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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趋光

    吴庸一直觉得自己是古巷里发霉的青苔,阴沟里不见天日的烂泥,直到遇上了沈之霈,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也能拥有获得幸福的资格。 一句话总结:自卑懦弱又缺爱的大龄男青年拥抱了属于自己的月亮。 看前须知: ❤️沈之霈✘吴庸 ❤️非双洁,不喜勿入 ❤️文中人物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一切剧情为主角服务 ❤️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有不适请及时点❌,拒绝说教和人参公鸡

    第二十二章

    小说: 趋光 作者:励志做个小富婆 字数:2056 更新时间:2024-03-20 14:23:52

    沈之霈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只是动作轻柔的拍着人的背。然后在吴庸弯着腰什么都吐不出来后,掏出纸巾温柔的擦去他嘴角的污秽。

    怀中的青年安静乖巧得有些过分,沈之霈站在床边盯着看了好久,才将他放到床上,然后拿起工具去清理门外的残局。

    活了近三十年,沈之霈从未动手做过这些,但现在却有一个人,让他虽然动作笨拙,也做得心甘情愿。

    收拾干净的沈之霈洗个手后回到了卧室,床上的人依旧是他离开前的姿势。想着吴庸上次醉酒后死活闹着要洗澡,沈之霈迟疑着要不要这次也把人送进浴缸。

    最后他还是却步了。实在是过程太过折磨人,沈之霈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做出什么让他后悔莫及的事。

    既然不能洗澡,外套总该要脱掉。沈之霈这么想着就走上前,然后就发现本来应该睡着的人睁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迷离的看着自己。

    明知现在的青年做什么都可能毫无意识,可沈之霈还是被他这一眼看得心里一紧,紧接着一股热流直冲小腹而去。

    咬着牙低声咒骂一句,沈之霈上前,“醒了?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吴庸只觉得脑袋像灌满了粘稠的迷糊,晃动间咕嘟咕嘟的滚做一团,让他一点思考能力都没有。

    他眯着眼睛盯着面前的人看了半天,这才咧着嘴笑了:“沈、沈之霈……”

    心跳开始失衡,沈之霈声音沙哑,“你叫我什么?”

    “沈之霈,”吴庸又叫了他一声,然后直挺挺地朝着对方伸出了手。

    清醒着的吴庸从来不会露出这一面,他就像只受到过惊吓的蜗牛,总是将自己藏在那层薄薄的保护壳里,他不出来,别人也进不去。

    面对着这样的吴庸,沈之霈心脏像是寒冬过后解冻的泥土,软成了一片。他握住那只手,然后轻轻一拉,对方便顺着力道坐了起来。

    “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沈之霈将刚才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吴庸眯着眼睛思考了一瞬,然后说:“想喝水。”

    沈之霈抬起另一只手揉了揉他的脑袋,声音温柔,“等着。”

    来到客厅将水接好,想了想,沈之霈又转身进了厨房,从冰箱里找出柠檬切了两片进去。

    做好这一切的他一转身,就看到本该在卧室乖乖等自己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光着脚站在门口眼巴巴的望着自己。

    好像只小狗。沈之霈脑海里突然间就闪过这个念头,他上前牵着摇摇晃晃的人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这才开口:“怎么不穿鞋?”

    吴庸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圆润可爱的脚趾随着主人的动作蜷缩又松开。

    沈之霈喉结滚动了一瞬。

    吴庸:“忘了。”

    他说得一脸坦然,沈之霈无奈叹气,“不是口渴吗?喝吧。”

    吴庸乖乖接过男人手里的水杯低头喝了起来,沈之霈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

    “还要吗?”见人喝完后,沈之霈开口问他。

    吴庸摇头。

    沈之霈:“那就早点休息吧,时间不早了。”

    原本以为这么说对方会听话乖乖回房间睡觉,没想到吴庸却摇头。

    “不想睡。”

    沈之霈:“为什么?”

    吴庸迟钝的脑袋想了想,这才开口:“上一次说要给你跳手势舞的,都没跳成,这次我一定要给你、给你跳。”

    沈之霈有片刻的无言,他没想到这醉酒还能同上集续上的。

    “但是现在已经很晚了,我们先睡觉,明天再跳好不好。”

    吴庸摇头,险些将自己晃下沙发,他说:“不行,必须要跳!”

    沈之霈问他:“为什么必须要跳?我能知道原因吗?”

    吴庸:“因为、因为我开心!”

    “为什么会开心?”问这句话的时候,沈之霈不可避免的想到了饭店门口搀扶着他的那个女孩,是因为她吗?

    “我、我找到工作了。”吴庸的话语及时止住了沈之霈的胡乱猜想,然而他心头的沉重却没减轻一点。

    “你不喜欢现在这份工作吗?”沈之霈问他。

    吴庸茫然的眨眨眼睛,“现在这份?”

    沈之霈:“你在沈之霈家,给沈之霈当家政,你忘了吗?”

    “没、没忘。我喜欢现在的工作的,我喜欢给老板当家政的。”被酒精麻痹,的大脑清醒了些许,吴庸说得有些着急,鼻尖上都挂上了汗珠。

    “那为什么要再找工作呢?”沈之霈本能的不想让青年离开自己,一想到对方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人,甚至有一天会有人完全取代自己的位置,他就按捺不住内心的阴暗。

    “喜欢,也不能一辈子都这样啊,”哪怕是在酒精的麻痹下,提起这个话题时的吴庸还是会觉得羞耻,他说,“而且我、我缺钱,我知道瞒着老板这样做很不、不厚道,可是老板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耽误您安排给我的工作的,真的!”

    青年着急忙慌的保证,沈之霈抓住他无处安放的手紧紧握在手心,看着人的目光温柔沉静,“我不是想问责你,我只是担心你,两份工作,会很辛苦。”

    抓着自己的手干燥温暖,吴庸轻轻的动了动想把手收回来,然而没能成功。

    他说:“不辛苦的,以、以前勤工俭学的时候,每天只睡五个小时,我也坚、坚持下来了,已经习惯了。”

    他说得轻描淡写,沈之霈却只觉得心疼,他放轻了声音问:“以前,很辛苦吗?”

    吴庸顺着他的话想了想,点头。大概,是很辛苦的吧。

    时至今日,吴庸仍然记得他第一次去大学报道的时候。吴大能难得的良心发现,又或者只是想在那群亲戚面前展示一下对自己的父爱,总之他对吴庸说开学的时候会送他去学校。

    当时的吴庸无疑是开心的,尽管他那时已经成年,可对于他来说,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总是让人害怕又不安的。亲人的陪同会让这份害怕不安减轻很多。

    但就这件事,吴大能也没能做到,或者说,他没有完全做到,因为他在半路的时候,就丢下吴庸,自己一个人跑去见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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