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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郎在娇娘背后吻上他

    你是大明湖畔文雅客,我是犄角旮旯低俗男。 小受一不留神成了贱气赛流氓,帅攻意想不到落实了冷气赛渣男,小师妹误打误撞自认骚气赛老母,洗刷刷洗刷刷,任谁也颠倒不了黑白,洗刷刷洗刷刷,爱谁谁! 不怕被拒,不怕被甩,就怕你不鸟我。 拒,还可以做朋友,甩,还可以单恋,不鸟,将使害怕延至恐惧,直到消磨意志,在精神崩溃前等原谅。 直男,在某市医院实习,不巧其哥哥离奇身亡,留下襁褓孩童,眼见白骨尸寒,白发送黑发的悲情,他立誓要完成哥哥心愿,弃医从厨,做起糕点师。 强攻,在某乡高中毕业为供弟弟念大学而拼命挣钱,通过一次求医与直男偶然相识。 攻“我用玉米棒子为你搭建金黄灿烂的小窝,你会不会嫌它简陋?” 受“我用奶油的甜蜜将你包裹在专属我的蛋糕台上,腻的就是你,爱嫌不嫌?” 有种落寞叫爱你不能回眸。 受名为相斯:“富宇,我无心弃你,何德何能蒙你钟爱?” 攻名为富宇:“相斯,我从狭隘中挣脱高攀于你,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赋予。” 本书又名《相思赋》 已婚攻抛妻为蓝颜 冷气男v贱气流氓

    第37章大不了一个人走

    小说: 新郎在娇娘背后吻上他 作者:那阵风 字数:2247 更新时间:2019-09-23 07:26:54

    有一种呼唤叫做瘙痒的吮吸,特别是在你睡得最沉最香的时候,这感觉悄悄来袭,而且是在你敏感的地方放肆若狂的舔吸。

    带着晨初的那点生理勃/起,相斯感到自己在朦胧春梦中与切身真实体会做pk,一面他不愿醒来,一面他又被浅尝欲动的触感拉扯着醒来。

    “我靠,你你,你主人呢?”他真开眼便是晴天霹雳,它它它,它是春梦里的娇娘?

    面对脚下这只正舔吻来劲的大黄狗,它鼻翼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动静喷射着相斯的大脚丫,他愣是没敢动一下脚丫,就那么耷拉着等它主动放弃。

    因为他不敢动,他怕大黄反口来上一个皮开肉绽,他怕透了,从小就怕,何况它那么庞大,那么厚脸摇尾求欢。

    还舔还舔?富宇呢?快来求我?你再不来我就要嗝屁啦!啊啊啊啊……

    或是他与富宇有心灵感应,他目瞪口僵,毛发倒竖,吓出一头冷汗,富宇正进门瞧见这一刻,笑由心生。

    “大黄,你给我过来,他那臭脚丫有那么好吃吗?”富宇一声口哨胜过千言万语的阻止,大黄摇尾摆臀气吞山河的走了过去。

    富宇借机把它放出门外,相斯方才松了一口气,可是那专属男人的擎天一柱还在那支棱着呢,好不尴尬。

    “都怪我,走了忘记带门,害怕了?别怕别怕,它不咬人的。”富宇不问出处,瞧见他头上那几滴汗珠实在感到抱歉。

    富宇想去帮他擦一擦,可眼下,他那尴尬凸起的三角地带实在不好接近,又瞥见他那双剪水润眸似带激动,也不知是被惊吓的还是被迫欲动的,还有此刻绝伦轻佻不加掩饰的玉骨楚楚动人……

    富宇站在两步开外,没敢动,怕他觉得不便又或是怕近距离更加安奈不住自己。

    “啊!没事,就是被它折腾醒了,有点……”相斯连忙拉过被子遮挡那点常见的难言之隐。

    “我去东屋等你,我帮哥找了阴阳先生,他在那屋等着呢,回头咱们商量商量,抓紧让哥入土为安吧。”富宇对他交代,连忙要走。

    “好的,那我这就起。”相斯回应,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表,快八点了。

    昨日太累了,竟然连六点晨起的食物钟都给破坏了,八点竟然还睡的正香,要不是大黄狗偷袭……

    咦!话说,这手指甲怎么短了,记得昨晚只剪了脚指甲,剪完了没?再一看,手脚全部利索整齐,甚至还磨了面,是她?不可能,难道是富宇?

