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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晴天,遇見你

    嚴瀟這個人吧,什麼都好,就是特愛吃醋。 比如...... 有一天,應公司的要求,黎錦舟要給剛出道的師弟拍攝一支MV,而MV的主題是一對分別很久還思念對方的戀人。正在小黎同學冥思苦想,要怎麼用自己最不擅長的演技表達這種苦戀的時候,導演卻說,因為嚴總要求,MV的女主角取消了。 WTF?! 「那我怎麼辦?!!!」 「錦舟啊,我們也沒辦法,只能你一個人盡情發揮了。來吧,盡情想像,我看好你!」 最後,黎錦舟拿著一把小清新格子傘在灑水車的幫助下,一個人對著空氣演完了一整首苦逼的悲情MV。 全身,濕透...... 正經文案:其實,一開始嚴瀟是看不上黎錦舟的。 為什麼?因為不符合他的審美唄! 嚴瀟喜歡腰肢纖細,一看就能激起他保護欲的小美(男),但是這個黎錦舟,左看右看都不是他的菜,娃娃小肉臉,能睡又能吃,還是個典型的易胖體質。 嚴瀟想,他能保持這體型,怕也是長期奮戰了,還真是辛苦了...... 但是慢慢他發現,這人也是能吸引他的。比如,他很勇敢,做什麼事都拼盡全力。 不管是追求夢想,還是追求愛情。 慢慢地,嚴瀟發現,他的審美在黎錦舟身上好像翻了車? 要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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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說: 那時晴天,遇見你 作者:夏北溟 字數:1721 更新時間:2019-09-22 04:37:55

    抽煙喝酒,扭身抱大腿,樣樣俱全。

    不過想想,也很正常。這人嘛,千人千面,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性格,有時候,就連自己也不一定了解自己,所以,即便是暴露出來的,是極端的兩面,也不用大驚小怪。不認識的人面前純真美好,在有利於自己利益的面前,卻又是放浪形骸。

    見怪不怪。

    像這種場合,如果放在幾年前,那時候單身,倒也無所謂。看得上眼的,就多聊幾句,反正無牽無掛,也不用向誰解釋報備,只要不帶回家,不帶到床上去,你情我願的,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現在情況不同,現在的嚴大少,是一個有愛人的人,他們倆很相愛,愛到根本容不下第三個人的空間。所以,在這種充滿了曖昧氣氛的場合,除了朋友,合作夥伴以外,對於這些個所謂的鮮肉,男神之類的,誰都知道,他們有企圖心,往他身上湊,挖空了心思,就是想抱上大腿,他都會習慣性地冷著臉,反正是,趕跑一個是一個。

    漸漸地,他在這個圈子裡,那些人也摸到了他的脾性,但並不知道,他其實是因為心裡有了人,只認為是,他嚴大少眼高於頂,看不上這些紅塵世俗人。

    他覺得這樣就挺好,看不透,更猜不透。

    看了一眼身旁的黎錦舟,還是依舊睡得香甜,別說,看他平時的樣子,活蹦亂跳,精神百倍的,這晚上睡覺的時候,倒是安靜得很,甚至,連呼吸聲,他都放得很輕。

    他說,是因為時常地三更半夜不睡覺,腦子裡太多東西導致失眠,他自己無所謂,但嚴瀟不一樣,他管著那麼多人,每一個決策都至關重要,所以,必須要有清醒的頭腦。而良好的睡眠,從身邊人的關懷做起,秉著這一理念,所以,從那時候開始,不管自己弄得再晚,睡覺的時候,都會把動作放得很輕,久而久之,即使在他身邊睡著,也習慣了。

    兩個人,挨得很近,愛人呼吸產生的小氣流,輕輕地拍打著嚴瀟的脖頸處,酥酥的、癢癢的,連帶著,把他的心,也撩撥地......很到位。

    這一刻,自然而然的,腦子裡就會有些其它的想法,身體,感受著大腦的信息,也會產生正常的反應。

    可這人,他睡著了,睡得很熟,撩人而不自知,他挽著他的手,往自己愛人身邊湊得更近了些,也不知道,是在夢裡見到了什麼,睡夢中,嘴角都掛著笑,小酒窩裡,就像灌滿了蜜。

    「嚴瀟......」

    「嗯?」嚴瀟笑,輕聲應道。

    原來,夢見的,是自己。

    「怎麼了?」

    「我愛你。」

    「......」

    這心裡,瞬間化成了一灘水。

    清澈見底。

    「嗯。」輕輕地,在他額頭親吻了一下,眼裡,是藏不住的柔情蜜意。「我知道。」

    因為,我也是。

    撫摸著他的髮絲,從上而下,順著脊柱慢慢往下,手伸進衣服里,停在他後腰的紋身處,那裡,刻著他們的名字,和他們的愛。

    心裡的那股熱勁兒,仍在持續,身體的躁動,仍未停止......

    算了,今晚上,還是沖個澡,自己降溫吧!

    黎錦舟的身上,共有兩處刺青,一處,便是在他的後腰處,是他和嚴瀟在一起的第二年,在愛人生日那天紋上去的。

    刺青,是取兩人名字里最後一個字的首字母,用帶有哥特式花紋的圖騰做裝飾,連接在一起。

    充斥著滿滿愛意的刺青,雖說,它的意義十分高調,但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不被那些狗仔隊逮著不放,大作文章,當然了,也為了美感,黎錦舟在設計它的時候,就把每個細節想得很清楚。

    他也知道,一旦刻上,便再沒有回頭路,從今以後,它會與自己的血肉融合在一起,不離不棄。

    他是個死心眼的人,做一件事,愛一個人,就如刺青一樣,求得是長久。即使有一天,真要放下,那便也是剜肉之痛。

    如果這一處,是代表他的愛情,那另一處,自然,便是因為親情了。

    那會兒,黎錦陽剛好二十歲,年輕氣盛,腦子裡有很多瘋狂的想法,也讓他想起,他自己那個時候,也和弟弟差不多。也算是送他人生進入新階段的禮物吧!他答應,只要不違法亂紀,不做違背良心的勾當,在這種條件下,可以陪著他這個寶貝弟弟做一件事,所以,只要黎錦陽開口,他做得到的,什麼都行。

    想著機不可失,失不再來,這種機會難得,黎錦陽深思熟慮,想了幾天,最想做的,就是這件事。

    刺青。

    既深刻,又長久。

    黎錦陽拉著他,第一時間,就去把這個想法得到了實踐。

    恰逢那年,父親生了一場大病,歷經艱險,才轉危為安,生死關頭,讓兩兄弟也是感觸極深,也更加的感受到親情的可貴。也算是為了祈福吧,兩個人一合計,查了許多資料,最終決定,在各自的右邊肩胛骨處,一模一樣的位置,用梵文紋上一小段祈福的經文。

    祈願,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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