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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别经年

    ——“如果能让他活过来,你愿意付出什么?” 黑暗的、沉重的、死神的声音在耳边回响。 是在做梦吧。 庄洵苦笑,单薄的唇角划出一个悲伤的弧度。 苦苦的,涩涩的,亦如他的初恋。 亦如,那个悲伤的名字。 亦如......躺在棺木里的那个人。 ——“如果能让他活过来,你愿意付出什么?” 死神的声音再度重复一遍,低沉的,馥郁的,浓厚的。 像是潘多拉的魔盒在诱惑他。 ——“如果能让他活过来,我愿意付出一切,什么都行,什么都行。” 庄洵这样回答了。 如果代价是生命,那么就让他这样去吧,死去,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呢? 楚辞,我不欠你了,我什么也不欠你了。 ——“那么,你的健康和幸福。” ——“契约成立。” *渣攻贱受 *私设存在有些男人本身就可以怀孕 *攻受都重生! *生子,注意避雷!

    第二十七章 工作日中的休息

    小说: 一别经年 作者:沉舟侧畔千帆过 字数:2115 更新时间:2019-09-22 15:47:01

    被楚辞害得,今天下午的庄洵无故旷工了。

    事实上他已经习惯了自己大病小病不断的身体,也没有特别对楚辞说明,只是听从楚辞的安排安安顺顺地躺在床上睡觉。

    庄洵抱着枕头躺在床上假寐。

    忽然间就没有反抗楚辞的力气了。

    认识楚辞那么多年,他就从来没有做出过反抗楚辞的事来,每一次都是乖乖顺顺地听着楚辞的安排,好不容易今天鼓起勇气敢于和无论以前还是现在都是收留楚辞的那个地主阶级做斗争,还是以失败告终。反正反不反抗的结果都一样,他还不如乖乖地听着楚辞的安排不做反抗了呢,还更省力气。

    庄洵翻了一个身。

    他忽然觉得自己有点奇怪,刚开始毅然决然出国的时候,是想自己绝对不能再掉进楚辞这个陷阱的了。但是刚回国的那一天,却又想念那人想念得打紧。现在才回来几天啊,想法就忽然变成了“继续和他做朋友维持现状也不是不可以”和“如果时间能够证明他爱我,那我是不是还能继续和他在一起”。真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一发不可收拾的场景。

    庄洵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挺容易适应环境的人。

    不过就现在看来,自己适应环境的能力未免也太好了吧.......

    庄洵翻了个身,把头埋进被子里,鲜少地开始思考起人生来。

    自己以后........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庄洵维持这个动作维持了一下午,但是并没有想出什么所以然来。

    因为他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当庄洵再一次睁开眼时,已经看到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撒进来了。

    庄洵睡觉一般都有拉窗帘的习惯,但是因为刚刚,不,确切来说,是入睡之前,其实是并没有睡觉的打算的,因此才没有去拉窗帘,这下才明确地感知道了自己睡觉的时间之长。

    庄洵有些尴尬地坐起身来,本来就乱作一团的栗色短发在此时显得更乱。

    他已经许久没有睡过午觉了,因此此时还有些头脑发懵,庄洵眨了眨眼睛,这才把自己从放空的状态中解救出来。

    对于以前的庄洵来说,无论是大病还是小病,只要躺在床上睡一觉,就万事大吉了。

    但是这套理论对于现在身体状况变差了好多的庄洵显然不受用,但是像早上那样不舒服的状况还是减少了太多。

    庄洵从床上爬起来,带着点刚醒之人的迷糊走出房间,撞进眼里的就是楚辞在发觉自己开门的那一瞬间就投过来的眼神。

    那眼神带着点关切,带着点认真,带着点深情,藏在冰冷镜片后面的眼神温柔地似乎能够化成水了,总之就是让人欲罢不能的眼神。

    更不用说是现在自我控制能力几乎为零的庄洵。

    现在的庄洵只来得及指挥手把房门关上。

    心脏剧烈跳动起来,昭示着他无法再自欺欺人、无法再掩藏下去的少年情意——

    庄洵这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原来自己还真的爱他。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失去的感情太多太多,以致于现在的他对家的渴望很大很大。

    就算这个家庭成员是伤害他的一把利刃,他也想要和他组成一个家庭。

    只要让我有个家就好了。

    只要让我有个归宿就好了。

    无论你对我好还是不好。

    只要你肯让我回来,你愿意在我疲惫的时候为我遮风挡雨——

    你就是我的家人。

    庄洵好不容易恢复清明的眼睛有一瞬间魔怔了起来,沉默了一会儿,庄洵等这点晦暗渐渐沉底了,才再一次打开了房门。

    然后准确无误地对上自始自终就没有移转过一分一毫的楚辞的眼神。

    刚刚太执着于楚辞的那一个无比自然的柔情似水的眼神了,以致于庄洵并没有看清他此时此刻的神情动作。

    只见楚辞只穿着宽松的家居服,素日里梳理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此时也乱乱地散下来,最长的那一缕刘海甚至能接触到睫毛。他带了一副眼镜——如果楚辞没有记错的话,这个眼镜就和楚辞中学时带的牌子和样式都是一样的,在进入职场之后,楚辞已经鲜少动用了,此时此刻的他正带着这一副承载了他们太多太多回忆的眼睛,悠闲地看着一本小说。

    “好点儿了吗?”首先开口的是楚辞。

    庄洵这才发现,在他们重逢过后,打破沉默的一般都是楚辞。

    庄洵下意识地点点头,握住门把手的那一只手下意识地捉紧,忽然想起现在自己作为客人的身份,理应不该这么紧张才对,才慢慢地放下了手,走到沙发旁边,找了个位置坐下。

    本来想像楚辞那样正襟危坐的,怎奈何这沙发太软、自己本性太懒,正襟危坐没几秒钟,就变成了葛优摊。不过他好像并不满足于葛优摊,才过了没几秒,身体就软软地滑倒,最后变成了半躺在沙发上的模样了。

    庄洵不合时宜地想,真不怪我,要怪就怪这沙发太光滑,摩擦力太小了。

    “既然睡饱了,现在就不要睡了,等会儿晚上又要睡不着了。”

    楚辞的声音在耳边冷冷地响起,就像给庄洵浇了一盆冷水一样,庄洵立马一个激灵坐起身来。

    要知道,对于他这种容易失眠的人,最怕的就是一整晚一整晚睡不着觉。这也是为什么他从来不睡午觉,因为一旦中午将晚上的睡意分去了一些,晚上钥匙再想入睡就显得无比的困难了。

    庄洵打了个哈欠,勉强坐起身来。

    楚辞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走到庄洵的身边,一手放在庄洵的胳肢窝下,一手扶着庄洵的腰,半扶半抱地把那个懒懒散散没个正形的人从沙发上捞起来,“要是你能把工作时的精气神分一点给现在,就不会是这么精神萎靡的样子了。——起来,走一走多少能驱走一点困意。”

    “我这瞌睡虫可是跟我签订了契约,一生一世都不得离开我的。”庄洵顺着他的力起来,从顺如流地绕着客厅散起步来,当然,散步这种小小的运动并不能阻止他日常的胡说八道,“它驱不走、赶不跑,只要我还活在这世界上一日,它就要纠缠我一日,你就别妄想让我脱离它的附身了。——哦,对了,今天晚上我们吃番茄酱炒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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