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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烽火蔷薇

    黎書:「你再也不是五年前的沈聿瀟了。」 民國文(架空)歡迎入坑。 生活如果可以簡單,誰也不想讓他變得複雜。然而民國的時代,註定帶著天然的悲戚。主與仆,軍與民,還有封建的家族內部,總是充斥著太多的泥淖。黎書與沈聿瀟便是時代的典型,倆人的身上背負著太多社會賦予他們的關係,這些關係或沉重,或溫馨,好在一路走來,最後他們找到了初心。

    第十四章 各自天涯2

    小說: 烽火蔷薇 作者:公子煌 字數:2125 更新時間:2021-09-07 06:21:25

    趙玉梅雖然保住了命,然而還在昏睡,沈聿瀟則望著那一叢血染的薔薇發獃。少年的臉龐寫滿了頹喪。

    黎書何嘗不是身心俱疲。沈天白的死對他來說恍如天塌一般,這個如父如師的男人,就這樣永遠地離開了他。更何況他的葬禮被沈天珏沈天佩一幫人如此攪局,黎書殺人的心也已經十足十地萌生了。可是他不能亂了方寸,此刻的沈府百廢待興,若他也頹了氣,沈府真要遭大難了,沈天白的心血也將付之一炬。這可比把沈家家業白白地拱手送人更加可怖。

    所以黎書只能堅強,只能隱忍,甚至是若無其事。該灑掃的灑掃,該收納的收納,該做飯的做飯。一切就像沈天白還在世一樣,黎書規劃著府里的一切,儘可能讓這個大家庭看上去一如既往。

    裴世修淋了雨,在黎書房裡更換衣服。黎書深吸一口氣,推門進入。裴世修正在系紐扣的手停了下來。

    「我來兌現諾言。」黎書說,語氣毫無波瀾,就像中了蠱的行屍走肉一樣。

    裴世修一陣哼笑,心想黎書果真是個實心腸。卻不想黎書已經解開了身上的衣服。

    裴世修一時忘記思考,只盯著黎書的衣服一件件從身上剝落,露出修長的脖頸,和雪白的肌膚。

    裴世修咽了咽口水,心心念念的黎書的身體,此刻就這麼筆直的展現在自己的眼前。若要得到這具身體,自己只需上前幾步,將他壓在身下便唾手可得。

    可是,裴世修竟然猶豫了。

    一霎那間,各種標籤從腦海里閃過:救命恩人、喜歡、欣賞、自願、侵佔、乘火打劫。

    不,裴世修不願乘火打劫,他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尊敬他。從自己還剩一口氣,拿槍指著他的眉心的時候,他那無所畏懼的眼神里,裴世修第一次產生了一個佩服別人的念頭。

    黎書就是這樣一個人,像一朵帶刺的薔薇,柔弱卻又倔強。

    所以,裴世修深吸一口氣,還是放棄了。

    「你給老子把衣服穿回去。」看著黎書麻木的表情和蒼茫的眼神,裴世修說道。語氣意外的平靜。

    黎書本就是一朵帶刺的薔薇,雖沒有玫瑰的貴重,但是卻有著玫瑰的性格。如今他竟然為了沈家磨平了他的刺。可是這樣做的黎書,顯然已經不是裴世修平日里心心念念地黎書了。

    所以,不管出於什麼理由,裴世修都不想在這樣一個無聊的環境里與黎書發生任何的關係。

    黎書沒有動,他就像一根沒了思考的蘆葦,獃獃地立在那裡。裴世修撿起地上的衣服,披在黎書的肩上。

    「好好地照顧自己,明日老子就要帶著軍隊開拔了,往後沒人能罩著你了。今日老子救了你,老子不欠你了,你也不欠老子。來日再見面,你若是真心誠意想要老子C你,老子一定把你操的服服帖帖。」

    裴世修扣好手腕上剛剛沒有扣完的紐扣,走出了房門。

    桌上,是他留給黎書的一把勃朗寧,一共十發子彈。

    黎書閉上了眼睛,心裡五味雜陳。本來到有些慷慨赴死的意思,如今尷尬,不安,窘迫,無語,一個一個從內心深處蹦了出來。裴世修的那些話,怎麼聽著就,就……很不順耳。

    總之黎書不禁想要反問自己,怎麼救了這麼一個煞星?還是天煞孤星,命格絕對的與自己犯沖。

    裴世修經過院子,皮革製造的鞋子踩的地磚上咚咚作響。沈聿瀟還獃獃地坐在廊下,風雨後的薔薇鮮艷如血。

    「今天,謝謝你。」沈聿瀟盯著薔薇說道。

    裴世修早早地看到了沈聿瀟,不過他並不準備和這個小屁孩扯上瓜葛,所以並不打算招呼,到是沈聿瀟先開了口。

    「沒事,老子就愛管閑事。」裴世修繼續往外走,並不打算停留。

    「你也喜歡黎書,是不是?你是因為黎書才幫助沈家的對不對?」依舊看著薔薇說道。

    操,這種話從一個孩子嘴裡被問起,這種感覺,簡直日了狗了。

    「咋滴,你要跟老子搶男人啊?」裴世修有些無語地反問,隨口啐了句:「小屁孩,毛都沒長齊。」

    「不是搶,黎書就是我的。」沈聿瀟咬著後牙槽說道。

    小小的年紀,自信心與佔有欲在這一刻達到了頂峰。經歷過沈天珏鬧分家的事,年少沈聿瀟堅定了一個信念,那就是沈家的一切,包括黎書,都是他的,別人絕對不可以沾染。以前沈聿瀟只是覺得自己依賴黎書,然而此刻黎書就像一個物件一樣被他單方面宣布了所屬。

    這尼瑪?

    裴世修就當聽了個笑話,笑到了後牙槽。

    「我要跟你參軍,你給我五年時間,我一定打敗你。」沈聿瀟繼續說,全然不似在開玩笑的樣子。

    瘋了吧,裴世修覺得沈聿瀟已經瘋了,不僅如此,自己也跟著瘋了,居然還在這裡聽沈聿瀟把話說完。難道真要收了他,收他幹嘛?收他五年後來打敗自己?

    裴世修搖了搖頭走開了,沈聿瀟沒有追上來。

    就是個小屁孩。裴世修撇了撇嘴角,剛剛有那麼一刻他差點答應了沈聿瀟的要求。因為如果沈聿瀟真的那麼剛烈,培養他也無可厚非,他知道現在的沈聿瀟從頭頂到腳底,填滿了一人高的恨。他喜歡這樣的人,況且如果他真的願意照料黎書。

    可是沈聿瀟沒有跟來,大抵還是他多想了。

    裴世修這麼覺得。

    還有一件事裴世修覺得不可思議。剛剛黎書白皙的身體就在自己眼前。他都硬得發漲了,最後居然,居然就他麼放棄了。

    他在內心把自己罵了一百遍,罵出了一套徽派大院。自己他麼的什麼時候成聖了?把他操了又怎麼了?又怎麼了?不就是一個男人嘛,多少個男人被他騎在了胯下,多一個又怎樣?況且又不是女人,還怕他大了肚子來糾纏自己不成?

    這麼想著,將壓在自己腳下的一顆石子一個飛踢,踢到了一個過路人身上。

    「哎喲。」那人吃痛地尖叫了一聲。

    然而在這漆黑的夜裡,裴世修又是這樣一副鬼樣,誰還敢與他爭辯。那人便繞著道兒走開了。

    「慫貨。」

    罵那個人,也是罵自己。

    三更半夜,瘋批如此,到省了打更的人了。任憑他什麼妖魔鬼怪也不敢出來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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