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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头发的摇滚歌手

    “如果歌声有颜色,我希望我的声音是蓝色的。” 林轩从未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歌手。他与王谦相识于年少,王谦教会他反击欺凌自己的人,教他吉他,教他唱歌,将他领上了音乐的道路。暧昧和倾慕的情愫悄然增长,他曾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在一起。 紧接着伴随着乐队的巨大成功,两人的关系突然被放在了聚光灯下。而当王谦在乐队和爱情之中摇摆不定时,他才发现殷正——这个一手挖掘了他才能的制作人,才是最理解自己的人。 走过荆棘,回望自己来时的路,他毅然决定做回自己。 这是一个有关于成长和认清自我的故事。 看简介也能知道是有两个攻的。攻一是竹马所以一开始就会出现,攻二要后面才能出现啦ヾ(✿゚▽゚)ノ

    第十二章 这叫摇滚

    小说: 蓝头发的摇滚歌手 作者:芥末姑凉 字数:2045 更新时间:2019-09-22 01:10:08

    那次演出经历不仅改变了其他人对林轩的认知,也改变了他的自我认知。他发现自己可以在人前毫不羞愧地展示自己,所有人都在欣赏他的表演,为他鼓掌。这对他来讲是极其陌生但又令人激动的,他从未体会过这种感觉,似乎头一次,他意识到了自己身上也是有光芒的。

    这让他在平时也更加自信了,不像以前经常低着头不说话,只有在王谦面前才会放声大笑。他也惊讶地发现,原来这把吉他带给了他这么多。

    不久后林轩去王谦家,王谦献宝一样向他展示新买的琴:“怎么样?是不是特别帅!”

    那是一把红色的电吉他,林轩眼睛一亮:“你什么时候买的?”

    “刚买不久,我爸为了这个还生了好大的气呢,最后是我妈同意给我买的。”王谦无奈摊手,“我爸说我越来越不正经了,竟然用上电子乐器了,还说我不好好练钢琴。我怎么不正经了,我弹吉他很认真的,钢琴我也没丢下啊。”

    “你怎么想起要买电吉他了?”

    “当然是因为想弹更多的曲子了,你看那些演唱会上伴奏用的吉他不都是电吉他吗?”王谦又笑道,“还因为它很酷,你不觉得吗?”

    林轩看了看那把琴,和民谣吉他的质朴清新不同,它通身被漆成红色,带着一圈黑边,尽管还没发出声音,但张扬强烈的个性已经暴露无遗。他摸了摸琴身,问道:“和民谣吉他弹起来有什么不同吗?”

    “技法上差别很小,不过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我得好好学学。”王谦放下吉他,“对了,给你听首歌。”

    他说着就去拿了MP3——这个在当时还算是很珍贵的数码产品,他将耳机给林轩戴上,然后播放了那首歌。当前奏一响起的时候,林轩便抬起头看着王谦,眼神中带着一丝惊讶,而当歌手开口时,他完全被震惊了。他没听过这种风格的旋律,也没听过这样的嗓音和演唱方法。但他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着迷地听完了一首歌。王谦见他不说话,推了推他:“阿轩?”

    他这才回过神来,摘下耳机,问道:“这个歌手叫什么?”

    “郑钧啊,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

    “我从来没听过这种歌,他的唱法好特别。”

    那时他们年纪都还小,很多东西根本无法理解,只知道好不好听,也无法给出更多的解释。林轩却一下就被吸引了,那个歌手的声线和歌曲本身都不算优美,可它就是有一种特别的魔力,能够将你的心神抓住。

    “这叫摇滚。”王谦回答道。

    这个词并不陌生,但他却并不了解这种音乐类型,一提起摇滚只能想到那些强烈的鼓点和喧闹的声音:“这是摇滚?我以为摇滚都很吵呢。”

    “你也太狭隘了。”王谦低声说道,“我买电吉他就是想弹类似的曲子,不过我可不敢说,要是让我爸知道估计会被气死。”

    林轩禁不住笑了起来:“我看也是。”他说着便拿过王谦手里的耳机,“再给我听听那首歌。”

    那是郑钧一首非常有名的作品,叫《苍天在上》。他们年纪还小,对旋律和歌词的理解都不深,只觉得好听,而且十分特别。可尽管这样它依然反反复复回响在脑海里,多年以后林轩都记得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震撼,尤其是当他对歌词理解得更深了之后,他便越来越忘不掉副歌的那几小节——

    就剩下苍天在上/就剩下苍天在上/她竟也如此无常/她竟也如此无常

    歌手嘶吼着,却有别样的温柔和充满爱意,足以打动内心,也打动了林轩。他轻轻哼唱着,完全没注意到王谦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等到他转头时下了他一跳。王谦笑个不停:“你是真的听入迷了,我都看你好久了。我还有他的磁带呢,要不要借给你听?”

    林轩点点头,难得恭维道:“果真是好兄弟啊。”

    “现在才知道我好啊?”

    “你看你,我说你你不愿意,我夸你你也不愿意,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啊?”林轩轻轻推了他一把,“我现在就把磁带装到书包里,省得走的时候忘了。”

    王谦刚想说什么,正好看见林轩满是期待的眼神,于是便只得认命地去拿了磁带。两人窝在沙发里吃冰淇淋,王谦舍不得把吉他收起来,于是就放在自己身边,想起来就摸一摸,喜欢得不行。林轩说道:“新的东西永远都最好了。”

    “也不全是,我就是很喜欢这把吉他。”王谦笑了笑,似乎在想些什么,“以后我就组个乐队,没事就在一块弹琴唱歌,到时候你来给我当主唱怎么样?”

    “我不太适合吧……我可以当吉他手。”林轩推了推他,“你当主唱。”

    “你的嗓子不当主唱太可惜了。我当吉他手,给你伴唱。”

    林轩想了想,然后有些惊讶地问道:“你真的愿意给我当伴唱?”

    “当然了,你上台的时候是发光的,你没发现吗?”

    林轩撇撇嘴:“那是舞台上的灯光照的。那上学期表演完之后女生都追你,不追我。”

    王谦揉了揉他的头:“你这聪明的脑瓜到底理不理解我的意思啊?你以为我很想让她们都追我吗?很烦的。”

    “你以为我就能幸免于难吗?你知道她们说什么吗?她们说你只知道和我玩,都是我把你带坏了。”

    王谦不屑地摆摆手:“这都哪和哪啊?你是我兄弟,她们怎么能比得上你啊?还有那些人没看到你有多好那是他们的问题,在我眼里你好得很,不要管他们。”

    林轩被他逗笑了:“你还是先想想学习的事吧,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那你今天答应要当我的主唱了,不能反悔啊。”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反悔过?只要你组乐队,我一定加入,这回行了吧?”林轩比王谦想象中还要郑重地说道,“说话算话。”

    王谦这才松一口气,而这么简单的一个承诺,却完全改变了两人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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