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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郎在娇娘背后吻上他

    你是大明湖畔文雅客,我是犄角旮旯低俗男。 小受一不留神成了贱气赛流氓,帅攻意想不到落实了冷气赛渣男,小师妹误打误撞自认骚气赛老母,洗刷刷洗刷刷,任谁也颠倒不了黑白,洗刷刷洗刷刷,爱谁谁! 不怕被拒,不怕被甩,就怕你不鸟我。 拒,还可以做朋友,甩,还可以单恋,不鸟,将使害怕延至恐惧,直到消磨意志,在精神崩溃前等原谅。 直男,在某市医院实习,不巧其哥哥离奇身亡,留下襁褓孩童,眼见白骨尸寒,白发送黑发的悲情,他立誓要完成哥哥心愿,弃医从厨,做起糕点师。 强攻,在某乡高中毕业为供弟弟念大学而拼命挣钱,通过一次求医与直男偶然相识。 攻“我用玉米棒子为你搭建金黄灿烂的小窝,你会不会嫌它简陋?” 受“我用奶油的甜蜜将你包裹在专属我的蛋糕台上,腻的就是你,爱嫌不嫌?” 有种落寞叫爱你不能回眸。 受名为相斯:“富宇,我无心弃你,何德何能蒙你钟爱?” 攻名为富宇:“相斯,我从狭隘中挣脱高攀于你,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赋予。” 本书又名《相思赋》 已婚攻抛妻为蓝颜 冷气男v贱气流氓

    第23章合理分尸

    小说: 新郎在娇娘背后吻上他 作者:那阵风 字数:2215 更新时间:2019-09-23 07:26:52

    其乐融融的往事都成了废墟,只留下苦泪的记忆,相斯人生第一次嚎啕大哭竟然是因为哥哥不在了。

    他心头第一把刀是女朋友插进来的,多年感情化为不堪回首的沉积。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哥哥这把无影刀远比失恋更要人命,更让他从此无懈社会道德的沦丧。

    富宇点了一根烟放在尸体旁边,打开一瓶白酒敬洒一半,剩下一半摆在地上。正有一种死者为大,你在旁边歇着喝酒抽烟,我们好好干活就好。

    之后,富宇简单拢了拢哥哥沾满蛆虫肉液的衣裤,好能让似浆糊般支离破碎的肉体更多的收回去。

    即便他是烂肉残骨,即便他不堪入目,即便他恶臭招蝇,可他仍是自己的亲人,仍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无可替代。

    “相斯,你来托住头,我兜住衣服……”富宇列着把式横跨在尸体上方,双手揪住尸者的衣襟。

    相斯连忙去捧哥哥的头颅,那头颅已然只是光秃秃的骨骼。

    上面仅剩小面积头皮与发丝,这让相斯几乎不敢去碰。

    似乎那小面积头发轻轻一触便会滑落,如果滑落就像你亲手要去触动某个机关,开启后,将会濒临生死危亡世界毁灭一般。

    “腾哥,来来,你托住裤子……”富宇嘱咐腾哥,腾哥便全力以赴,富宇见机行事,口号喊起“我们一起啊,听我口号,一,二,三……”三人同心同力。

    本想能够一气呵成,将一坨烂肉整尸抬入塑料布中,可是结果尴尬到爆。

    果真,相斯只轻轻抬了一下头颅,之后便是整颗头颅捧在相斯手中。尸骨彻底支离破碎了,本来头颅还连在脊柱上的。

    那感觉,那滋味,那颗本就如石压迫的心顷刻沉入深渊,没了任何希望,相斯顿失所有力量。

    如果世界末日到来,或许你有万物众人陪同便不会觉得孤独可怕,不会有天不公不随愿的斤斤计较。可这等他人逍遥你独残的凋零,实在是折磨人。

    相斯不知道是想翻江倒海的再吐一番,还是该破罐子破摔再次放声去哭,或是该不管不顾就此撒手任流。

    总之,他几乎要爆炸了,可还是那样捧着头颅不知所措,是从新放回去?还是挪到塑料布上?

