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番外-小攻的故事(第一人称)
小说: (别看,大改)总裁吃醋的那些年 作者:靖jing 字数:3550 更新时间:2019-09-22 11:05:52
喂?喂喂?hello?那边的观众朋友能听见吗?听得见?哦哦,那就好,既然听得见那我就开始讲我的故事了。
咳咳,嗯,大家好,我叫子旭。其实我本名应该叫李子旭的,但是我后妈这个庸俗的人吧,觉得“李”这个姓太普通了,非要我把姓去掉,于是乎,我就成了一个没有姓的人。
你说,若是一个配角没姓吧,那还好,无伤大雅,可问题是人配角都有姓了,嗯不用怀疑就是我的妹妹李子晴,她都有姓了,而我一个主角还没姓……
果然,后妈就是后妈,根本不care我们这群捡来的儿子的心情!
嗯?好像有人在问为什么要用“群”这个字?
这还用说吗?当然是我老婆也是后妈捡来的啊!
……话说如果用这个说法是不是代表着我和我老婆是骨科?嗯……不管了,骨科就骨科吧,反正我俩也不是后妈亲生的,没有血缘关系……
啊啊跑偏了跑偏了!回到为什么我老婆是捡来的这个问题上来~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后妈是个大骗纸,她骗了我老婆。
本来嫩,我老婆自以为他赶上了潮流来了回穿越,还不是普通的像什么穿越到古代的那种穿越,而是穿越到他写的书中了,这很fashion! 很赤鸡! 很符合命定之人拯救世界的设定!
然后我那傻乎乎老实实的老婆真就信了,真以为他的任务是来修正小说剧情然后于水火之中挽救那群NPC的性命……
啊啊啊啊啊!!!我老婆怎么那么傻那么可爱捏!!!
他怎么没看出来零的那些罗里吧嗦的话,明明就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的假话啊!
这小说,走的根本不是什么“拯救世界”的剧情流,而是“你追我我追你咱们一起嘿嘿嘿”的黏黏糊糊的爱情流啊!
没错,事情的真相就是:我干的!
是我拿绳子绑架了后妈,脏抹布堵住她的嘴巴,黑布条蒙住她的眼睛,然后拿枪指着她的脑袋,威胁她说:“你要是不想办法让小宇爱上我,我就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说实话我后妈是个挺有骨气的人,面对我的威胁她宁死不屈:“不,我是不会把小宇送入狼的嘴巴里的!”
只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拿着小皮鞭抽着她的小脸蛋,狞笑着:“你要是不照做,我就让你硬盘里的zombie girl见不到明天的太阳,等到她们的是“垃圾箱”这个坟墓……”
想来我也是很能干,我应该是第一个能让后妈喊自己爸爸的人吧,当时我后妈跪在我面前抱着我大腿哭得眼泪鼻涕流一脸,跟我求饶:“爸爸,对不起,我错了,我这就吃了我的原则,把小宇洗白白送到你的床上。”
“这倒不用,你把小宇送过去就行了。”因为我喜欢的是小宇的人,又不是小宇的身体,做人啊,要讲究看人的心灵,心灵美才是最重要的……
好吧,请忽视我上面那一大堆的废话,其实我还是很觊觎小宇那白嫩嫩滑溜溜的身体的,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我更希望是建立在“小宇是爱我”的基础上。
嗯……可能已经有人在心底里骂娘了,因为发现了我现在的说话方式和原文严重不符的情况。
但其实,原文里的我,是装出来的,现在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我就是一个逗比。
不得不说,演戏真累啊,佩服那些演技高超的老艺术家们。
而说到这里,这就和我刚才说的那句话——“小宇是爱我的”有关系了。
哎,这其实是一个伤心的故事。
其实我是在自欺欺人,小宇根本就不爱我。
他简直就是一个迟钝得不能再迟钝的大直男!!而我就是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宇宙无敌超级笨蛋大傻瓜!
是我先喜欢上了他。
这就更伤心了,伤心得我流的泪能和黄河水一样多,只是没有黄河水混浊。
要听我讲这个故事吗?真的要听吗?这个故事很长啊~
好吧,既然你们强烈要求,那可爱又迷人的我就要给你们讲了,你们不要嫌多啊~
话说在遥远的国度,有一个美人……哎呀,好老套的开场白,好low啊,我要换一个!
曾经有一句话说:“我梦中的白马王子,是一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来迎娶我,可是我猜中了这开头,却没猜中这结尾。”
这句话中的那个白马王子,就是我!怎么样,厉害不?牛批不?
我这个白马王子啊,当时看到我老婆,啊不对,当时我还没喜欢上他,那就称他为我同学吧。
我这个白马王子啊,当时看到我同学被几个像是投胎时脸被阎王用板砖拍过的颜值低到爆的混混围住的时候,我拔刀相助,挺身而出,挡到了他面前。
我是不怕他们的,毕竟我空手道是三十六段,所以我三下五除二,就把他们揍得屁滚尿流,再也不敢来招惹我媳妇,啊不对,是我同学。
然后我同学一开始绝逼是对我感恩戴德啊,跟个小弟似的天天跟在我后面,给我热奶,给我买冰棍,啥都干,当时的我啊,舒服的唉……
但是我当时还不以为意,结果后来,突然有一天他不跟在我后面了,我就纳闷啊,然后偷偷跟着他,结果!我发现了一封情书!