    根据相斯富宇两人的日程安排,阴阳先生折中选了一个好日子,那日适合安葬入土,就在这个礼拜六,阳历是双日则阴历是单日,正好也给哥哥烧过了百天,恰巧适合入葬。

    之后,又和先生探讨了建坟的样式,若是在城里那是统一规格的样式,可是在农村完全可以简单化,就看自家的条件或者死者生前的喜好。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大山的坟堆里找个风水宝地,挖了坑地下砌石坯,然后上面煤灰渣子加土掩盖,非常简单又经济实惠。

    或者繁琐一点的,就地表挖不深的坑,然后砌成长拱形窑洞感觉的坟,这种形式虽然费点事,但是保存时间长,不会有漏雨概率,以防以后也好迁坟,因为房体会留几块活砖也就是留个前门。

    若是老夫老妻将来也方便另一位进入,可哥哥就算了吧,那个不是省油灯的嫂子大可去喝别人家的井水,进别人家的门,最好少来叨扰哥哥。

    最后,相斯决定为哥哥建一座地上砖坯水泥砌成的冢坟,比起那种土包坟,这种比较有房子样,且外观看上去不会那么吓人,又听富宇说这样的规格也是腾哥的拿手活。

    商量好这些事,富宇便带着相斯和阴阳先生去山里寻找风水宝地,三人开着赵妞的半截小货来到坟圈子地带入山寻找。

    选址就在离哥哥去世那座山的河对面,公路前面就是那条阿木尔河,山里处处都是孤坟墓园,还有圈着小帐子的看似田园风格的独坟,相斯倒也不害怕,许是医院见多了死人,他还颇有好奇的欣赏水准去观望。

    “这孩子耳垂上长了一颗聪明痣,要是在过去,那是状元才子的料啊。”阴阳先生无意间瞧见相斯左耳垂上的一颗痣,于是科普起来。

    先生大概七十多岁的样子,他是邻村的老大爷,身体硬朗,行走甚至都比眼前俩年轻人利索。

    “呵呵呵…是吗?你说我吗?”相斯摸着自己的左耳嘻嘻傻笑,不以为然,从小打知道照镜子臭美时就看见自己这颗痣了。

    富宇听言连忙去打量,果真有颗痣,上面似乎还长了一根小绒毛,黑黑小小的,别说过去,就是今天,人家也是大学本科的医学才子啊!

    “那要是长在胸前呢,比较明显比较大的痣,又是什么说法?”富宇颇感兴趣的问先生,三人在山林里穿来穿去,随着先生的脚步。

    “那谁和他是夫妻就有福了呗,胸前带痣的人一辈子都重情重义,对爱人那是一心一意啊,难得呀难得,小伙子,你有吗?”先生老气横秋的感慨万千。

    相斯听言连忙看向富宇,他那眼神就是求证的意愿,富宇先是不经意的一抹笑,后又冲相斯点了头,这一个点头仿佛传递了做我爱人一定会对你一心一意。

    少不更事,当富宇觉察自己有与众不同的倾向时,他总会不由自主地多愁善感,自卑不前,何况这事就注定了是拥有暗无天日孽恋的开始。

    打小,他偷偷暗恋过同窗学友,长大后,凭借几分独有的傲骨自告奋勇的向腾哥表过白,可是都以浮云掠过的形式告终,彷似大雁飞过留得都是自己嘶吼结余的哑声。

    “感情你深藏不露啊,身上有货呀,要不咱俩换换?”相斯搂过富宇的肩,他难得开起玩笑。

    打从发生他哥那件事,这还是富宇第一次见相斯这般放松的畅言玩笑,他爽心悦目的背后,总是让富宇我见犹怜。

    “好啊,如果能,我的通通都给你。”富宇倒是愿意握住他搂肩的手。

    富宇是忘情的赠予,不失玩笑背后的真情实意。

    他开始发现第一次遇见相斯就是一个蠢蠢欲动的开启,或是一次相识恨晚的‘最后一个人走’。

    他喜欢听的那首歌,还是在相遇当初的街头,幸福却分在两个路口,你向左我向右,我们变成了最好的朋友,这次成全了你想要的自由,大不了到最后,我一个人走。

    作者有话说:感谢宝贝们的红包奉献,大力支持,有看本书的请关照一下其他两本,感恩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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