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沈亦儒
小说: 快穿之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作者:一根黄瓜 字数:2383 更新时间:2019-09-22 06:00:56
沈亦儒从小就是个奇怪的人。
上幼儿园的时候,由于天生冷漠,他常常冷着一张脸,导致一开始被他粉嫩嫩的正太脸吸引过来的小女孩都不愿意和他玩,一个人独来独往,沉默地排斥着这个世界。
他的母亲年轻时是个富家小姐,嫁入沈家后没有得到憧憬中的爱情,反而一次次被沈均的私生子带来的耻辱伤害,于是便决定握紧权力,她与沈均的孩子沈亦儒在沈老爷子去世后受到感情上的冷漠和教养上的管教更是变本加厉,于是沈亦儒越来越冷漠,也越来越孤独。
就这样,他进了沈均安排的大学。
本以为他会如家族安排的那般,安生地修完学分,接手公司,然后娶一个温吞听话的大家闺秀,生下一个继承人,或者可以像他的父亲沈均那样风流一些,留下几个私生子,像其他的家主那样,手握滔天权势却孤独空洞地生,再随着仅剩的孤独把尸骨烂在气势恢宏的坟墓里。
直到,他遇到了长大后的他。
他一生的劫。
他叫季笙。
仿佛见过似的——不是在小时的模糊记忆,而是,等了很久一般,那种瞬间击中他冰冷的心脏的满足感,是那么的让他眷恋,让他想要揉进自己的骨血里面,再也不要放开。
再也?
为什么自己会用这个词呢?大概……他们前世就相爱着吧。
光是自己的臆想,沈亦儒就幸福到无以复加。于是他开始了自己的“追妻”之路,他想要紧紧地将这个人抱在怀里,来一个浪漫的深吻,一吻过后,会有戒指将他的阿笙套牢,然后一直白头。
他会一直对他的阿笙好,将所有觊觎阿笙的人扼杀,为阿笙做饭,为阿笙当牛做马,还有每天必不可少的早安和晚安,一起在温柔的金色晨曦中睁开眼睛,然后相视一笑……
他想过那么那么多在一起的美好画面,甚至都想好了他们在白发苍苍的时候要来一次最后的旅行,可是……他从没想过,他的阿笙,那么温柔美好的阿笙,他最爱的阿笙啊,会浑身浴血地躺在他的怀里,身体的温度渐渐流失直至冰冷,那美丽的双手会泛着僵硬的灰白色,红唇再也不能吐出哪怕一句话,胸膛也永远不再起伏……
为什么?
他好像听到谁在轻轻地问,为什么还是要离开他呢?
他明明有很努力地捂住流血的伤口啊,为什么……阿笙他还会流这么多刺眼的血?
阿笙,别吓我好不好,我们回家好不好,回家再睡……求你了,答应我啊!回答我!
“呜呜呜……”他生平第一次哭得像只陷入泥沼的困兽,心脏痛得无法自拔,他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心如刀绞的绝望。
从来没有过希望,也就不会渴望。
但是他的阿笙,于他便是唾手可得又突然消失的希望啊。
泪痕渐渐风干,覆盖在他的脸上,就像一层冰冷的面具。好像到了时间的尽头,他抱起了他的阿笙,一步步走了出去。
自阿笙呼吸停止的那一刻,他的心也跟着死了。
最卑微的爱,不是身份上的差距,而是,在最美好的年华遇见最爱的人,却没有守护他的能力,以至于,后悔莫及。
阿笙,你会不会怪我明白得太晚了?听话,等我好不好,下一次,我遇到你了,一定要爱上我……好不好?
五年后。
男人的脸刚毅冷漠,如刀削斧劈般的侧脸透着成熟的帅气,下巴勾勒出冷硬的完美弧度,举手投足之间都泛着十万分的优雅疏离,仿佛从神话中走出来的神袛,致命地迷人。
这是五年后的沈亦儒。
他在这短暂的五年里迅速成长到一个可怕的地步,沈氏也在三年前被季氏反扑,成为死灰。
令人费解的是,沈氏和季氏其实都是这个商界鬼才的囊中之物,没人知道沈亦儒为何要大费周章地消灭沈氏。
沈亦儒十分珍惜季氏,不过几年的时间,这个公司就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跨国公司,涉猎多方面的贸易也蒸蒸日上,迅速累积了大量的财富,而公司的总裁沈亦儒也成为了上流社会的代名词,身边没有任何人的他,常常是名媛们前赴后继的金龟。
曾经的商业巨头曾这样评价沈亦儒:
此子非池中之物,只是可惜了。没人理解“可惜”是什么意思,除了那人和沈亦儒自己。
刚刚下了飞机的他抬手,拍了拍蓝宝石袖扣,嘴角漫不经心地勾起,勾起了极度的残忍,睫毛垂下,遮住眼里的一片空洞。
“死了么?”
漫不经心的语气却让一旁提着行李的黑衣男人心里寒意顿生,连忙回话:
“报告boss,沈均已经被药物控制,成了废人,沈陈氏昨日凌晨从精神病院的顶楼跳下,而且……死无全尸。”
想到这里,黑衣男人就有些胆寒,那种惨状……真不敢想象这是boss的父母……
沈亦儒漠然抬眼,微微瞥了这个太过活跃的保镖一眼,目光淡然,却让黑衣男子额头瞬间冒了冷汗。
坐上一辆黑色的车,车子拉上墨色的车窗,隔绝了机场的或惊艳或探究的视线,绝尘而去。
“Boss,到了。”黑衣人恭敬地打开车门,这个人居然已经不再是刚才那个!
沈亦儒脚步踉跄地下了车,走了好远,在一座墓前停下。
“……阿笙。”男人的眼眶瞬间红了,声音颤抖,手缓缓抚上墓碑上的照片,一遍遍地摩挲着。
“我来了,阿笙。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男人眼泪“唰”地滚落,无力地靠在墓碑上面。
“你的仇,我已经帮你报了,沈均和陈琪雅都下了地狱,还有那个洛可可,尸体被切成了一块一块喂了狗。”
“你的公司,还是姓季,我有守得很好哦……”
“好多人想要我的命,但是我都活过来了,因为啊,我的命,是你的……”
“被属下背叛,被沈家人捅刀子,被子弹打进大脑……我都挺过去了,我还没见到你呢……”
“可惜你这一辈子,装下的没有我,不过没关系……”
“因为,我们的下辈子,下下辈子……你所有的时间,都已经被我预订了。”
“别怪我好不好?地下很冷对不对,等我,我来陪你了……”
“别怕,你还在的吧?”
“噗嗤”——子弹入肉的声音。
消了音的枪从男人手里落,血液汩汩地迫不及待地从心脏的地方流出来,一下子就染透了男人的衣服。
好痛……阿笙,你那时候是不是也是这么痛?
目光彻底灰暗的前一刻,男人吃力地转头,温柔地吻上了墓碑上笑得温和的主人黑白色的脸。
男人的尸体靠着墓碑,嘴角扬起了明媚而满足的笑,解脱一般的神情凝固在他的脸上,就像是,墓碑上那个十八岁的少年的温柔,曾经惊艳过时光。
阴沉的天空压得极低,终于下起了雨,一滴一滴,淅淅沥沥,冲刷着男人尸体脸上的泪和地上的血迹,却冲不掉,那声沈亦儒对季笙说的最后一句: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