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我喜歡你
小說: 【重生】就是想寵你 作者:陵狸 字數:2390 更新時間:2022-01-22 07:06:08
一覺醒來,頭暈暈的,果然還是不太習慣現在的身體。
許錄衡揉著額頭,在腦海中不斷回憶著之前的場景,何酩憶在他入獄後,還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態來指責他,看他笑話,這些都實在太熟悉了。
如果重生的時間點能夠再往前,回到跟何酩憶分手前,那他一定要硬氣一回,先奪回屬於自己東西,再提出分手,狠狠的把何酩憶的驕傲和尊嚴給踩在腳下。
再不濟往前幾個月也好,他肯定不會信老同學的話,去搞項目發橫財,也不會被何酩憶那廝有機可趁。
可一想到自己出獄後倒霉的又遇見何酩憶,還替何酩憶擋槍,就有些心煩意亂。
他永遠忘不了臨死前的情景,何酩憶動作溫柔地抬手捂住他的雙眼,沒有一句解釋,哪怕最後連一句話都不肯跟他說。
伴隨著砰的一聲響,溫熱的鮮血灑在他的臉上。
那不是他的血,他費力的拉開何酩憶的手,赫然見到何酩憶額頭上的血洞。
那一刻,許錄衡又驚又恨,他死了,而自己親眼目睹了他的死亡。
明明那麼可恨的人,為什麼最後卻要做出這種讓人迷惑的行為。
許錄衡靠在牆上,掰著手指頭數日期。其實重生還是有那麼點好處,至少他能知道未來發生的事,而不是一味的被何酩憶牽著鼻子走。
許錄衡猜到何酩憶被他氣走後,肯定又會過來找他。果不其然,何酩憶又來了,而且每隔一段時間都會過來一次,簡直殷勤過了頭。
換做上輩子的許錄衡,他定會覺得很苦惱,以至於一聽到有人來看他,都無精打采,焉了吧唧的。
可現在,經歷過一次死亡,許錄衡似乎看開了許多。
既然何酩憶閑得蛋疼,沒事幹總愛過來給他添堵,那他也該出口惡氣,好叫何酩憶知道,他不是個軟柿子,任人欺負。
何酩憶起初來的兩三次都是空手過來,再帶著一股怒火出去。
這次他竟然破天荒的買了一袋小吃零食過去,還送了禮物。
那禮物是用木盒子裝的,獄警照常打開檢查裡面的東西是否有違禁物品,然後才遞給許錄衡。
何酩憶說:「你有樣東西忘了拿,我一直留著,想來這東西應該對你很重要。」
重要的東西嗎?許錄衡微微蹙眉,伸手摸了摸木盒子上面的花紋,卻不急著打開。
想當初他離開的時候把屋子裡里外外打掃個幹幹凈凈,所有屬於自己的東西能帶走的都帶走了,帶不走的也拿去扔掉,直到屋子裡再也找不到一絲他所住過的痕跡。
這是許錄衡的私心,也是一點小小的報復。自願離開,總好過等著被趕走。
何酩憶也夠狠心,整整三年不曾聯繫他,連節日一聲祝福都沒有,最親密的愛人卻比陌生人還陌生。
許錄衡回去後,把一盒巧克力送給嚴哥,嚴哥耳尖泛起一絲微紅,不好意思的說了聲謝謝。
很難想像,一個大佬居然喜歡吃巧克力。
許錄衡打開那個盒子,即使早就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可當看到那熟悉的日記本時,他的眼眶仍忍不住微微泛紅。
很多時候以為自己弄丟的東西,到處找都找不著,直到快要忘記,也不再惦記了,它卻偏偏出現在自己眼前。
許錄衡打開第一頁,裡面密密麻麻的寫著何酩憶的名字。
那是他青春年少時暗戀何酩憶,心頭煩躁,害怕發現又暗自歡喜時寫下的。
從第二頁開始才是日記形式,從高中到大學,還有他們工作後同居的故事。
他翻了前幾頁,青澀的文字里,滿滿的都是對何酩憶的喜歡。
2009年3月21日,星期五,天氣晴。
他今晚又來給我補課了,我很開心。我喜歡他給我講題時那認真專註的模樣,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今天有點奇怪。他靠得很近,唇都快貼在我的臉上,搞得我好緊張。
他是不是發現我喜歡他了?
2009年5月14日,星期三,天氣多雲。
我很生氣,何酩憶這個混蛋,把我的衣服都弄髒了,他讓我脫下來給他洗。脫就脫,我把衣服脫下來扔給他,他居然嘲笑我的身材像白斬雞。
更可恨的是,他還摸了我,從我的腰一直摸到胸口,然後笑吟吟的說手感還不錯。我把衣服拿回來,氣呼呼地走了。
2009年7月19日,星期六,天氣晴。
這對我來說是個很特別的日子,因為我們在一起了。昨晚不知怎的,稀里糊塗的跟他上`床,我們都是第一次。
他抱著我,不停地親吻,喘息的問:可以嗎?
我很想叫停,可是看何酩憶忍得很難受,卻耐心的在等我答覆的樣子,我心軟了。
於是我豁出去勇氣,眼一閉摟住他的脖子,用行動回應了他。
何酩憶不懂其中門竅,胡亂的來,我又不敢大叫,怕媽媽發現,只能用力咬著手臂。因為疼痛,眼裡冒出生理性淚水。
結束後,我懶得跟他說話,蓋上被子睡覺。
他有些愧疚,跟我說對不起,還說下次不會再弄疼我。
由於是深夜,我只好讓他在我家留宿一夜。
他很高興的鑽進被窩裡,抱著我又親又啃。
我悶聲說:「你覺得我們這樣算什麼?」
「同學?朋友?」他輕咬了下我的唇:「不過我好想一天到晚的欺負你,看你哭。」
我恨恨瞪他一眼:「你趕緊給我滾蛋!」
他哈哈笑了起來:「說笑的,錄衡,我也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
2010年9月20日,星期一,天氣晴。
我們讀的不是一所大學,但是在同一個城市。去年我聯考成績不理想,填志願時填了一家和何酩憶在同一個城市的大學。
幾乎每個周末,他都會找我,帶我去玩。
我們有時會去酒店開房,瘋狂地擁吻。我抱著他,感受著他帶給我的痛苦與歡愉,心裡無比的滿足。
那是我生命中最愛的人,我愛他愛到骨子裡,好想就這麼跟他牢牢栓在一起,永不分開。
我們從沒有吵過架,只是何酩憶有個不好的習慣。
他喜歡捉弄我!
吃雪糕時,他說我嘴角被沾到了,沒等我伸手去擦,他便已經親了過來。
有時候吃飯,何酩憶喜歡用手指戳我鼓鼓的腮幫子,我都沒把飯菜咽下去,他就戳我的臉。
我生氣地拍開他的手。
有次我在他約定的地點等他,他從背後冒出來,就用手蒙住我的眼睛,把我拖走,嚇得我差點以為遇上了歹徒。
還有一次走著走著,他突然停下來,不知道在想什麼。
我問他幹嘛了?
他說今天有個女孩向他表白,他拒絕了。
我說:「這還差不多,不喜歡要直說,長痛不如短痛,儘快斷了別人的念想。」
省得有人覬覦我男朋友。
其實我知道何酩憶在學校里,很受女孩子歡迎,隔三差五就有人送情書、玫瑰花給他。
何酩憶一臉遺憾:「我聽過那麼多人向我告白,唯獨最想聽的卻等不到。」
我噗嗤一笑,湊到他耳邊說:「何酩憶,我愛你,愛你,愛你……這樣夠了吧?」
何酩憶滿意地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