    他躬着身捧个头颅定格在半空,方才仔细打量哥哥的头颅,他的牙齿是张开的,似乎有话要说,或者当初活着时是想大喊什么,可惜未来得及闭合选成了如今的脱臼。

    相斯凭借多年学医对骨骼的了解,于是定下如此判断。

    富宇和腾哥两人已毫不犹豫的将残尸放回原处了。因为这个办法行不通,大部分烂肉都从衣服里倾泻而出。

    “没事没事,别怕,既然断了,你放塑料布上吧,看样咱们得一点一点处理了。”富宇见他呆愣的模样,只好不断叮嘱提醒。

    富宇在想,替自己亲人裹尸,顾不上悲痛,顾不得发泄,只能默默提起十二分的振作,此事实在难为他了。

    “哥,让你受苦了,你瞧,我还是老毛病,笨手笨脚的,你知道的,可别怪我啊。”相斯自顾自的与哥哥交流。

    他这一嘴交流说的轻松,着实让富宇和腾哥浑身毛孔悚然,顿觉一股冷气从后脊骨串到头皮一阵一阵麻冷。

    两人愣是装出无所畏惧不知者不怪的精神。

    “不怪不怪,你哥这人,我听说过,人憨厚实在,不会怪你的。何况我们是在帮他解脱,助他超度,他该保佑我们顺利完成任务,早日投胎传世,早获善果。”腾哥默默叨咕出一套说辞,颇有入乡随俗的见解。

    “哎,这恶心的蛆虫也太……”相斯张口想说这蛆虫太多太烦太恶心人,话到一半儿偏偏咽了回去。

    他怕自己说出来会有一种嫌弃哥哥的意思,即便这是事实,他也不想被可怜哥哥的灵魂听了会更寒心更委屈。

    当然如果灵魂一说存在的话,此时此刻,相斯比任何人都相信,哥哥灵魂就在身边。

    “相斯,河水这么近,不如,不如我们把蛆虫洗掉吧,让哥干干净净的上路,你看呢?”富宇不知打哪冒出这样大胆的想法,此话一出,两人傻眼。

    相斯大脑立马呈现自己多年的学知见解。

    正常成人骨骼由206块骨头组成,其中头骨29块,躯干骨51块,四肢骨126块。大体分为颅骨,躯干骨和四肢骨三大部分。

    他说要清洗干净,那是什么概念?解刨尸骨?骨肉分离?

    哥哥他本就是暴尸荒野,如今还需彻底尸解,是啊,富宇是想让哥哥干干净净的走。

    他本就已经支离破碎,本就已经烂肉不堪,何苦还让他受尽蛆虫折磨,臭体熏天。

    如此以来也好过掩人耳目,让爸妈感觉好一些,至于满附蛆虫的惨状大可不必多言。

    “干干净净固然是好,可过程太过繁琐,咋好意思劳烦大家,恐怕耽误大家……”相斯不免怕难为哥几个,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只要你一句话,我们好人做到底,什么耽误不劳烦的,死者为大。这点事我们做人还是要讲良心的,哥几个多费点心就是了,你不用客气,吩咐就行。”富宇句句实打实的戳心良言,感动得相斯热泪盈眶。

    若不是环境所迫,若不是丧事在身,若不是这荒郊野外,相斯就想扑他个满怀,与他欢呼雀跃,把酒结拜,或者给他个大啵啵,以表稀罕他,爱死他,外加这辈子看好他了。

    这个朋友交定了,以后肝脑涂地,两肋插刀,刀山火海永不负。

    这些话,这些想法,相斯通通记在心里,有朝一日定要与哥几个说个昏天黑地痛快痛快。

    “那好,听你的。”相斯爽快答应。

    富宇领悟,从相斯的眼神中能够看出,从今以后,两人做朋友是铁定了。

    “好,我们三人分工,相斯你负责分骨,腾哥传递,河水太深,我不放心你俩,所以清洗的工作我来做,我们开始吧,抓紧时间。”富宇满是一派领头人的作风,井井有条的分配完毕。

    “好,那开始。”腾哥也是堂堂爽快大男人,说干就干。

    被烈阳灼烧汗水一浸,那尸臭的滋味就别提了。

    可他依然不能忽略哥哥每一处白骨的争鸣,相斯怕落下他每一块铮铮尸寒。

    作者有话说:每一处艰难的回忆,都让我听到痛苦的悲鸣,不由得边写边流泪。

    我替妹妹谢谢所有看本书的读者,谢谢你们的支持,大爱你们。

    感谢‘你让我瑟瑟发抖’‘男人不哭’你们对本书的鼓励红包,谢谢,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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