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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

    有些仇恨,表面波澜不惊,其实在黑暗中早已浸入骨血,恨不得烧烬这五洲每一寸草木。 从成为月影的第一天起,他就没有了自我,他是主人月色下伸出的獠牙,是藏于影中容纳一切污秽的黑色。 如果说主子是天上的月,那他就是地上的月影,如影相伴,永生不离。 【忠犬暗卫攻✘病美人受】 一句话:这是一出骑士陪伴王子复仇的故事,没有公主什么事儿! 前排提示:不是甜宠文,慎入!喜欢甜宠的欢迎看《爱上男主播》以及《糟糕!被女尊世界掰弯了》 那是他们从未听过的节奏和旋律,不是潺潺流水般的轻哼低靡,也不是露滴竹叶般的清脆叮咚,歌声像是从天上飘来,像海浪撞击群山,像群马踏过长河,但从歌声中人们知道,最像的是雄鹰死前的无尽长鸣。      博长空之雄鹰兮      诸猎师争相中      悲鸣之声如泣兮      疾翅掠草原风      江鸟不飞掩目兮      愁云惨淡如泣兮      击石肤骨之痛兮      逍遥天地之嘘兮 

    章节九 金丝镇

    小说: 月影 作者:鹅黄 字数:2575 更新时间:2019-09-23 04:00:41

    金丝镇起初不叫金丝镇,叫黄桥镇,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镇子,位于苍穹和姑射的交界处,当年青帝攻打姑射国时,作为战场的黄桥镇早被毁为一片废墟。

    战后,各处都休养生息,百废待兴。

    一位养蚕的妇人无意间发现了一只金色的蚕,而这蚕吐出的金丝竟然坚韧无比,这事传入青帝的耳朵,青帝亲自前来查看,更是亲笔御名,将镇子改为金丝镇。

    起初,青帝是想将金蚕收为皇家专用,可换了地方后,金蚕全都猝死,一个也没存活,几番查看也不得解,后又见金蚕也是在蚕中偶然出现,并无专门培育之法,因此金蚕数量稀少,金丝更是稀少无比,攒十年也堪堪能织出一匹布,实属鸡肋,也就作罢。

    皇家放弃了金丝,改由商家接手,金丝镇所有产业归于皇商,而皇商负责将金丝做成的成品进贡皇宫,对于商家来说,缺的不是钱,缺的就是这一份独特的殊荣。

    皇商,季家。

    ******

    这里果然是多雨的节气。

    马车进入镇子的时候,天上下起了细雨,雨滴很细很细,就像是根根银针,裹挟着朦胧雾气直直而下。

    雨滴很小,但是下的很急,看起来像是一片薄如蝉翼的白纱,将一切隔开。

    “咳咳•••咳咳咳”

    下雨带来的凉意像是无孔不入的狡猾灵蛇,穿透衣服,顺着缝隙钻进身体,让季月只觉得连心口都是一片冰凉。

    “少爷!”坐在车辕的铜尺听到马车里传出的咳嗽声,快速的掀开车帘,钻进了马车,生怕慢了一步会带进去凉气。

    看了看自己被雨水轻微打湿的外衫,铜尺皱了皱鼻子,没有上前,而是打开了马车角落的暗格,拿出一个精巧的圆肚儿铜制暖手壶,又从旁边的暗格取出了之前收起的那件薄绒披风。

    将马车里简易碳炉上烧好的热水倒进暖手壶,再用暖手壶将披风暖热,最后再将暖手炉用细棉布包好。

    铜尺做的有条不紊,娴熟老练,看来是经常做这些事情。

    做好这些,铜尺自己身上的凉气也消去了七七八八,赶紧将手中的披风披在季月肩上,再将暖手壶塞到季月怀中。

    铜尺执起桌上的茶壶,倒了杯热茶,递给季月“少爷,感觉好点没?”

    季月拢了拢身后的披风,被热气熏过的披风用暖意包裹了整个后背,瞬间驱走体外的凉寒之气,手中的暖手壶也让冰凉的手指尖感受到了温度。

    一杯热茶下肚,季月感受着那口热茶滑入肚中,又顺着四肢百骸散开,一点点驱散着这场雨带来的寒凉。

    深呼一口气,季月掀开窗帘一角,隔着竹帘看向窗外。

    金丝镇是一座优雅且赋满生机的小镇,镇中的人们早已习惯这些细雨,顽皮的孩童光脚跑在青石板路上,发鬓被打湿也毫不在意,脚上的铃铛随着他的跑动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街上三三两两的人们出行,撑起一把油纸伞,或是披一件蓑衣,朦朦烟雨中缓缓而行,远处的地方炊烟袅袅升起,一片安逸祥和的景象。

