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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宠金丝雀

    清冷斯文但脾气却不软糯的双性受/能言会道的公子哥攻 (双性生子) 一中有个很特别的穷困生,白净清秀,斯文有礼,但每天独来独往,甚至单独住一个宿舍。 他的同学都说他是个怪人,因为他每天只穿丑到爆的校服坐在教室的角落里不说话,存在感低的大家都没察觉到教室里有这么一个人。 他们都觉得他像是只麻雀。 他有一个大家都不知道的秘密———他喜欢网恋。

    28、婚礼

    小说: 独宠金丝雀 作者:只愿将就 字数:2154 更新时间:2019-09-21 13:29:27

    顾封出了看守所去了别墅区,一脚踹开了一栋别墅的大门。金边眼镜的青年穿了一身休闲服坐在沙发上,好像是正在等顾封。

    顾封冷笑一声,“你倒是自觉。”

    青年摘下眼镜,幸灾乐祸,“我这顿揍挨的值,不像你,养了十年的人跟着别人跑了。”

    “跑了?”顾封侧了侧头,活动着筋骨,“我们6月30号的婚礼,希望你到时候还能走着去喝杯喜酒!”

    “砰!”青年躲了一下,没躲过这棍子。他咬着牙,嘴里还在说着玩笑话,“好啊,只要小金丝雀愿意嫁你,民政局愿意登记,我爬都要爬过去喝你的酒。”

    “那这杯酒你喝定了。”顾封狠狠在青年身上踹了一脚。“小秋的身份证上性别是女,登记的时候福利院多记了一岁,今年正好20。”

    6月30号当天,顾秋出院了,他穿着白西装,手上拿着一捧火红的花,顾封抱他进了车。

    中午10点30,长长的车队开始绕着城区走。车总共两百辆,全是清一色刚从车行提出来的白色同款豪车,车上簇满了鲜花。

    三车道,左右两侧警车夹道护送,鞭炮从一环牵到了二环。宴席摆了两条街。

    婚礼排场是空前的浩大。

    “顾秋………顾秋………”

    顾秋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些声音,他刚想按下车窗手就被顾封握住。

    顾封吻了吻顾秋的手背。

    11点30。顾封准时抱人进了会场,婚礼开始。

    11点45分,外面传来喧闹声,有人砸场子,一群学生拿着扩音器在大喊。

    “顾秋!顾秋!”

    “顾秋!顾秋!”

    顾封正在把戒指往顾秋手上戴,可顾秋已经收回了手,转头看着诺大的会所外面。

    会所是仿鸟巢建筑,四面八方坐着人,全是帮会成员和邀请过来的嘉宾。嘉宾席十分安静,没有人出声。

    他们谁都没有想到,顾封居然会娶他的弟弟,而婚礼现场,有人砸场子。

    “顾秋!”

    顾秋听见了声音,转头看见一个人从后门冲了出来。

    是啊,沈煦没那么傻,他不会走正门。后门只有一些做的婚庆人员。

    沈煦看着台上抱着一捧花的人,他被那身情侣装给刺了眼睛,他声嘶力竭:“顾秋!我喜欢你!我带你走!”

    顾封紧握着顾秋的手没有说话。

    顾秋只是静静的看着沈煦走近向他伸出手。顾秋看着那只手和沈煦眼中的希熠,他没有伸手,低声说:“你走吧。”

    “我要你跟我走!”沈煦伸手就要拉顾秋,可顾秋退了一步,缩到了顾封怀里。

    沈煦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秋儿,你不喜欢我?你喜欢顾封?你要跟他结婚?”

    “嗯。”顾秋点头,看着沈煦的眼睛,“你走吧。”

    “秋儿,你是不是因为上次生气了,我跟你道歉。那只鹦鹉我还喂着,我还教它说了很多话,我………”

    顾秋冷眼看着,“你怎么还不走?”

    沈煦感觉自己身前的人穿的太过漂亮,漂亮的有些不真实,浑身透出一股冷傲来,已经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个顾秋了。

    “秋儿,你怎么了?”

    顾秋回握着顾封的手,“让他滚。”

    “滚?”沈煦诧异,这不像是他的秋儿应该对他说的话。“秋儿,他是不是威胁你了?你只要跟我走,我会对你好的,秋儿………”

    “顾秋!顾秋!你跟我走!”

    “………”

    “………”

    十多个人冲了进来,将沈煦拖出去。

    顾秋看着沈煦那声嘶力竭的模样,感觉世界瞬间灰暗了下来。

    他的太阳走了。可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沈煦。顾封的手段他知道的。

    顾秋感觉眼前开始模糊。

    “小秋!”顾封一把抱住了他。

    顾秋在婚礼上晕了。

    他养了一只鹦鹉,开始学弹钢琴,有好多人说他好像变了一点,又好像没变。

    顾秋爱笑了。

    顾秋没有再上过qq。更没有再关注网恋圈万能墙的消息。

    他换了所有账号,包括手机号,也没有再回去上学。

    顾秋改掉了自己把零食当主食的习惯,但还是爱吃甜的。

    顾秋听说沈煦去了国外上学,没有再回来。

    他听说沈煦为人很高傲,根本看不起别人,所以没有交往过,那张照片只不过是接纸游戏。

    他还听说了很多东西。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身体竟然突然变坏,隔两天就会晕一次,醒来时都在输吊瓶。

    医生告诉他,他贫血,所以要吃一些药物和增血的食物。

    在他难受的这段时间,他脑子里几乎只有两个字———沈煦。

    三年后,洛市的市中心一处商业街上。一个20来岁穿着时髦的年轻人手里牵着个跟他相像,但却长的更加精致可爱的娃娃。

    娃娃才两岁,走路迈着小内八,一撇一撇的,再细看,鞋都是反着给娃娃穿的。

    娃娃身上的衣服就是年轻人身上那套的缩小迷你版,衣服上潮流的装饰挂在小衣服上显得衣服特别花俏。

    年轻人和娃娃被一个五十开外的妇人拦在了商场外,妇人头发凌乱,身上的衣服也是脏脏的,有些尘土。

    妇人神神秘秘的把一张照片给年轻人看,照片上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孩,长的很漂亮,就像是一个瓷娃娃。

    “年轻人,你有看到过一个小孩吗?他这么高一点。”妇人比划了一下,凑近了神神秘秘的说:“他叫小秋!他四岁了,记得自己名字了!”

    年轻人看着照片沉默了半晌后柔声问:“他是你的什么人?为什么要找他呢?”

    妇人撩了撩头发,“我是他妈妈。上个月我把他丢了,但我很想他,我要把他找回来。”

    年轻人听了这句话后气息不稳,“你为什么要把他丢了?”

    “因为他有身体缺陷,我没钱治他。”妇人神情有些悲痛,她看着年轻人手里牵的孩子,有些神经质的盯着孩子。

    “小秋!这是不是我的小秋?!”

    年轻人说:“这是我的小孩。”

    妇人忽然伸出手要抢孩子,年轻人连忙把孩子护在了身后,他皱起眉头拉着孩子连退了好几步。

    商场的保安注意到了这里不对劲。他大喝一声举着警棍就冲了过来,妇人被吓了一跳。向着一个方向就跑了过去,一边跑还一边叫着老头子。

    妇人跑到了商场旁边的糖果铺,一个五十上下的男人连忙把妇人给接住,在保安面前又是递烟又是递糖,求了好一会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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