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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弑攻

    又名《我把攻略里的渣攻sha了怎么破?》 一场车祸,让余声晚来到了一个异世界,必须根据系统安排的任务在一个个虚拟世界中以反派男二的身份促成攻受两个主角完成大团圆结局,累计的积分越高,他就有机会回到自己的真实世界。 闯关的过程中突然跳出一个像是有意识的不知男?女?的俊美NPC,总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保护他,还强吻了他,完全扰乱了他的计划。 随着攻略的世界越多,他发现这些渣攻渣得越来越没有下限,他为了完成任务只能忍着把小受推向小攻完成大团圆结局,直到最后一个世界,忍无可忍的他莽撞地做出了弑攻的行为,葬送了自己唯一一个可以回家的机会…… 本文主受,余声晚是受。周一到周六更新。

    第四个世界(5)

    小说: 弑攻 作者:抓住兔斯基的尾巴 字数:3334 更新时间:2024-02-15 10:00:00

    “你想清楚,只有一次获得能力的机会。”

    “嗯,我想清楚了。”

    余声晚看着床上几乎没有血色的人,瘦得肩膀骨头仿佛都能被轻易折断,“我想要一个神医的能力,它能让一切病痛都痊愈,甚至死而复生。”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值得吗?这是你唯一的机会,而他并不会死,你只需要耐心等一等……”

    “我不会再等了。”余声晚抓紧拳头,“我要救他。”

    这不是他一时意气用事,剧情进展到这里,他已经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且会发生很多次,他不能每次都等着太医过来救活方羽璨,需要有一个人懂得医术,及时缓解方羽璨的伤痛,让对方尽快恢复体力。

    “根据规定,我需要再跟你确认一遍,是否选择医术这项外挂技能?”

    “是。”

    过了一会儿,他慢慢地感觉到双手有点发烫,低头一看发现自己双手在微微发亮。

    “叮咚!玩家已接受技能‘医术’,此项技能不可放弃或转移。”机械女声头一次不是在副本结束的时候响起。

    余声晚看了看自己的手,“那,我要怎么用?”

    “你接触的部位就能自动治愈。”系统说道。

    他解开包扎伤口的布条,试着用手轻轻覆盖伤口,很快他的手掌开始变得越来越烫,之后温度又慢慢退了下去,他移开手,看到伤口已经愈合了,只可惜伤疤留了下来,正好就是郅仑的名字。

    “这技能真厉害!”他觉得自己像是索要了一个了不起的技能。

    “记住,不要让其他人发现你的能力,包括方羽璨。”

    “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办?”

    “没收技能。”

    余声晚吓到赶紧把嘴闭上。

    伤口痊愈后,方羽璨的脸色很快就转好,中途醒过来一次,他急忙喂了点水,喝了小半碗后对方又沉沉地睡过去。

    后面太医才不紧不慢地过来,把脉之后发现脉象平稳了,伤口也愈合了,觉得很是奇怪。

    “我用了家传的药膏治好了,太医你开点补身子的药吧,我家主子可太虚了。”

    太医一直问他到底是什么家传的药膏这么有效果,他说是秘密配方不能外传,任由太医怎么劝说他都不愿意说出口,太医只好开了一个补身的药方给他,走的时候还有点不太甘心地回头看了两眼。

    余声晚赶忙去抓了一些补药,熬成药汤慢慢地喂给方羽璨喝,虽说伤口好了,但他很怕又跟上次那样高烧不退,于是决定今晚再守夜一次。

    他已经连续两个晚上没睡好,还没到后半夜就已经撑不住睡着了,睡得正香时突然有一个声音把他惊醒:“关键人物来了!”

    “谁?!”他猛然抬起头,睡眼惺忪的眼睛正好跟一个蒙着面的黑衣男子对上,而这个男子还打横抱着昏睡中的方羽璨。

    “……”两人互瞪了几秒,黑衣男子抱着方羽璨转身一个飞跃就跳出了窗外,等余声晚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只能看到这人非常矫健地跳下屋檐,消失在夜色里。

    余声晚的脑子嗡地一声,什么情况?!方羽璨被偷了?!

    “剧情里有说方羽璨会被偷吗?!怎么没有提前跟我说?!”

    “有一些关键剧情是不会给提示,习惯就好。”系统慢悠悠地说道。

    回想起刚刚那个黑衣男子,他总觉得那双眼睛很是眼熟,等等,关键人物,难道说是……

    “主角攻三号,玄裳?”

    攻三玄裳是一个亦正亦邪之人,他自成门派安身于一个隐蔽的山谷里,擅长用蛊毒,但自身武功也了得,整个武林没人敢招惹他。

    按照刚刚那矫健的轻功,应该是攻三没错了,不过怎么突然劫人?而且还能潜入这深宫里劫人,到现在还没人发现,武功真是不可小觑!

    现在他苦苦守着的人被劫走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能是干巴巴地喊道:

    “来人啊!来人啊我家主子被抢走了!”

    梵灏轩带着一大帮护卫过来,脸上阴沉沉的一副风雨欲来的样子,看门的守卫突然踢了一下余声晚的腿,“愣着做什么?快跪下啊!”

    余声晚才想起来自己面对的是一个至高无上的君主,有点不情愿地跟着他们一起跪下。

    “把来龙去脉给吾交代清楚!”

    于是余声晚把今晚发生的事简单地概括了一下,梵灏轩一旁的护卫突然拔出剑来抵住他的脖子,“混账东西!连你家主子都守不住!”

    ……不是!那黑衣男子武功这么强,他一个洗马桶还会累到腿肚子打颤的人凭什么能拦得住对方啊?!

    “吾去把人抢回来!”

