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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语

    藏狐×毛团儿鼠兔 技术宅×女王受 切开黑太傅×二萌属性帝王 道士×人参精 当铺小老板×风流公子哥 山大王×戏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哦 反正就是各种属性各种物种乱炖

    妖精打架

    小说: 不语 作者:酸酸酸酸酸柚子 字数:2033 更新时间:2019-09-22 00:59:56

    阿宋是一只鼠兔,他同一只藏狐打了一架。

    他不晓得那只藏狐叫个什么鬼名字哦,总之他看到他打算着吃掉那一只鼠兔心里头就火起。你说他都修成人了还逮着兔子就吃是不是太不要脸了一些,丫的不是等死么?

    何况同为鼠兔一族的,不帮衬着点儿也太说不过去了不是?

    只是阿宋低估那只藏狐的法力了,又或者是他高估了自己。

    嗯,他败了。

    那只藏狐的人形长得倒还是看得过去,大约只比他稍差那么些。只是这么捏着他后颈那圈绒乎乎的毛的动作似乎有些不雅,他吱吱叫着以示不悦。

    士可杀不可辱晓得不啦!

    “英雄救美?”

    什么英雄救美?!那是只雄的好吧?丫的人品不好还什么破眼神儿呐。

    “你先放开我。”阿宋义正言辞试图掩饰自己语气里的哆嗦。

    于是——

    “啪叽”

    一声儿。

    阿宋跌在青藏高原的满地沙石上,亏得他一身皮肉厚实才只是“哎呦”了一声。

    他变作人形麻利地起身,瞪他:“你干嘛啊随便就把人摔下来,不疼啊!”

    那只藏狐欠揍又无所谓地摊手:“我又不疼。”

    阿宋吸气,告诉自己别理这只粗鲁残暴的藏狐,一转身就要走。

    然而——

    “你拉我干嘛?!”阿宋转过半个身子,怒,盯着在自己手腕上那双修长的手。

    ——咦哟,还有点儿好看嘛。

    呸!哪里好看!阿宋骂自己,然后同那只手较劲儿。

    “我刚才准备填肚子来着。”

    “所以?”

    “你把它给我放走了。”

    “——你要吃了我?!”阿松大骇,他还没过够做人的快活日子,就这么被一只藏狐三两口嚼了吃了实在太亏,于是挣扎的力气更甚。

    小鸡仔儿一样的力气呦,沉枭压根儿没放在眼里,只压低了声音威胁:“别乱动。”

    不动留着给你吃哦我脑子又不智障。阿宋想,于是“咻”的一声又变作了鼠兔一团圆滚滚的萌样。他想着自己变小了这只藏狐大约就抓不住自己了,逃跑都不算事儿。

    嗯,至少在阿宋没被沉枭捏着一条毛皮油光水滑的小短腿儿时他是这么个想法。

    他简直都要哭了。

    好汉饶命好吗?!

    瞧着手里头那团胡乱咋呼的毛团儿,沉枭挑眉:“不吃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什么?

    阿宋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卖萌。

    嗯,生死之下,节操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跟我走吧。”

    “走哪里?”

    “哪里哪里哪里?”

    “你怎么不和我说话?”

    “你要说话算话不许吃我。”

    “喂喂喂!”

    “你叫什么名字?”

    ——沉枭。

    沉枭打小在青藏高原的海拔五千多米上的一片草原上长大,惊蛰至催生万物。偏生这高原上只有一片戈壁滩,以及一片贫瘠的草原。旁边还嵌着一湖深蓝晶石一般剔透的水,衬着一片高远广阔的天空与荒莽的山丘,愈发的神圣与宁静。

    藏狐吃鼠兔,天经地义。

    只是沉枭觉得那只鼠兔似乎与寻常的鼠兔又略微有些不同,嗯,大约就是要傻上几分。

    别的鼠兔见了藏狐总是撒了腿立刻就往洞穴里跑,他却要瞪着一双湿漉漉又圆溜溜的眼睛反应上一小会儿。

    所以沉枭常常想,这么个没心眼儿的小东西究竟是怎样活到如今的?

    莫非当真是应了傻鼠有傻福那句古话?

    可他似乎又确实长得比别的鼠兔要圆润上几分,一身皮毛油光水滑的,想来是没少吃草根草籽儿。

    沉枭想这么多肉,自然好吃。不如养着他,待到了冬日里草木凋零,再一口吞了填肚子。

    他是这一方土地里头的霸主,其实也不过几头藏狐,到底是濒危物种。不过他说话也确实好使,旁的藏狐哪怕垂涎也不敢碰他半分。

    沉枭等啊等,只等着冬季来了好吃了他。

    于是沉枭无聊的时间里便在暗处盯着这只鼠兔,他不晓得他叫什么名字,却见他毛绒绒的一小团儿不如就叫毛团儿好了。

    毛团儿毛团儿。

    唔,真是个好名字。沉枭想,霸气不足却着实是呆萌有余。

    只是沉枭这么瞧着,觉得这毛团儿迈着短腿儿奔跑的时候好可爱啊,发呆的时候也好可爱啊,咀嚼草籽的样子更可爱。怎么办怎么办,好可爱好可爱。

    一颗少男心都要爆棚了。

    一个枯燥又贫瘠的冬日过去了,沉枭到底也没能下得下嘴去吃了他。反倒是愈发心慌——

    他大抵是喜欢上那只毛团儿了。

    他倒是无所谓那只毛团儿是只雄的,只是藏狐与鼠兔,终究是天敌。

    沉枭觉得自己该做一个诗人,忧伤的诗人,把这一段注定无疾而终的爱情写下来。嗯,他那会儿还在中二期与成熟期的交界,总是有些喜欢伤春悲秋的情绪。

    于是毛团儿在沉枭的庇护之下之下终于长成方圆十里里最丰腴的那只,沉枭瞧着,竟生出几分隐约的自豪与得意。

    草原附近有村庄名叫堆村,住着不少人家。鼠兔吃草,总是同放牧的羊争抢,倒成了祸害。

    有人用笼子做了陷阱,彼时沉枭在打盹儿,于是那只傻乎乎的毛团儿便着了道,被捉了回去。

    沉枭醒来时只听见他“吱吱吱”的惨叫声,在西沉的一轮红日里愈显凄惨。

    所幸那人家里的孩子见他长得可爱,没打算吃了他的肉,竟养了起来。阿宋虽然觉得日子过得还算舒坦,却到底不是长久之计,他想要回到草原去。只怪这牢笼做得太坚固,牙齿给他磨平了也逃不出去。

    沉枭寻了个无月夜,趁着黑潜进那户人家里,叼了关着阿宋的牢笼就逃。

    晃荡得太厉害,阿宋一开始很慌乱,以为是屋子里出了什么事情。他却渐渐发现自己似乎在移动着,这气味,似乎是只藏狐。

    阿宋吱吱叫着,觉得是他要吃了自己,他惊惶又无望。哪里想得到刚出龙潭又进虎穴,还不如在笼子里待着坐吃等死,当只饱死兔。

    沉枭能觉出他的恐慌,却只恨自己没有能够安抚他的能力。

    生来为敌,何谈情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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