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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職說書的無常

    本篇已寫完,放心入~ 南關城坊間流傳,城南說書的那個洛老闆是個神人,不但有膽子編排皇室,還能毫髮無損地從大牢里走出來,城主在他面前大氣都不敢出。 據說啊,洛老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還通鬼神,就是人有些瘋病。 他喜歡講些神神叨叨的故事,鬼啊精啊怪啊的,他都講過,但是卻對一個人情有獨鍾。十年了,總在說他的故事。 ____ 楊凌,當今皇上的親封的長寧王,文韜武略無不精通,內可坐於朝堂輔治天下,外可披掛上陣鎮守疆土。 後來,他自請做了巡撫,全天下晃悠。 大寧一國二十三城,他沒別的愛好,就喜歡微服私訪,為民做主什麼的。大好河山走過,身後一片清平。 他不為青史留名,只是想找一個故人。 故人與他有約。

    第三章 人面不知何處去1

    小說: 兼職說書的無常 作者:鲲舟 字數:1989 更新時間:2023-03-27 15:33:33

    長樂王其實就是老熟人長寧王。

    城南洛老闆,要說瘋吧,也沒瘋那麼徹底,好歹知道不能指名道姓的罵當今王爺。

    可拐著彎編排皇室,往重了說不免有性命之憂,到了他們洛老闆這,一點事都沒有不說,為了防著南關城的城主知道了給告上去,鄰里街坊的都會幫忙遮著掩著。

    大約是洛老闆行事太過乖張,得罪了城北街頭的幾個少爺,那幾個少爺家裡跟城主有那麼幾分關係,於是他們便把洛老闆編排長寧王這事捅到了城主那。

    城主一聽這事,二話不說便派了幾個官兵將洛老闆押進了大牢。

    洛老闆進牢房後,一條街的鄰居都在想怎麼把洛老闆給救出來,急得焦頭爛額。

    可洛老闆不知使了什麼法子叫人傳了信出來說,不必心憂,住上幾天就出來了。

    信中語氣頗為輕鬆。一條街的人見信之後更急了,牢獄之災這般說笑,洛老闆說不定又發病了,很可能比以往哪一次病得都要重。

    這一條街的人都是些神人,他們細細謀劃了一番,找了幾個比較粗糙點的漢子去劫獄,一切準備就緒。

    沒想到,洛老闆真如他信中所說的,只是住了幾天就出來了,那個城主之後也沒再對他編排皇室有什麼異議,甚至還時不時地從城北的住宅走個幾條街特意來城南聽洛老闆說書。

    所以啊,住在這條街上的人,包括洛老闆在內的都是神人。

    小二邊擦桌子邊想著洛老闆往事,心中又不禁感嘆,洛老闆不僅才學似神人,這張周正清俊的臉,也跟神仙似的。

    ——

    台上洛景講得津津有味:「那長樂王被那紈絝一砸,眼冒金星,都有些找不著北了。」

    「那紈絝道,你不就只看得上溫婉可人的小姐麼?這位絕色佳人不妨就讓給我罷。」

    「長樂王不肯,欲衝上前來搶那姑娘,說時遲那時快,紈絝帶著姑娘輕輕一退,順帶一掃腿,長樂王就摔了個狗啃泥。」

    「絕色佳人見狀,想笑但又礙著他皇室身份,只好憋著。」

    「但那紈絝看見他的狼狽模樣,哈哈大笑,帶著佳人施施然走了,任由那長樂王留在原地吃泥。」

    洛景又砸一道驚堂木:「欲知長樂王與那佳人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書一說完,洛老闆的瘋病差不多就停了,小二聽到驚木聲,趕忙倒杯茶給洛景潤嗓。

    幾位客官興緻缺缺,在洛景說書的時候走了個幹凈,洛景也習慣了。

    這些年,茶館愈發冷清,專門來聽書的沒多少了,倒是來來往往打尖住宿的多。

    洛景走到管賬先生那,問道:「今日進賬如何?」

    大清早的,也就洛老闆會這個時候查進賬了。

    管賬先生也習慣了,如數稟報:「今日來了幾位留宿的客人,開了三間天字型大小房,一共十兩碎銀。」

    以往早上的進賬幾乎沒有,今早還好,來了幾個人。

    洛景心道,果然說書比不過開客棧,宰鄰里鄉親的也不大厚道,只能逮著來往的商客大俠什麼的往死里宰。

    幾年前,茶館的生意有些蕭條,他開的這專門說書的茶館就漸漸改成了客棧,但是原先那說書的木桌還放在那,他也會時不時地上去說一說。

    洛景心平氣和道:「過幾天,這茶館就徹底改成客棧吧。」

    他指著他剛剛說書的那個高出一截的檯子說:「過幾天,你就找木匠把那兒拆了,重新捯飭捯飭。」

    小二有些愣:「掌櫃的,您不在茶館說書了?」那也後犯了瘋病豈不是都得砸東西啊!

    洛景撫了撫自己的鬍鬚,道:「不說了,說十多年了,聽客們都聽膩了。這幾日我會讓疏影接手這家茶館,就勞煩你多看著點那丫頭了。」

    疏影,全名洛疏影,是住在洛景隔壁那個賣紙鳶的婆婆的孫女。

    那婆婆喪夫又喪子,兒媳早跟著兒子一塊去了,洛景看老婆婆一人帶著孫女孤苦,也總照料她們。

    婆婆也不知道怎麼報答洛景,洛景自己就說,不用報答,把疏影給他當女兒就好。也剛巧,婆婆的夫家就姓洛。疏影就成了一個姓氏的兩家女。

    洛景真把那女娃當自家女孩,手裡的茶館自然留給洛疏影。

    小二問道:「那您呢?」

    洛景「我」了一聲,音調上揚,帶著疑惑,隨即落下:「我嘛,說了那麼多年的書呢也累了,想歇歇。」

    其實則不然,再過個十來二十天,他也要送婆婆走了。

    洛丫頭跟張家的那小子也算青梅竹馬,婆婆走了,洛丫頭的歸宿差不離就是張家了。十年說書,攢的身家也夠了,把茶館改成客棧交給洛丫頭傍身,他也沒啥事,就想換個城獃獃。

    洛景走出茶館,小二下意識喊了一聲:「掌櫃的,去哪啊?」

    「去張家看看。」

    小二撓撓頭,自言自語:「我還以為您今天走呢。」嘀咕了聲,就幹活去了。

    ____

    他知道他身上有瘋病,其實那跟他這具肉身有關。

    最近地府冤魂有些多了,他身體上的怨氣與忘川怨氣相連,身上的功德隱隱有壓不住的趨勢,甚至影響到了他的心緒。

    先前只是半瘋半醒,之後可就不好說了,很可能會波及人命……

    趁著如今還算清醒著,且婆婆尚未走,得趕緊給洛丫頭操辦一場風風光光的大婚才是。

    洛丫頭打小就是個小霸王、女土匪,總給他惹事生非,他也不敢跟婆婆說這死丫頭,總幫著遮掩,在婆婆眼裡,這丫頭乖巧得很。

    猶記當初那個小女孩躲在婆婆身後不敢見人卻又好奇地探個頭出來望他的模樣,多麼的可愛。

    後來養著養著怎麼就成了現在的霸王花呢?

    城南的那群孩子也總唯她馬首是瞻。這麼一個從裡到外都散發著匪氣的丫頭,張家那小子是怎麼看上她的?

    洛景想了許久,只得出一句話:都是命啊。

    他長長地嘆了口氣,往城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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