    郅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了,走上前来自信满满地说道:“尽管把这事交给吾,几日内必定能把人带回来!”

    梵灏轩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是谁?”

    “还能是谁?”郅仑冷哼一声,“有这般轻功,全武林就仅有一人!”

    “但你不是准备明日启程回去?”

    “耽搁几日无碍,吾倒是想看看此人的身手是否如江湖传闻的一样。”

    梵灏轩冷漠地“嗯”了一声,“交给你了。”然后甩袖转身离开这里,十几个护卫也跟在后面离开,整个房间终于有了喘息的空间。

    在郅仑也要离开的时候,余声晚急忙喊道:“等一下!请求领主也带小的一起走吧!小的心切主子安危,愿意跟随领主一同去营救,只望主子能安全归来!”

    “就你?”郅仑挑眉,“吾为何要带一个无用之人?”

    “小的略懂医术,主子身上的伤是小的治愈好的,若是主子这次出了什么事,小的也能马上为主子疗伤!”

    “你会医术?”

    “是的!若领主不信,可问问太医,他亲眼看见主子的伤口痊愈了。”

    郅仑思忖片刻,“行,随吾走!”

    郅仑带上五个护卫,骑上马彻夜赶路,由于余声晚不会骑马,只能是坐在某个护卫的后面,这一路上颠簸得身体都要被颠散架了,怕被甩出去又只能一直紧紧抱着护卫的腰,幸好对方没有嫌弃地把他扔下去。

    一直赶路赶到第二天晌午,他们暂时歇一会儿吃点东西,余声晚觉得屁股和大腿内侧都是火辣辣的痛,也不敢坐,靠在大树边疲惫地干啃着他们给的馒头。

    困倦加上疲惫,让余声晚忍不住打起瞌睡,闭了一会儿眼的功夫就听见系统提醒道:“到了。”

    他迷糊地睁开眼,“什么?到了?”

    眼前并不是刚刚的荒地,而是一个缠绕着密密麻麻的灰黑色藤蔓的山谷入口,看起来犹如巨兽的深渊大口,稍微动一下就能把他们全部吞没。

    等一下,他什么时候来到这里了?

    “时间跳跃,现在已经是两天后。”系统说道。

    他记起来了,之前也经历过这种时间跳跃,内心默默吐槽下次能不能早一点跳跃,这样他就不用忍受颠簸和皮肤擦伤的疼痛了!

    郅仑倒是神采奕奕,一点都不像是赶了两天路的人,拔起刀气势汹汹地喊道:“玄裳!快把人交出来!”

    这偌大的山谷,讲话还有回音,加上他声音粗犷,在山谷里久久环绕余音不绝。

    嗯?怎么感觉起风了?

    没等余声晚想明白,一股强大的风浪把大部分人都掀翻在地,马儿也尖叫着四处逃走,为什么说是大部分人呢?因为整个队伍就只有他跟前面这个护卫还是安然无恙地呆呆骑在马上,像是风浪刻意绕过了他们。

    这个护卫先一步反应过来,迅速拔出剑紧张地盯着山谷入口,“大、大胆妖人!速速现身!”

    骤然响起一阵清脆的琴声,风浪狠狠地抽了护卫一个耳刮子,护卫哀嚎一声翻倒在地,吓得余声晚赶紧松手,免得一起滚下去。

    “如此大张旗鼓地闯入私人禁地……”烟雾缭绕中隐约有人缓缓走来,“还敢口出狂言?”

    在看清来人的面貌后,余声晚惊得抱着马的手不自觉地抓紧,马儿吃痛地叫了一声猛然撅蹄子跑了起来,他没能抱紧一下子被甩下去,正等着重重摔在地上,一股风浪从底下袭来,轻轻地托了一下他,然后他再倒在草地上。

    他一脸懵地摸了摸自己,哎?竟然没事?

    然而没人注意到余声晚这边的异常,郅仑被掀翻在地很是气恼,把手中的大刀化为飞刀,用力朝着玄裳的方向挥过去,飞刀速度之迅猛,都还没看清就已经被玄裳一拂衣袖轻松拦下,整个刀身都已经被震到扭曲。

    众人不由得屏住呼吸,看来是小瞧了这个隐身深山老林的妖人!

    但只有余声晚是死死盯着玄裳这张脸,内心五味杂陈,他曾以为沈明曜不会再出现,结果却在最后一个世界看到这张熟悉的脸,即便是化上妖冶的妆容,长发披散,一身红袍,嘴角挂着高傲而邪魅的笑容,但他依旧能认得出来。

    而且更荒谬的是,他竟然觉得这身打扮在对方身上毫无违和感。

    郅仑冷笑一声,突然举起手打了一个响指,不一会儿天空突然飞来许多猎鹰,成群结队地冲着山谷入口飞去。

    但玄裳脸色未变,淡然地等待了一会儿,随着时间越长,郅仑的脸色反倒是变得难看起来,“你竟能把人藏得如此之深,连吾的猎鹰都寻觅不了踪迹。”

    对方依然是那副淡然自若的表情,只是嘴角多了一抹令郅仑憎恶的笑。

    郅仑不愿再等,吹了一声口哨,猎鹰们无功而返地从山谷里飞出来,回到天空。

    “你想要什么?”郅仑开出条件。

    “领主觉得我能缺什么?荣华富贵,珍稀名器,我抬抬手自然有的是,至于权势,我毫无兴趣,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抢走别人视若珍宝的东西。”

    郅仑脸色阴沉下来,“看来,这是要干一场硬仗?”

    “我比你们任何一人都要重视方羽璨,把他拱手让给我,你们也不需要明争暗斗地争抢,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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