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 生活
小說: 我愛的那個混蛋 作者:山河嵬 字數:1448 更新時間:2019-09-21 21:00:52
凌晨6:30分
張閔準時的睜開了眼睛,堅持多年的生物鐘讓他每天早上醒的一分鐘都不會差。
低頭看著懷裡還在熟睡的溫故林,緩緩低下頭,輕輕的在對方額頭上落下一個淺淺的吻。
然後悄悄的起身,為了不驚動床上的人,輕輕的把衣服拿起,小步小步的走到房門口才開始穿衣服。
穿好衣服,洗涑,去廚房做好兩個人的早餐,將溫故林的那份放在微波爐里,然後安靜的吃完那份屬於自己的早餐,拿上文件和皮包,出門,去上班。
雖然,他還是不能適應現在這樣的生活,但是他也已經習慣了。
強行接手了一個公司,忽然當了老闆,有了巨款,這一切對別人來說可能是天上掉餡餅,可對他來說卻是一個巨大的負擔。
奈何公司前總裁蘇城北在把公司轉移到他名下後,就人間蒸發了,電話打不通,找去家裡也沒找到人,他也只能被迫的接受了這樣的安排。
————————————————————————
溫故林醒來時,已經是早上九點了。
望著身邊空空如也的位置,不出所料,張閔已經去上班了。
他和張閔結婚三年,張閔每天都是這樣,晚上回來給他做飯,伺候他吃飯洗涑睡覺,第二天大早早就去公司上班。
而他這樣的大閑人,只需要接受張閔給予他的一切就好,不過呢,他可不是家裡蹲,他也是個有工作有收入的正經人,雖然這份工作說起來有點不好意思。
他和張閔一起來到北京後,張閔就給他安排了一份很符合他心意工作,同時,也是張閔送他的第一份禮物:一家咖啡廳。
他每天,只需要抱著平板電腦徒步走去咖啡廳,然後甩手做掌櫃,坐在前台收收錢,看看動漫就足夠了。
這樣的生活雖然很清閑,賺不到幾個錢,卻很符合他從小到大一直以來夢想中的生活。
平平凡凡,悠閑自得,檢討一句話就是:混吃等死抱緊金大腿。
他這個人一直以來都懶散慣了,對於快節奏的生活是完全適應不了,關於這一點,張閔也看的出來。
所以,他送了他一家咖啡廳。
在床上又磨蹭了半個小時後,他才慢慢的起身,磨磨蹭蹭的去衛生間洗涑,然後按照習慣,去廚房拿出張閔早就做好的早飯,加熱一分鐘後拿出來慢慢的享用。
張閔就是這樣,為人霸道強勢,可霸道中又不失體貼,就比如每天早上都不會忘了做早餐的時候順道給他做一份早餐,同時也將他的生活安排的十分舒適,特別符合他的心意。
這樣的生活簡直和他從小到大的夢想完全符合,他甚至還有一種感覺,感覺這一切都可能只是個夢,因為他現在還不能相信,張閔這種各方面都很優秀的人,怎麼會看上他這樣碌碌無為遊手好閒的窮屌絲。
鑽石王老五的配偶標準不是很高嗎,他在某狗血相親節目上看過,說啥來著,要什麼長的漂亮,還要有什麼博士學位啥啥的。
然而像他這種沒學歷,啥都沒有,也就天生有著一副好皮囊的人,居然也能撿到張閔這個大便宜。
吃完早飯,溫故林自覺的拿起拖把掃把,主動承包了家裡的衛生,他也有自知之明的,他現在吃張閔的喝張閔的住張閔的睡張閔的,日常開銷全部用張閔的,當然也不好意思還讓金主來負責打掃衛生,收拾屋子,更何況張閔還有一個挑剔的老爹。
把家裡一樓二樓從頭到尾都收拾了一遍,將花園的花草都照料好後,換了個衣服,將自己一頭顯眼長發紮起來,戴上帽子,出門,換個地方去看動漫。
在門口報刊亭買了一份今天的報紙,看了兩眼,並沒有發現什麼特別感興趣的新聞,隨手揣到懷裡,將手大咧咧的插進大衣口袋裡,嘴裡哼哼著歌,緩緩的往咖啡廳走去。
「像我這樣優秀的人,本該燦爛過一生。」
「怎麼二十多年到頭來,還在人還里浮沉。」
「像我這樣聰明的人,早就告別了單純。」
「怎麼還是用了一段情,去換一身傷痕。」
「像我這樣迷茫的人。」
「像我這樣尋找的人。」
「像我這樣碌碌無為的人。」
「你還見過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