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喜歡她
小說: 我與她的戀愛戰爭 作者:灼月 字數:3027 更新時間:2020-08-10 00:07:32
「都0202年了,不會還有男的以為女生和女生在一起是因為沒嘗過那玩意的好吧?拜託,電動的比你強多了。」
這句話來自於某個大大咧咧的好兄弟段譽的空間轉發。
本來也沒什麼,但前言中有提到伍巧兮這女的幹的好事——背著我找男朋友,那就不得不嘮叨兩句了。
應該是18年,我剛上大學那會兒?時間久遠,記不清了。那時我和她還不是情侶,比普通閨蜜要好一點的關係?(放屁,那時你單戀她好幾年了。)
那時的聊天很日常,偶然聽到她說自己交的男朋友不合適分手了,我才知道她在朋友介紹的情況下交過一個男朋友,一個月還是兩個月來著,三觀不合就分了,有一說一,當時我挺難受的,因為我自己虛榮的關係早就把她劃為我的女朋友了,甚至還和閨蜜們吹噓過,但她卻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交了男朋友。
然後我萬萬沒想到的是自己也迎來了所謂的「人生巔峰」桃花期。
18年的冬天,被我刪掉好久的朋友又重新找了回來,他建議我去做陪玩,反正也是閑著便答應了,於是我便開啟了在冬夜的頂樓縮著手打遊戲的慘淡人生。
在除夕之夜我被人表白了,在死纏爛打的懇請之下我和盛恩惠在一起了。但兩人的關係並沒有多親密,甚至我感覺到了敷衍,那時我還不明白這是所謂的海王,只是自己也冷淡無感,後來也因為一些難以啟齒的事分了。
應該說我渣嗎?我知道自己不喜歡他,但還是答應在一起了。在和盛恩惠在一起時我找到了另一個有好感的男生孟星辰,是陪玩的公會群里認識的,兩個人總是玩鬧搞事掐架,熟絡了之後他便老愛打視頻來吵架嘲笑,彼此竟然也有了好感。後來就如你所想了,我無縫銜接了,我真的喜歡他,那是一種強烈的想要在一起的衝動,但結果還是分了,說來也好笑,敗給了年齡差。
其實在孟星辰之後還有一位周風眠,但我明白他也是海王級別的,而且試探也夠了,沒必要再繼續下去了。你問我在試探什麼?
我是不是不可能喜歡男生?我是不是有病?如果有特別喜歡的男生那我是不是不會喜歡女生了?如果我當著她的面處男朋友她會不會在意?
結果證明,我錯了。當初的我甚至想和孟星辰不顧一切地私奔,想像中爸媽的責罵沒有攔住我,家人的苦口婆心也沒有勸阻我,世人的冷嘲熱諷也沒有妨礙我,唯獨她站在角落冷冷地看著我,「這就是你啊。」
心似猛地被揪住,呼吸不上來,眼淚大顆大顆地向下掉,浸濕了整個枕頭。
那一刻我明白短暫的歡喜不過是被所謂愛情沖昏了頭,唯獨只有她能讓我產生長相廝守的感覺。
再後來有爛桃花我也回絕了,「我有女朋友,我喜歡一個女生,抱歉。」
這件事也讓我見識到了各種各樣的人,有人祝我福祉,表示能夠接受百合;有人罵我神經,不喜歡也不要拿這種理由當借口;有人肆意調笑,不介意我和她一起。
真的,真的,我住在一個小縣城,而且我是回族,思想是要多保守有多保守了,我從小到大沒有聽說過txl這種東西,直到國中被我的同桌,同學給「帶壞」為止,那一刻像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那時我知道了bl,我欣賞兩個男孩子之間的愛情,我覺得他們是凄苦的又是唯美的,比起自己找一個男朋友我更願意把資源讓給他們。
我對gl不感興趣,我甚至以為它這輩子都與我無關。可是在三年後我改變了自己的想法,而且發現自己也屬於這一類。所以我慌了,我開始逃避了,我用了兩年說服自己不喜歡她,然後用了兩年瘋狂地表白。
「為什麼只有我一個人這麼痛苦?」
「為什麼會喜歡上她?」
「為什麼?為什麼?」
我沒有答案。我不知道為何,我不想去面對世人的流言蜚語,不想被人指指點點,不想讓父母覺得自己養了個怪胎,我不想的啊,可是我有錯嗎?
