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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我先爱上你的

    (准确的说是受把攻钢弯) 林迷城是个大学生,从小到大无灾无难,生活随意。 他深深的觉得自己是个直男,并且伴有直男癌这种不会致命的癌症,所以自己才会没有女人喜欢他 。 可他到死都不可能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有男人在从中作梗,把接近他的女人通通挤开,还把他掰的九曲十八弯。 后来林迷城终于终于终于明白过来,当然他不是一个轻易想死的人,人生如此美好,他还舍不得美好生活,于是林迷城就打算出轨…… 洛璃坐在黑漆漆的豪华车厢内,嘴里呼出一团白色的烟雾。车厢周围路过的形形色/色的汽车,打着刺眼无比的远光灯时不时的勾勒出他萧条的身形。 可惜没有一点光照进他的眼底,玻璃般美丽的眼珠暗淡无光 。 一旁的小弟终究看不过去了:“老大,要不要去把林哥叫回来……” 洛璃再次扫了一眼车前拥抱亲吻的男女,薄唇抿到恰到好处突然笑起来:“不必,你们敢去打扰林哥的好事?” 小弟抹汗:“那老大……” “好戏才刚刚开始。” 1.主攻文 2.林迷城(攻)X洛璃(受) 3.暴躁单纯花心攻X冷漠心机偏执受

    第五十二章野外游戏

    小说: 明明是我先爱上你的 作者:三百里加急兔子 字数:1180 更新时间:2019-10-09 01:46:14

    工厂里阴暗潮湿,老鼠四处奔跑,仔细听得话,空气里还夹杂着轰隆隆的细微响动,像是某种重型机械转动的声音。

    顾生谦拽着洛璃的头发,拖着他向着原来的路回去。

    “滋滋滋”地上发出可怖的摩擦声。洛璃全身虚脱无力,想爬也抬不起手来,他想如果他死在这里,林迷城会不会忘记他?

    不甘心,真不甘心,洛璃眼眶湿润,不是因为身体上被磨烂的肉,而是因为没有活着的机会,如果能活着,他一定会不顾生死的贴在林迷城身边,就算被打死骂死也不离开。

    昏暗且恶臭难闻的工厂终于停止了晃动,耳边却嗡嗡嗡陡然响起来,机械艰难转动的声音仿佛要撕破人的耳膜。

    他努力去看四周身处的景象,他,可不管怎么看,他都只能看见不断在旋转的刀片,刀片是血红色的,那些血红色的刀片钳在横轴里旋转,形成一个缓慢的漩涡,慢慢的把人绞的连肉渣都不剩,只剩一摊血迹。

    洛璃只感觉头晕目眩,视线逐渐模糊,仿佛随着那个漩涡到达无限轮回的黑暗。

    “洛璃!”

    一声呼喊,洛璃猛地惊醒过来,眼前又是熟悉的一片白,眨了眨眼,他想抬手摸摸钝痛的额头,身体却像被钢丝牵扯住一样,动也不能动。

    “终于醒了,恭喜你,成功度过危险期。”

    陌生的声音在身旁叫嚣,然而洛璃浑身痛的连头也转不过去。

    “医生,我想你该出去了。”

    冷漠的口吻,低低的嗓音,洛璃怔愣一下,一点想动的欲望都没有了。

    说话的这一位,洛璃不用转头去看,只闻他身上淡淡的迷迭香,这种和医院不同格调的香味,就只有他哥——洛云逸,一只大尾巴狼才会喷。

    “大尾巴狼”洛云逸理理身上的西装,目送有点悻悻的医生出门,才拍拍西装裤坐下。

    “啧”洛云逸斜倚在床头柜上,姿势毫无富家公子的优雅可言,他打了个呵欠:“苦肉计用的可真顺手,百分之五十的皮肤接近坏死,你以为自己是钢铁做的。”

    洛璃垂着眼睛,一副不想多说废话的模样。

    “为了林迷城,值得吗?”洛云逸也不在意洛璃不答话,而是自顾自的说着,很小的时候,洛云逸就喜欢自言自语似的和洛璃说话,因为他觉得洛璃脸上细微的表情解读起来特别有意思。

    可洛璃不觉得有意思,他讨厌这个哥哥,不是因为洛氏夫妇偏心这位哥哥,相反的,洛氏夫妇对他更好一些,至少有一次在去游乐园和去图书馆之间,洛氏夫妇决定听从洛璃的意见,开了一个小时的车程到达一家大型图书馆。

    才上六年级的洛璃翻着手里的优选作文书,心无旁骛的默读着每一个段落。

    一旁的洛云逸玩着手里的画笔,他一边看着面前摆着的图画,一边用刀一点一点的把画笔削尖,图书旁边摆着一摞纸,全是他画的乱七八糟的小人。

    笔削的尖尖的,正好可以勾勒人物弧线。

    洛云逸瞟了一眼正在低声闲谈的洛氏夫妇一会儿,见他们渐渐逛的远了,突然调转笔尖,深深的将锋利的笔尖插/进洛璃的手臂肉里!

    洛璃永远也忘不掉他痛呼时,整个图书馆的人奇异的目光,窘迫之下,洛璃忍不住大哭起来。

    从那之后,洛氏夫妇便再也不会带洛璃去图书馆了,去游乐园的次数更多了。

    “喂,林迷城死了。”洛云逸懒懒的嗓音带着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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