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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 那時晴天,遇見你 作者:夏北溟 字數:1621 更新時間:2019-09-22 04:37:52
那首歌,後來被歌迷奉為晴天最經典的曲目NO.1,也是每場演唱會必唱曲目。
歌名叫,故事。
認識嚴瀟的時候,黎錦舟已經二十五歲。
從十五歲到二十五歲,不多不少,剛剛好十年的時間。十年,三千多個日夜,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也許,對於那些虛度年華的人來說,也就不過是彈指一揮間的事,但是嚴瀟知道,對於黎錦舟和他這支他們幾個辛辛苦苦才熬出頭的樂團來說,十年,從一個小小的室內紀念館,唱到四面台的六萬人體育場,這一路,走得有多辛苦。
很多時候,他會想,要是能早一點遇到黎錦舟,或者,能陪著他一起成長,為他分擔,那一定會是這世上最美好,最福祉的事。
而不是,錯過了這麼久,又浪費了這麼多時間。
初見黎錦舟,是在一個大型的音樂頒獎禮的後台,至於,那是個什麼樣的頒獎禮,嚴瀟早就已經不記得了,他也從不去在意。反正,這一年到頭的,那麼多奇奇怪怪的頒獎禮,早就習以為常,這個剛完,下一個又來了,數都數不過來。其實,說到底,邀請他當嘉賓出席這樣那樣的場合,還不是因為他這個世家公子的身份,繼承了家業,有錢,長得帥,又有知名度,只要有他在,既能增加收視率,還可以得到金錢支持,再不濟,還能讓那些各公司力捧的小鮮肉什麼的,得一兩個他旗下公司產品的代言。
而他呢,也能增加些曝光率,建立一下良好的公眾形象。這樣,對抬高公司股價也會有很大的助力。
一舉數得。
這樣算起來的話,這倒也算是個百利無害,穩賺不賠的買賣。
當然了,不管什麼事,都會有相對性。所以,也會有讓他煩心的時候。
嚴瀟是什麼人?世家公子,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大少爺,雖不說是個幾代單傳,但也是在整個家族裡最受寵的,而且,他腦袋靈光,很有經商頭腦,長得好,又有錢......這樣的人,天生就自帶耀眼光環,不管他走到哪裡,都會是一個巨大的發光體。
自然,就會有人獻殷勤,上趕著撲上去。
那會兒,嚴瀟少年得志,年少輕狂,巴結他的人一撥一撥的來,他也不在意,人那麼多,反正今天見了,明天就不知道誰是誰了,都差不多。
嚴瀟這個人,天生就是個彎的。從他懂事開始,他就發現,他對那些個溫柔可愛,大胸腰細的小姐姐並沒啥興趣,更不會有什麼青春期幻想,自己最多也就和她們聊聊天,交個朋友什麼的,就再也沒有其他了。相較之下,那些纖細,長相清秀,身體如平板一般的小男生更能激起他內心的渴望,和保護欲。
或者,也可以說,他更享受的是那種同性之間,特有的「征服欲」。
情場上渾渾噩噩這麼些年,他的審美一直都沒變。直到,黎錦舟出現在他的世界裡,才徹底打破了這種平衡。
那時候的黎錦舟,剛滿二十五歲,風華正茂,正是年少最美好的時節,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滿滿的膠原蛋白,彷彿下一秒鐘,那種名叫青春的荷爾蒙就會從熒幕里溢出來一般,記得,那時候剛開始流行染髮,時尚又好看,特別是在那些個明星堆里,尤其火熱,只要是長得好看一點的,不管男女,都會先去換個時下最流行的髮型,然後再染個最喜歡的顏色。不過,當時這種風格也是剛剛興起,所以,能換的顏色也很少。銷量最火爆的,不過也就是黃色。
特別的中二。
當然,黎錦舟也是那時候中二大部隊其中之一。短髮,黃毛,穿著一件藍色格子襯衫,新買的牛仔褲,白運動鞋,背著一把木吉他,那一天,他們得到了人生中第一個音樂大獎,在頒獎禮的後台,看見了正在和別人竊竊私語的嚴瀟。
現在的黎錦舟,已經漸漸被磨平了稜角,那時候傻乎乎的中二感早已不知所蹤,取而代之的,是一點點累積起來的內涵和素養。也許,對於他來說,留著中規中矩的髮型,在家的時候,穿著最普通的T恤,戴著那副自己最喜歡的黑框眼鏡,才是最自在的時候。
最重要的,還是因為,身邊陪著的,是那個最愛的人。
黎錦舟的頭髮很多,他的發量一直都是身邊飽受脫髮困擾的小天使們最羨慕的點。每次洗過澡,帶著沐浴乳的清香,發尖的水滴順著臉頰流下,,沒有纖細的身材,更沒有精緻誘人的鎖骨,但對於嚴瀟來說,他輕輕擦幹頭髮的修長手指,不自覺中帶著軟萌的小奶音,習慣性抿起嘴角而露出的小酒窩,和不含任何雜質的純凈眼神,才是他想一生守護的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