本以为情书是什么小女生写给他的,但是打开一看,告白的对象是我!情书又是从他桌子里拿出来的!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什么!!
绝逼是意味着喜欢我啊!
哎还别说,想到这一点的我当时还挺美,拿着情书喜滋滋地就走回我座位上去了,把情书藏起来了。
之后,我就每天观察我老婆,不是我同学,我就发现啊,我同学优点还挺多。
学习好就不说了,说了伤我这个学渣的心。
我同学啊,他长的好看,肤白貌美,不用怀疑,这词没用错,他就是白,就是比所有女生都好看。
他还勤奋刻苦,不卑不亢,孝敬师长,尊老爱幼,热心公益……反正什么好词他都能占上,简直是十全十美!
接着我就发现我彻底地沦陷了。
不过当时我觉得,沦陷也没关系嘛,反正我同学也喜欢我,而且古时候不也讲究什么救人要报恩,要以身相许吗?
我可是救了我同学一次呢!
但是后来我就发现我错了,我根本没猜到这故事的结尾。
我同学,他竟然交了女朋友了……交了女朋友啊!就是那种娇滴滴的、嗲里嗲气的、说一句话能恶心人恶心的要死的那种女生。
虽然在我的努力下他俩分了,但这也说明了一个要命的事实啊:我同学他喜欢女的!
喜欢!女的!……哎,伤心。
而更让人伤心的,是我老婆竟然在他写的小说中把我给写死了,这怎么能忍?!
根本不能忍啊!!
嗯?好像有人在问是我老婆写的是什么小说的问题?这还用问吗?就是你们现在看的这本小说啊。
啊?不是这问题?是我为什么会发现我老婆在写小说?
哦……这个呀,喜欢上一个人就明明白白地查清楚他所有的信息并让他的所有事情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这不是基本的常识吗?
OK回答完了,我接着讲我的故事。
我根本忍不了,所以我进入了小说中,然后找到后妈,让她给我制作出了一个非常具有科技感的分身,就是零。
说白了,除了个头小点,样子比我丑点,零就是我,而他就是代替我来教我老婆怎么样才能爱上我,追到我。
怎么样,厉害吧,我妈咪可跟我说了,先追人先告白的一方在恋爱中是根本没有主动权的,地位可卑微了,连对象出轨都只能忍气吞声地忍着。
所以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必须得让他先爱上你,对你告白,这样他才离不开你,你也才能掌控住他。
我觉得我妈咪这话甚有道理,而且还有个先例,我妈就是这样搞到我爸的,虽然我妈是先爱上的我爸,但最后我妈却是地位最高的那个,哼一声就能让我爸低声下气地哄着。
所以我必须让小宇爱上我然后跟我告白。
好像有人在问零都代替我了,那我这个主体要干什么?
这个问题啊,非常好!
我就是坐等小宇在追我的啊哈哈哈……
没看我现在都生生装出这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了吗?这都是在诱惑小宇喜欢上我啊~
嗯!经过我多年的监视,和大数据的统计,我发现小宇的眼睛落在这种冷面男神的次数更多一点,所以我要装出这种样子啊~
真不知道小宇怎么就喜欢上这种鬼样子的人,一天天的面瘫脸,笑都不能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家……咳,不能说,不能诅咒人家……
不过真别说,这种脸真的是很难绷,我有好几次都憋不住了,费了吃奶的劲才没……好吧我还是笑出来了……
这不能怪我,谁让小宇真的是太可爱了!!!
他喝了我做的粥,还抱了我的身体,亲了我的脸颊!!!
哦~那软软的、香香的怀抱,那甜甜的、嫩嫩的嘴唇……啊!此生难忘,死而无憾!
啊不行,我还不能“死而无憾”,我还有大半辈子要陪着我老婆,我可不能让他跟了别人,要是跟了我就从棺材里跳出来做鬼吓死他!
有时候我是真像让小宇缩小了,把他装在兜里,不让任何人看见他。
他太可爱了,真怕有人把他拐跑了。
所以有时看见别人看着他,我紧张,看见有人跟他说话,我更紧张,看见小宇穿得漂漂亮亮的,还要把他的这份帅气展示给别人看,我紧张地要死了。
我很纠结,到底要不要一直把他藏家里不让别人看见呢?可是要是这样吧,小说本来的剧情就走不了,就没有机会让小宇爱上我了……哎,纠结。
最后还是决定去走原小说的剧情吧,能让小宇爱上我才是最重要的。
总的来说,零这小子的任务完成的还算不错,只不过有点小问题。
如果我要想表达我对小宇的喜欢,就只能通过零来畅快地表达,然而看起来小宇对零根本就是直男间的友谊,超过界线一点就恶心的不行。
我这是该高兴吧,毕竟要是小宇喜欢上零了,就不太可能喜欢上我了……
可是心里这蛋蛋的忧伤是怎么回事……
不管了,反正时间还那么长,我最后一定会让小宇喜欢上我的,fighting~
那这次我的故事就叫到这里了,下期……有缘再聊!
一定会有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