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简介
  • 收藏

    明明是我先爱上你的

    (准确的说是受把攻钢弯) 林迷城是个大学生,从小到大无灾无难,生活随意。 他深深的觉得自己是个直男,并且伴有直男癌这种不会致命的癌症,所以自己才会没有女人喜欢他 。 可他到死都不可能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有男人在从中作梗,把接近他的女人通通挤开,还把他掰的九曲十八弯。 后来林迷城终于终于终于明白过来,当然他不是一个轻易想死的人,人生如此美好,他还舍不得美好生活,于是林迷城就打算出轨…… 洛璃坐在黑漆漆的豪华车厢内,嘴里呼出一团白色的烟雾。车厢周围路过的形形色/色的汽车,打着刺眼无比的远光灯时不时的勾勒出他萧条的身形。 可惜没有一点光照进他的眼底,玻璃般美丽的眼珠暗淡无光 。 一旁的小弟终究看不过去了:“老大,要不要去把林哥叫回来……” 洛璃再次扫了一眼车前拥抱亲吻的男女,薄唇抿到恰到好处突然笑起来:“不必,你们敢去打扰林哥的好事?” 小弟抹汗:“那老大……” “好戏才刚刚开始。” 1.主攻文 2.林迷城(攻)X洛璃(受) 3.暴躁单纯花心攻X冷漠心机偏执受

    第二十四章野外

    小说: 明明是我先爱上你的 作者:三百里加急兔子 字数:1083 更新时间:2019-09-22 16:01:20

    一捧冷水浇在脸上,冰冷刺骨。

    两只修长的手撑在洗手台的白瓷上,林迷城的脸上还挂着水滴。

    他轻轻的喘着,缓缓的抬起头来,看见镜子中的自己,鼻梁高挺,眼神迷茫,薄唇抿成一条线。

    事情好像不对,远远超出他的想象,洛璃之于他是个意外,可能是洛璃长的好看吧。

    林迷城抬手捂住自己的胸口,很快又缩回去,妈的,只要一想到洛璃,他的心怎么跳的那么快。

    镜子里忽然又印出一张侧脸,漂亮瘦削,他从裤袋里拿出纸巾,轻轻的给林迷城擦脸,声音淡淡的:“你害怕了?”

    林迷城抓住洛璃的苍白手腕,把他拉进自己怀里,让他听自己的不停鼓动的心跳,皱着眉头说:“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不会很高兴?你成功了,尽管被你强逼着,我的追求者被你气跑,我也喜欢你。”

    说完这一番表白,林迷城掏出口袋里的铂金戒指套在洛璃的无名指上,戒指并不是崭新的颜色,光滑的戒面上镶嵌着一圈纯白的玉。

    而林迷城的左手无名指上也带着一枚戒指,纯金的,刻着繁复古老的花纹,仿佛一个诅咒紧紧的束缚着他的手指。

    这对戒指,一看就价值不菲甚至可能是价钱连城的古董工艺品,林迷城这个靠着兼职和白女士的薪水过活的自然是买不起。

    今天早晨,趁着洛璃和林讶在书房里秘密谈话,他在林讶推过来的推车上,密密麻麻的白玫瑰中翻来找去,他想林讶不可能就只带这些玫瑰。

    果不其然,林迷城翻出一套西装,就尺寸来看,与他刚好合身。

    他从上到下只穿一条内裤,尽管他脸皮厚,但也架不住光着去上课。

    于是他连忙穿上西装,回到洛璃的房间,在穿衣镜前整装自己,平整的衣衫熨贴在他身上,衬得他青春盎然的脸更加儒雅成熟。

    “真是一件增龄神器……”林迷城摸摸自己的脸,“洛璃好像没怎么穿过校服,这小子是想装成熟。”

    林迷城喃喃自语,突然发现笔挺的西装口袋有些微微的凸起,伸手进去摸索,凉凉的,像是两个圆环,拿出来一看,是两枚戒指,过于精致却不是崭新的。

    他想到洛璃说到的结婚,这是明目张胆的向他求婚,当然洛璃希望他是自己自愿的,自己亲手将戒指戴在他的手上。

    不过短短几个小时,他终于选择给洛璃戴上。

    洛璃摊开手看那枚戒指,眼尾通红一片。

    林迷城撇撇嘴,移开视线,不去看洛璃,抬手推开他,看了眼虚虚掩映着的厕所门,冷声道:“别在这里哭,丢林家的脸。”

    “我们去丹麦结婚吧。”洛璃兴奋道,他推着林迷城进厕所的隔间,顺带把门锁上,垫起脚尖要去吻林迷城的唇。

    林迷城实在受不了在厕所干这种事,特别是洛璃紧紧的贴在他身上,恨不得来一场激/情的架势。

    两人一个推,一个贴,在厕所里撞来撞去。

    “咚咚咚”的手掌拍墙的巨响传来。

    两人瞬间停下来。

    隔壁间不耐烦的声音传过来,大吼道:“你们能不能不要那么激烈,要搞回家搞,大哥我还要听英语听力!”

    Email
    lovenovelapp@gmail.com
    Facebook主页
    @Lovenovel
    Twitter
    @lovenovel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