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日记
小说: 重生后宿敌成了男朋友 作者:索索暮草 字数:1445 更新时间:2019-09-21 03:09:17
一般而言,我们不能对男生宿舍有太多的幻想。
如果不是学校通知检查,你就会怀疑他们是不是根本不知道干净整洁四个字怎么写。
但是沈南宿舍不一样,因为他们有余笙琅。
琅琅有着小王子的气质,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主要是那双手拿来干家务太暴殄天物——结果相处下来,小王子活得最精致。
被子永远叠的整整齐齐,书桌干干净净,各类书籍分类放好还贴了便利贴,有专门的收纳盒放杂物,垃圾桶里绝对不会有隔夜的脏物,内衣内裤都是每日换洗。
除此之外,琅琅还很勤快,宿舍卫生基本都是他默不作声打扫的,扫地拖地擦窗户,他还买了多肉放在窗台上——虽然总会被沈南几人养死——把一群糙汉子的窝弄得闪闪发光。
长期包揽“最美宿舍”第一名。
还被拍照展示当做模板。
沈南一进宿舍,好似又想起点学生时代的欢乐来,琅琅的玲珑剔透和他们的大大咧咧融合在一起,变成了独一无二的504。
沈南的床靠窗,紧挨着余笙琅,四人洗漱之后就躺在床上,玩手机的玩手机,看书的看书。
直到十点,宿舍楼统一断电。
沈南重生第一天过得非常魔幻,他关了手机,头往枕头上一靠,感觉到枕头下似乎塞了什么东西。
沈南摸了摸,摸出一个硬壳的本子。
首页的空白页上,是他飞扬起来的字:
我和邵北的点点滴滴
沈南:“……”
他有不好的预感。
窗外月光皎洁,不用灯也能看清楚日记本上写的东西,沈南硬着头皮翻开,第一页上写着日期:
12月24日,平安夜,星期一,小雪。
沈南愣了一下。
他和邵北真要算起来应该是青梅竹马——他是竹马,邵北是青梅——真要写点滴,那也应该从小时候就写。
沈南甩了甩头,不,不对,他是没有写日记的习惯的。
除了小学的时候老师提起他心血来潮写了几天、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要求写周记,他是从来不写日记的。
他不习惯用文字来记录心情和秘密,而且白纸黑字太容易留下把柄,而沈南绝不允许自己被抓到小辫子。
然而现在,此时此刻,他在翻自己的小辫子。
去年的圣诞节,沈南着实没什么印象了,他只记得他高二,和邵北一文一理霸占了第一名的位置,但是那个时候他们俩的关系,就不如以前亲密了。
沈南看日记。
十七岁的沈南,用少年嚣张的笔迹,把故事告诉给了十年后的自己。
平安夜在学生里很受欢迎,尽管他们的乐趣也就是互相送个苹果什么,而且这一天学校小卖部苹果起码涨价了十倍,沈南一直觉得只有傻子才会买。
然后他就去买了两个。
在十七岁少年的心里,这两个苹果是要送给邵北和宁书兰的,那时候因为文理分科,他们要各自融入新班级,就很少在一起了。
沈南不想和邵北渐行渐远,他之前也总是去找邵北,一两次邵北会回应他,久而久之邵北就会用“和同学有约了”“有事”“下次吧”来婉拒沈南。
沈南有些伤心,又觉得无可奈何。
而平安夜,虽然小卖部的黑心老板在大肆宰人,但是也不能否认这真的是一个超级好的机会。
借着平安夜送苹果的机会,可以和邵北好好聊一下。
为了不让自己的意图太明显,他还用宁书兰打了一个掩护。
沈南觉得自己聪明绝顶。
当天中午,连续下了两天的雪终于停了,阳光穿透蔼蔼云雾洒下来,仿佛金色的流苏。
午休的时候,沈南没有在宿舍找到邵北,教室里宁书兰和她的同学嘻嘻哈哈补作业,沈南把苹果给了宁书兰,目光在邵北的位置上一晃而过,装作不经意问:“邵北呢?”
宁书兰没做他想:“刚才一个学姐约他去后山。”
一中的后山其实就是个小山坡,坡顶种着一棵巨大地榕树,春天里嫩叶簇簇,树下是人工草坪,绿油油的一片,清新脱俗。
沈南一路跑过去,到了半坡腰已经气喘吁吁,他刚想喊邵北,就看见那位学姐上前一步,抱住了邵北。
十七岁的沈南猛然顿住。
二十七岁的灵魂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