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06四月花開了,我卻再也不會遇見你了
小說: 你走後陽光灑在了書本上 作者:酒纸画白 字數:1546 更新時間:2021-04-23 11:06:56
「入社會工作這兩年多,有幸遇見認識了好些優秀的人。趁著還沒真的老去,我還是要勇敢地捋一下,我自己的情感經歷。
在這兩年多里,秉著小說里戀愛小鹿怦怦跳的好奇心,勇敢地和小四歲的小青年,談了三個月不到的戀愛,最後對方說會還我錢但是沒有。錢是小事,我沒有死磕在感情里才重要。
第二次被領導小姐姐天天洗腦,就對著我師父表白了。其實是問的比較含蓄的。
『我可不可以喜歡你?』
『不可以。』
然後,就是默默吃飯。那段時間,跟著師父蹭了好多頓飯,很感謝師父的照顧。
記得兩個場景,很是深刻。第一個是午飯後,問完話要回宿舍了,我暗挫挫地把師父叫到附近公園,隔著一段距離,問他:
『我可不可以抱你一下?』
因為當時已經下定決心要離職了,心裡想著以後也不會再見到了。就想簡單地抱一下當做離別的不舍。
『不可以。我們是同事。』
說完,師父直接就走了。我沒有追上去,我大概想的,依舊是小說里的情節,不能就是不能,那就不能。
還有,就是我也沒有那麼厚臉皮,本來問出可不可以喜歡你,可不可以抱你一下,就全仗著內心一股腦的勇氣,說出來勇氣就用的差不多了。
實在是不能,我也不允許自己再多邁出一步。我只是為了告訴以後的自己,面對喜歡的人,該做出的我都去做了,那種死追著對方的事情,我是做不出來的。
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能接受就是能接受,不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不必強求。
師父走後,我走到公園無人處,突然哇地一聲哭了出來。眼淚止不住地落在手背,自己也驚住了。怎麼會就這樣直截了當地大哭起來?
然後就給哥們打了個電話,哥們問怎麼了,我含蓄表達了對師父表白的事情。哥們不停歇地安慰。
其實一句也不頂用,最後還是靠自己緩解釋懷。
跟姐妹說了,姐妹說這就像是小時候沒得到心愛的玩具一樣。我說不一樣,姐妹說一樣的。
我就記著『像是小時候沒得到心愛的玩具一樣』,想想現在已經長大了,就慢慢不哭了。
第二個場景是在吃涼皮的時候。我又問了一遍。
『師父,我可不可以喜歡你?』
『不可以。』
問完話後,眼淚直接就在眼裡轉了。沒敢再追問一句『為什麼?』
也不必問,我覺得是這樣的。問了這句話,我大概就不是我了。
重複問了相同的話,是因為想要再努力一下,內心對結果很是瞭然。也算是不想讓以後的自己,在想起年輕時喜歡一個人,連去告訴對方的勇氣都沒有。
如果我不去做這件事,我就不配勸別人,遇到喜歡的人要勇敢告訴對方。不在一起也沒關係,至少向對方傳達了心意,無憾。
我掐著掌心吐槽自己,別那麼脆弱之類的,大概意思就是哭,丟人!然後就低頭吃飯,把眼淚收了回去,沒收回去的,被吃辣蓋過去了。
想想可以和他一起,坐個公交吃吃飯,還能說說話,比暗戀的人好多了。我相信嵩哥的那句話,『愛不是追逐佔有』。
縱然很多都在說,愛一個人就是要和她一生一世一雙人。就是要得到。但是情感沒有共鳴的時候,letitgo 就是最好的喜歡。
對喜歡的人,不緊抓不放,不逆流而上,不代表不是真的喜歡。但凡……
世人萬般求不得,而有人願意為之孤獨終老的。
喜歡一個人,有時候也是一種心態,對一種生命情感的憧憬與接受的過程。
不是不能放手。
就像老和尚對手持熱壺,往杯子里倒開水,被燙疼而打碎杯子的小和尚說的那句話,痛了,自然就放手了。
在愛情里的成長,大概就是喜歡一個人的心情會越來越淡定,而執著是,還是那份喜歡的心情,不管在什麼時候什麼地點遇見你。you=aiqing里那份喜歡的心情。
如果非要問我,二十五歲前後對待遇到喜歡的人的態度。
大概是這樣的吧。
二十五之前,一定會去告訴TA,將喜歡的心情傳達,並努力爭取一下;二十五後,只會告訴自己,原來真的有年少的歡喜的心情。只是,這是我一個人的歡喜,於TA,無叨擾。
真正的相遇和認識大概就是在四月份吧,我記得是晴朗的天氣,有花的香味,風吹得和煦。
那個時候,油菜花也開了,似乎偶爾還有一點點的微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