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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长,我姓孙不姓笋

    忠犬攻x傲娇受 时光荏苒,我们又有多少个十年。青春就在这弹指一挥间。 我自认不无辜,可我也没有罪。纠纠缠缠到头来竟不是世俗偏见拆散了我们,而是我们自己。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其实故事没有那么美。我们只是我们。

    15 起风,春天要来。

    小说: 学长,我姓孙不姓笋 作者:墨苏 字数:2023 更新时间:2019-09-21 09:20:28

    “你干嘛,”何离没给坐下的杜梦元,好脸色。他们气场不合,平时一向好脾气的何离对于她一直都很排斥。最开始还是好的,难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

    饭必,我被

    杜梦元以讨论论文为由给拉走。

    何离冷哼一声。

    “你干嘛不和孙说说。”曾珂咬着吸管。

    “这种女人,要她自己露出马脚来。只要我说让孙说远离他,他一定会注意。但是这样不是太便宜一些人了吗。”

    “坏坏哒,但是我喜欢。”曾珂在何离脸上留下一吻,施施然而去。

    我们都是坏人。坏人才能配坏人。

    夜幕时分,边帮,孙灏打印资料。边打哈欠。

    手机屏幕亮了,想都没想接过来。

    “干嘛。”

    “啊?我想你大概还没睡。”杜梦元的婉转的声音传来。

    “呃,我以为是那个……没什么,找我有什么事。”我一心以为是秦屿打过来的。

    杜梦元听出了我的言外之意,心里不悦,却努力克制自己不表现出来。只暗暗的掐着电话。

    “我这有两张电影票。朋友有事不能来,你有空吗,陪我去吧。”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可是我已经有秦屿了,哪怕没有秦屿我也是不可能喜欢他人了的。

    “我,就不去了。”

    “为什么,你有女朋友了吗?”她的话带着哭腔。

    “不算,但也算。”

    “我知道了,我不会纠缠你的,但是明天陪我去好吗?”

    “……”

    “嘟嘟嘟…”

    我还未答应,对方的电话就已经挂了,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虽然我们不算初识,但是她怎么可能会这么快迷恋我,虽知晓有蹊跷,我又不擅长拒绝他人。只能,距离远些,和她相处。

    和杜梦元看电影的事,我没有告诉秦屿。

    并不是心虚,而是觉得没有必要,这种事情,我自己处理就好,没有必要告诉他。让他烦忧。我没有想到正是我的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差点酿成大错。

    正巧,反正曾珂已经知道我和秦屿的关系,我也不忌讳的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她。

    她神秘兮兮的对我笑,听着她说,孙说你放心去吧,一切有我,我绝对不会打扰你的“约会”我反而心里更没底了呢。

    电影开播,时间一点点流失席卷而来的困意包裹着我。突然想起和秦屿一起来的时候,他明明是觉得枯燥的最后比我还透析剧情。我所不知道的是,想起秦屿我嘴边带起的微笑,灿若星辰。

    不知不觉斜靠着背倚睡了过去。醒来时,杜梦元若无其事的站起来整理裙子。慢条斯理的微笑。

    “谢谢你啦。”

    她的态度与进电影院前截然不同。

    我不愿深思,唯愿勿扰。

    杜梦元和孙说分开以后,冷笑一声,手机屏幕的光映衬她精致的妆容更美丽,神色犹如百鬼夜行中的魑魅魍魉。

    通讯人中,找到秦屿,点击发送。她轻笑,就等反响如何了。

    曾珂,对于秦屿气势汹汹的找来,丝毫不意外。阻止何离的发问,主动退出了战场。

    “你干嘛来了,忙完了?”我舔了舔粘在唇角的牛奶。

    秦屿气结,盯着某个不自觉散发意味不明诱惑的生物,面无表情。

    “约会爽吗?”

    “什么?”

    “给你看个东西。”

    我看着秦屿推过来的手机,

    图片上,昏暗的灯光下,我微笑着和女孩亲吻。俨然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我哑口无言,确实是我,女孩则是杜梦元。想明白前因后果。我沉默了,他打算怎么办。

    “她竟然敢亲你。你也是,和陌生人待一起那么松懈。”

    秦屿,满脸愤怒。

    我扯了扯他衣角,仰面问他。“你不怪我。”

    “谁说不怪你了,这女人心机深沉你离她远一点。她缠了我有一段时间了。大概她知道了我们的关系才打算从你这下手。挑拨离间吧。”秦屿恨铁不成钢的一脸嫌弃我。“还好曾珂提前通知了我。不然真被她得逞了”

    我也不由得担心起来,虽然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我和秦屿之间一定会心生隔阂。

    小小的风波反而促进了我和秦屿的感情。

    事后,以被曾珂敲诈了三个奶昔冰激凌作为酬劳,终结。

    转瞬,秦屿毕业也有好一段时间了。我们在一起也度过了两年。忽略我单方面关注他的那段时间,我们恋爱也有两年了啊。

    其实说不在意,还是不由自主的踏进了店内,选了一件羊呢衫。

    算作纪念吧。

    当初看他独坐在窗边,路过窗下,总能看到他屈起手指翻阅书籍。温柔的不像话。

    猝不及防的闯进了我的世界,贯穿了我整个青春年华。

    喜欢喝淡一点的咖啡,喜欢蓝色的格子衫,经常穿的却是白衬衫,喜欢金黄地银杏,喜欢座位靠窗。

    不爱吃排骨,素食主义者。受欢迎,却从来不接受女生的纠缠。讨厌哭,讨厌红,讨厌死亡。

    后面这三点,和我一样,第一次这么用心去了解一个人。却不敢靠上前去。

    甚至于打招呼都做不到,再后来,进入大学。第一眼看到他。心跳如雷鸣,不能自已。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是他,是他,他没变。还是那个他。”

    喜欢一个人是种什么样的心情?

    这个问题,我问过许多人。

    五花八门。

    其实喜欢啊,就是喜欢。

    他不会为你哭,为你笑。也不能体会你的感觉。但是无论在什么时候,你一想到他。就觉得寂寞根本就无关痛痒,无关紧要。只要最后能是他。早已足够。根本来不及奢侈,他也能回头看身后步履蹒跚的你,如何披荆斩棘,追上他的背影。只为了那一句,“喜欢你。”

    喜欢你。

    收回思绪,我在打开车门前。将盒子递给他。

    “这是什么。”

    “是一颗心。”我刚才从医院摘除了一颗心送给你,可要好生保管。

    秦屿喜笑颜开,大概于他而言只要是我送的什么都开心吧。我裹紧了大衣,看着秦屿的车子慢慢的掉头,疾驰而去。

    起风了,春天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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