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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來十年的初戀

    父親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 「年輕的時候會以為自己可能這輩子就喜歡這個人了,可是等老了回過頭想想,如果那時候追不到你媽,我可能也會去接受別人。 人啊,不能弔死在一棵樹上,世界上你得不到的東西很多,你不可能死死抓著眼前的不放。尤其是感情這種東西,得到了是你運氣好,得不到,就不要強求。」 本文微虐,堅決不坑,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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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說: 晚來十年的初戀 作者:抓住兔斯基的尾巴 字數:2431 更新時間:2019-09-21 11:51:28

    方旭是個很普通的人。

    父親開了一家水果超市當老闆,這些年收入還算穩定,而母親是普通的家庭主婦。小時候他會幫忙抬箱子里的水果進店裡,父親總會笑著說他個小力氣也不大,後來他長大了發現父親開始僱傭起工人,因為父親老了,抬不動了。

    他的成績很一般,打小就不是什麼尖子生,只是中考那會兒突然發揮超常,考上了附近的重點高中,把家人給樂得到處跟別人說他考上了名校,連他要的吉他都給他買了。

    方旭這個人沒什麼特長,做事經常是三分鐘熱度,能夠維持下來的興趣估計只有吉他了。那時候他跟其他男生都有一個想法,就是憑著彈吉他來吸引喜歡的人的目光,但那時候他喜歡的並不是女生,而是班裡的一個相當帥氣的男生。

    那個男生是籃球隊的主力,每天放學都會在籃球場上訓練,帶領著隊友圍著整個學校跑圈,做俯卧撐和專業性的練習,這時候只要站在走廊上隨便往下面一看,很快就能發現他的身影。

    學校的籃球隊是曾經跟別的省打過比賽,贏過很多榮譽獎盃,所以特別地重視,有打算把這支籃球隊訓練成能夠出國打比賽的隊伍。

    方旭喜歡的那個男生不是跟現下流行的那種韓式美男,而是擁有一身非常健康的麥色皮膚,四肢的肌肉非常均勻,這年頭剃成板寸還這麼帥氣的男生一定是真材實料的。

    想要見到那個男生其實是件挺容易的事情,只要放學之後留在學校里就能見到那人帶領著隊伍在跑圈的身影,喜歡一個人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他以為自己這樣天天看著那個人會覺得膩,但是他卻堅持了三年。這三年以來,他從來都沒有覺得膩味,甚至成為了一種習慣。

    遠遠站在某個對方看不見的角落裡,能夠這樣安然地注視著,或許是對這場暗戀的一種回報。

    他喜歡的人有個好聽的名字,叫做林士然。

    他並不是對林士然一見鍾情,起先引起他的注意的是班裡的女生的討論,說林士然長得帥氣性格又好,還會打籃球,簡直就是女生心目中的暖男。

    通常所謂的暖男有很大可能是個花心男,方旭壓根就沒在意這人,只是某天放學之後他把家裡的鑰匙給漏在學校里了,趕緊回去找的時候就聽見男廁所里有人說話的聲音。

    他原本也沒打算去窺探別人的對話,但是對方是林士然,他就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腳步。

    他倒是想看看這麼多女生喜歡的這個人內心到底是個什麼樣子。

    「士然,現在好多女生喜歡你啊,你艷福不淺啊!」

    這時的林士然剛洗完手,只是笑了笑一直在說沒這種事情。

    「你打籃球不會就是因為泡女生才去打的吧?」

    他聽見裡面的林士然沉默了一會兒,忽然發出的聲音有些低沉,飽含著一股濃重的怒意,「我對籃球是認真的,籃球就是我的全部生命,我不允許你再說這樣的話,否則我不會承認你這個朋友!」

    「啊……別、別這麼生氣哈,我只是說說而已,不是認真的哈……」

    方旭靠在牆壁上,聽著裡頭那個男生一直在道歉,他忽然間就笑了。

    這個林士然,好像是個不錯的傢伙。

    後來他就會經常去關注林士然的動態,對方喜歡做什麼、喜歡吃什麼、有什麼特別的怪癖……待他反應過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深深地喜歡上了林士然,再也無法脫身了。

