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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同桌是伪好生

     (请多多支持隔壁新文《这个学霸不太冷》!) 学霸作死逻辑能力强得一批攻吴解✖️学霸温和记忆力强得一批受方程 学霸们的日常生活是这样的: 快上课了方程还趴在桌上睡觉:“方程,方程,方程你快点醒醒,上课了啊!!!” 遇到某些特定的数学题:“方程你过来看看这个方程是不是无解的?” 方程算了算,说:“这个方程是无解的。” 学霸们各种的骚操作: 放英语听力了,方程仍旧趴在桌上睡觉。等听力放完了他才爬起来做听力题,吴解一看,竟然全对!这TM是什么神仙记忆力啊! 副CP:高冷伪装学霸忠犬攻郝校×炸毛伪装学渣乖巧受薛同 高冷郝校为了能给“学渣”薛同补习努力维持年级第五。 炸毛薛同为了能让“学霸”郝校补习努力争取班级倒五。 伪装学霸和伪装学渣的双向暗恋。 终于有一天,二人发现了对方的秘密: “神TM操作害老子那么辛苦!”   (封面来源于网络,侵权删)

    第十一章

    小说: 我的同桌是伪好生 作者:沉舟侧畔千帆过 字数:2140 更新时间:2019-07-11 12:16:49

    方程站在双层床的前面,神色有点复杂。

    有谁告诉他第一层是没有被子的?如果早点告诉他他是绝对不会把宿舍让给薛同的!

    站在一旁的吴解也顺着方程的目光,直直盯着没有被子的第一层床的床板,也猜出了方程此时的内心想法。他清了清嗓子,有些尴尬地开口,“我也不知道我这里没有多的被子啊。那我们挤一挤算了,你觉得呢?”

    床的主人已经这样提议了,方程再拒绝就显得有些矫情了。毕竟比起躺在木板上晚上还没有被子盖,他宁愿选择和吴解挤一块。于是答应道,“成吧。”

    于是方程就先爬上了双层床。他一向不是很墨迹的人,在加上他现在实在是困得很了,不想在意那么多细节。

    站在方程身后的吴解挑了挑眉,他还以为方程会纠结许久。随后他也爬上了第二层。

    双层床毕竟是双层床,第二层相较于第一层来说是没那么牢固的。于是在吴解上去的时候,这个双层床嘎吱嘎吱地响,惹得已经缩在里头的方程通红了一张脸。吴解倒没有觉得,他天生脸皮厚得堪比城墙。

    本来吴解是睡在下面这一层的,因为下面这一层有利于他的清醒。但昨天中午他想做一会儿题,无奈没有桌子,只得把下面的垫子和被子搬到上面去。

    “我感觉你总是在睡觉诶,怎么睡觉都没有睡够吗?”吴解问。他对此疑惑很久了。自认识方程以来,看过方程做过的最多的事就是睡觉。还没有见过他热衷于睡觉以外的事呢。

    “等你有哪一天,唔嗯......长大了之后,你就会发现,睡觉时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等我长大了......哼哼,说得你好像很大一样。”吴解翻了个身,面对着方程。他现在离方程极近,他可以清楚地看见方程闭着眼睛地模样,甚至还能数清方程的睫毛数量。

    “我本来就很大!你不信就跟我比比。”

    “比就比,谁怕谁。你几月的?我七月的。”

    “我也七月的。”

    “你几几年的?”

    “02年。”

    “我01年的,正好大你一岁呢。”

    方程轻轻“艹”了一声,闭上了嘴不再理会他。

    片刻之后,方程又开口道:“不对啊,你这年龄不应该是上一届的吗?”

    吴解轻笑道,“你才发现啊。我比别的小朋友晚入学一年。不然我本来应该是高三了的。”

    方程点点头,又继续乖乖地睡觉了。

    方程在睡觉的时候会习惯性蜷缩成小小的一团。

    但是在吴解的床上,似乎做不到这个习惯性的动作。因为每当他的腿蜷起来的时候,常常会碰到吴解的腿。刚开始还尚清醒的时候方程会即使将自己的腿缩回去,可越到后面睡得越迷糊的时候,就通常做不到了。

    方程的脚冰凉,吴解能够感受到。因为方程将身体蜷缩起来的时候正巧会让他们两个的腿和脚都碰在一起。先前他能感受到方程会将腿收回去,之后可能是睡熟了的原因就保持着蜷缩的动作不动了。

    吴解叹一口气,可能这薄薄的被子不能让方程暖和起来吧。正好他挺热的,抱个冰块降降温也没什么的。

    于是轻轻将方程拥进怀里。

    方程的身体也是冰冰的,抱着很舒服。

    吴解和方程的距离也是第一次那么近,方程的脸就在距离他不到十厘米的地方。

    这种距离能让吴解非常清楚地看到方程的皮肤。方程的皮肤很好,白皙,而且找不到任何的痘痘或者痘印,应该也很软吧——这么想着,身体却先比大脑更快反应地去摸方程的脸。很软,但是脸上没什么肉,用点力就可以摸到软软的皮肤下的骨头。

    方程的睫毛也很长,平常在他上方俯视下来时就可以看见了,但是闭着眼睡觉时睫毛的长度尤为可见。

    吴解揉揉眼睛,长时间地观察十厘米以内的东西让他的睫状体很疲劳。

    本来想闭着眼睛休息一下,没想到这一闭眼就睡着了。

    呵,这才是现实啊。

    ======

    薛同喜欢郝校很多年了。

    可能在初三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也可能是初一,还可能是更早。

    总之就是很喜欢很喜欢。

    最开始的时候可能不怎么喜欢,可是这种喜欢就像发酵一样不断膨胀,惹得他只要和郝校一起说话就会变得面红耳赤。明明自己是在女孩子面前讲黄段子也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可是在郝校面前,这些东西早就不受自己的控制了。

    最先引起注意的是他的名字。

    “郝校”,怎么会有一个家长取这么蠢的名字,叫他“好笑呢?

    其实郝校这个人一点都不好笑,常年一本正经的,还带着方方正正的黑框眼镜。

    学习特别好,一直都位列年级第三。而且和他冰冷的外表不符合的,是他有一颗及其温柔的心。每当薛同找到郝校请教题目的时候,郝校都会很耐心地教。即使薛同可以为列为郝校最笨的学生,一个很简单的问题需要重复讲很多遍,郝校也会不厌其烦地一步一步,一遍一遍地耐心讲解,知道薛同真正理解了这个问题。

    而且郝校做的数学题的解答过程非常简单明了,没有一个步骤是多余的,没有过分地炫技术也没有用最土的方法做,而是以一种可以最快解答出来的,非常稳扎稳打的思路去解。

    总之薛同一开始是注意到他极好的答题方式,之后才在慢慢的了解中,一点,一点地喜欢上了这个人的全部。

    知道了他冰冷下的温柔,知道了他成绩好背后的努力,但也,知道了他对所有人都是这么好的。

    一开始的薛同有怀疑过自己对于郝校来说是不是特殊的,但是经过时间的推移,他见证过许多次郝校对于他人也是这样温柔的,这点怀疑就很快地淡化了。直到所有怀疑都淡化了的时候,他可以认真地告诉自己,自己已经喜欢上郝校了。

    他们从幼儿园开始就同班,作为竹马竹马的存在。

    所以薛同知道,他这辈子都可能只有暗恋的份上了。

    因为他作为郝校的好朋友、好兄弟,如果用这样的身份去告白,就会导致他甚至和郝校连朋友都做不到。

    所以只能按下自己的心思,可又忍不住想要离他近一点。

    只要近一点,近一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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