    这里和帝凰城一点都不一样,这里的人们脸上是发自内心的笑意,这里的景色是一种不张扬的美,是一种如细雨般沁人心脾的美。

    ******

    金丝镇上最大的商户袁家,也是唯一养着金蚕的人家。

    都知道金蚕极其珍贵,所以养起来也十分费力,要用金丝镇特有的山林砖红土壤种出的红皮火桑,待桑树长成后,待春蚕期采取新梢叶,秋蚕期采取新芽,还要用清泉水洗净,晾干,最后用剪子剪成条状才能喂给金蚕。

    金蚕的生长环境也很苛刻,天冷了不行,天热了也不行,潮湿了不行,太干燥了也不行,而且还要有专人给金蚕的房间用白醋消毒,洒石灰粉,还要十二个时辰油灯不停,每隔一两个时辰就要有人去喂火桑叶,而且吃得多拉的多,清理粪便也是要每天进行好几次。

    一般的人家根本养不起金蚕这种金贵的东西,所以但凡家里出现了金蚕的,直接卖给袁家,省了自己的力气,还能赚到一笔钱,更有甚者,连蚕都不养了,而是直接售卖火桑叶,也能够赚得个温饱。

    总之,金蚕给整个金丝镇带来了一片繁荣。

    ******

    雨势不减,积少成多,薄纱般的雾气中氤氲起朦胧美感,只是湿漉漉的咸湿空气感受多了未免觉得心烦。

    袁老爷站在自家门口眼巴巴的朝着马路尽头张望,身后的小厮掂着脚尖给袁仁富撑着油纸伞。

    袁仁富右手中指戴了个一指宽的金戒指,上面镶嵌了一颗明亮的绿色宝石,此时这颗宝石不停的砸向左手手心,一下一下,砸的手心发红,袁仁富也毫不在意。

    袁仁富嘴里只是喃喃的念叨“怎么还不到?昨天不是就快到镇子了么?”

    身后的小厮看自家老爷这么着急,只能劝解“老爷您别急啊,冬丁和秋丙不是已经去路口守着了么,只要到了咱这条路上,肯定会回来告诉您的。”

    正说着,就见一个灰衣小厮披着蓑衣快步往袁仁富这里跑来,脚下步履仓促,木屐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嘟嘟嘟的声音,溅起微弱的水花,砸向路边的野草,草叶子猝不及防被砸的颤抖一下,抖出了更大的水珠滑落。

    眼看着马上跑到袁仁富面前,那小厮心情一激动,脚下没有收住,一个趔趄,直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瞬间就感觉到双股间一阵湿意。脚上的一只木屐一下子甩飞出去,不偏不倚砸到袁仁富的绛紫色五福捧寿团锦袍上。

    “哎呦!”秋丙哀嚎了一声,只顾着屁股疼,没有注意到袁仁富的脸色。

    冬丁因为打着伞,没办法扶,只能在旁边划拉两下,做个扶的动作,脸上的表情倒是很急切,说道”赶紧爬起来呀!老爷等着你回话呢!”

    秋丙一听,也顾不得哀嚎,看到自家老爷的黑脸,赶紧站起身子,光着一只脚站在地上弯腰说道“老爷,马车已经到了路口,正往这里走着了,春甲在给他们带路。”

    袁仁富抹了把胡子点了点头,然后瞪起眼睛看着秋丙光着的那只脚说道“冒冒失失的,要是冲撞了来人,我打你板子!”

    秋丙一听,脸色更难看了,赶紧点头哈腰“是是是,小的不敢了,不敢了。”

    “还不滚回去把衣服换了!”

    “是是是•••”

    “回来!把鞋拿上!”

    “是是是•••”

    身后打伞的冬丁直摇头,老爷太仁慈了,就算装凶都装不像。

    听了秋丙的禀报后,袁仁富心里没有那么着急了,甚至有闲心用手抠一下末端打结的山羊胡子。

    “少爷呢?还没找回来?”

    冷不丁听到这么一句,冬丁下意识站直了身子。

    他真的想不明白,老爷这么有善心的人,怎么就摊上了少爷这么一个儿子。

    袁文睿,袁仁富唯一的儿子,听名字就知道袁仁富对于这个儿子寄予了多大的厚望,可惜,袁文睿是这十里八乡出了名的纨绔,欺男霸女,吃喝嫖赌的事情都做尽了,为此袁仁富没少打骂这个儿子,奈何袁文睿朽木难雕,依旧坐吃山空,半点人样子都没有。

    冬丁略思忖后开口说道“夏乙一直跟着少爷呢,想必少爷一定会按时赶回来的。”

    一听到这话,袁仁富就知道自己那儿子又跑出去了,明明早就叮嘱好他今天不要出门,可他偏偏就当成耳旁风,有这么个儿子,自己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等他回来了,让他来见我!”

    可得好好叮嘱他一番,别让他闯了什么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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