    為了能夠考上重點大學跟林士然能夠繼續天天見面,他真的是蠻努力地在學習,還跟老爸說要不請家教吧,把老爸給嚇得筷子都掉了。

    後來就真的請了家教,刻苦讀書了一段時間之後成績果然有所進步,老爸把他狠狠誇了一頓問他想要什麼獎勵,他說想要一本周傑倫的吉他譜。

    他很喜歡情歌,尤其是周式情歌是他百聽不厭的,矯情一點就是能夠在裡面體會到自己暗戀的酸澀,而且這些情歌用吉他彈出來會非常地好聽,很快就是校慶了,他想要爭取機會在林士然面前露臉。

    把手指彈出了厚厚的繭,花費了將近一個多月的時間才把這首曲子給練熟了,候選的時候他精湛的彈奏讓老師一下子就透過了。

    然後就在這個時候,他知道林士然跟隔壁班一個非常漂亮的女生交往了。

    從那一刻他就知道了無論自己怎麼表現,自己都是只是個男生,變厲害了,在林士然眼裡就只是個厲害的男生。永遠沒辦法讓林士然喜歡上自己,就像是他永遠也沒辦法跟林士然告白一樣。

    殘酷而真實。

    那段時間他有考慮過放棄參加校慶的作秀,但是他看著自己起了繭子的手指,想起那些日子裡自己每天都要一邊刻苦學習一邊抽時間練吉他,如果就這樣放棄了,好像辜負了那個曾經這麼努力的自己。

    於是他上台作秀了。

    後來他就成了名人,在班裡備受女生的歡迎,紛紛誇讚他吉他彈得好棒好帥,以後能不能再彈一次之類的話,而男生則開始跟著去買吉他,爭取練得比他還要好。

    他感覺這樣好像不錯,於是在未來的日子裡他一直都沒有放棄吉他。

    林士然好像並沒有在意他上台作秀的事情,一如既往地跟他保持著陌生同學的關係,他也減少了對林士然的關注,更多的是害怕看見對方跟女生甜蜜的樣子,偶爾經過林士然的座位還是會忍不住多看幾眼,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小旭,你是不是有喜歡的人啊?」

    吃飯的時候老爸突然說出這種話來,嚇得方旭張大了嘴巴,還沒嚼的飯粒直接掉了下來。

    幸好老媽去隔壁打麻將了,否則要是被老媽知道他早戀了,肯定會揪著他的耳朵罵上幾個小時。

    「你前段時間很刻苦地在學習,最近又突然跟放棄了一樣變回了以前懶懶散散的樣子,你真的很像是為了追一個女生然後發現那個女生追不到然後放棄的樣子啊!」

    聽到老爸說的是女生,方旭暗暗鬆了一大口氣,還以為他已經明顯到被老爸發現自己喜歡上一個男生了呢。

    「爸,你好像很懂耶。」

    老爸洋洋得意地笑起來,「想當年我追你媽就是這樣的啊,那時候你媽還是我的初戀咧,我一天到晚就想著她怎麼可以這麼好看,要是她可以嫁給我就好了,然後那次大學畢業的聚會裡你媽喝醉了,我把她送回宿舍里照顧得很好。你媽覺得我是個老實人沒有趁人之危,就跟我交往了。」

    方旭嗤笑了一聲,「其實是不敢吧。」

    「臭小子!就知道挖你爸的痛腳!」老爸突然就抬手要扇他,他趕緊往後退,然後就看見老爸得逞的笑容,才知道自己是被嚇唬到了。

    「年輕的時候會以為自己可能這輩子就喜歡這個人了,可是等老了回過頭想想,如果那時候追不到你媽,我可能也會去接受別人。人啊,不能弔死在一棵樹上,世界上你得不到的東西很多,你不可能死死抓著眼前的不放。尤其是感情這種東西,得到了是你運氣好,得不到,就不要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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