

    那时的我连幼儿园学历都没,更别提台上的人唱的还是叽里呱啦的韩国话,我穿着H.O.T的白色应援服,被我妈抱在怀里,就看见几个穿得五颜六色的人满场跑,其中有个带黄帽子的把我抱上台,周围的人群爆发出尖叫,我心想这帮韩国老娘们儿吵吵死了,于是板着个脸也不笑,那个黄帽摸着我的头说:“这个小男孩很有大明星的风范哦。”

    虽然我和我妈都没听懂这句话,但还真让他说中了。

    我们家没一个人有音乐天赋,偏偏我嗓子亮得撼天动地,我妈百思不得其解,我爸说这属于基因突变,我妈想管他基因突变不突变的,反正这嗓子不能浪费。

    她给我请了老师,每天学两个小时钢琴和一个小时声乐,那个年代钢琴贵的吓死人,但我妈看我坐在上面弹得乐呵呵的,咬咬牙还是买了台。

    我去参加过各种各样的比赛,几乎都能拔得头筹,所以我至今搞不懂,那年青歌赛我为什么落选了。

    这也许是冥冥中注定的吧,我这个从小到大被欢呼声和掌声簇拥的人,也要来尝一尝坐冷板凳是何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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