「不是txl,而是喜歡的人恰巧是同性而已。」我喜歡這句話,但另一句話更適合我,「我不是百合,我只喜歡她一個。」
確認自己的心意之後,我會本能地「好色」——去看漂亮的小姐姐和帥氣的男孩子,但心動的感覺卻消失了。
…………
我和她從國中時便認識了,那時她似乎被人冷落孤立……而我是個憨批,全班54個人,除了花錢買進去的九人,我是墊底的存在。說實話我並不聰明,所以上這所謂的私立學校,進行單獨的考試已經讓我絞盡腦汁了,之後的人際關係交往我也不敢靠太近(關於為什麼之後會有解釋),所以我只是順從自然,她的旁邊正好有空位,我便坐在了她的旁邊。
而那隻是剛開始而已,老師會調座位,於是我便和話都沒搭上的她分開了,當時我覺得她長得挺凶的,像城裡的孩子,而我是個沒有脫離農村土氣的傻蛋,所以也沒敢搭話。
發現她似乎是被孤立後,內心無法言喻的情緒在湧現,「我想和她成為朋友」,不是因為同情,而是因為感同身受,年僅11的我經歷了兩次校園欺凌,所以我痛恨這種類似的冷暴力。
但她比我想像得要堅強,也因此更加吸引我。最後我和她成為了朋友,帶著其他女生打成了一片。我們在12年的夏日樹蔭下東聊西扯,像小鳥一樣嘰嘰喳喳個沒完,樹上的知了靜靜地看著,天上飄過的雲朵也因為我們的「黃段子」加速飄過。
也是那幾個夏天,讓我從一張純潔無瑕的白紙變成了滿肚子壞墨水的「小黃人」,後來我們畢業了,我以還不錯的成績升到了這所私立學校的高中部,而她…再不見了蹤影。
當時我沒有獨立的手機,連QQ號也是老爸幫我申請的,得在家裡的電腦上才能登陸。
而她灰色的頭像在兩個月內沒有閃過一次…直到我陷入絕望,想要放棄自己的人生時,她重新出現了。我想,是她出現的時機太巧,我才會放下一切,擅自動了心。
2015年的9月16日,進入高中軍訓的我每天像一條死狗,拖著疲憊的身軀騎著腳踏車騎二十多分鐘才能回到家,拿出死纏爛打得到的屬於自己的手機,找到為數不多的聯繫人之一。
「今天過得怎麼樣?吃飯了嘛?」
那個號是我幫杜瘋子申請的,他不常用,我自己的號和老爸關聯著,怕被發現迫切地聯繫一個人,於是便用了那個號。
「我在拉體能,可比你累多了哦?飯沒胃口吃,不過你別擔心,我不會餓著自己的。」
像這種長段的回覆我能開心得要死,當時我只覺得是失而復得的喜悅,從未與喜歡扯到一起。
但是啊,畢竟是長大了,要背的東西多了,要思考的事情也多了,班上有人搞對象,牽手,擁抱,親吻,男女之間的愛情...
奇怪,為什麼會想到她呢?
那晚我做了個夢,是世人俗稱的春。夢,夢裡我想撲倒她,但被她一個過肩摔狠狠砸在了地上,嚇得我魂都要散了,不是因為那種做了噩夢一般渾身冷汗四肢抽搐的感覺,而是因為對象竟然好死不死是她。
不可能的吧?一定是因為沒有男朋友,才把比較man的她當成了對象,罪過,罪過。
我就這樣「罪過」了兩年,最後認清這tm就是喜歡,沒有第二個人能讓我這般趨之若鶩,飛蛾撲火了,這句話在今天也適用,孟星辰這個讓我唯一動心的男人也不配,難道這就是初戀的偉大力量嗎?但她並不是我初戀啊,所以我對這種莫名其妙的情緒格外惱火,因為我無法得到她的回應,我只能成為一個閨蜜的存在,這一點讓我恨不得重新投胎再世為人。
可是我是多麼低微鄙陋,自私噁心的傢伙啊。
我不斷地對她說「喜歡」,不停地告白,一次,兩次...次數多到數不清,渴望著小說情節能夠發生在現實生活中,我可真是個混蛋。
「我喜歡你。」
「我也喜歡你。」
「真的?!」
「嗯,閨蜜的那種。」
這段對話讓我曾徹夜痛哭,她可真是個折磨人的高手,沒事,我還是會一如既往地喜歡她的。
就這樣,我的告白持續了兩年。至此,我和她已經認識七年了。其實有個很可惜的事情,報考大學,她本來說要上我們本地的大學,於是我的志願也多了那一所學校,但我可以走更好的地方,她的志願便也多了一個上海的,離我想去的浙江很近很近。
最後她選擇了待在本地,而我去了浙江,每每想起便要罵罵咧咧咬牙切齒。
下一章是什麼呢?要看看她的告白嗎?我和她都是無藥可救的笨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