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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郎在嬌娘背後吻上他

    你是大明湖畔文雅客,我是犄角旮旯低俗男。 小受一不留神成了賤氣賽流氓,帥攻意想不到落實了冷氣賽渣男,小師妹誤打誤撞自認騷氣賽老母,洗刷刷洗刷刷,任誰也顛倒不了黑白,洗刷刷洗刷刷,愛誰誰! 不怕被拒,不怕被甩,就怕你不鳥我。 拒,還可以做朋友,甩,還可以單戀,不鳥,將使害怕延至恐懼,直到消磨意志,在精神崩潰前等原諒。 直男,在某市醫院實習,不巧其哥哥離奇身亡,留下襁褓孩童,眼見白骨屍寒,白髮送黑髮的悲情,他立誓要完成哥哥心願,棄醫從廚,做起糕點師。 強攻,在某鄉高中畢業為供弟弟念大學而拚命掙錢,透過一次求醫與直男偶然相識。 攻「我用玉米棒子為你搭建金黃燦爛的小窩,你會不會嫌它簡陋?」 受「我用奶油的甜蜜將你包裹在專屬我的蛋糕台上,膩的就是你,愛嫌不嫌?」 有種落寞叫愛你不能回眸。 受名為相斯:「富宇,我無心棄你,何德何能蒙你鍾愛?」 攻名為富宇:「相斯,我從狹隘中掙脫高攀於你,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的賦予。」 本書又名《相思賦》 已婚攻拋妻為藍顏 冷氣男v賤氣流氓

    第37章大不了一個人走

    小說: 新郎在嬌娘背後吻上他 作者:那阵风 字數:2247 更新時間:2019-09-23 07:26:54

    有一種呼喚叫做瘙癢的吮吸,特別是在你睡得最沉最香的時候,這感覺悄悄來襲,而且是在你敏感的地方放肆若狂的舔吸。

    帶著晨初的那點生理勃/起,相斯感到自己在朦朧春夢中與切身真實體會做pk,一面他不願醒來,一面他又被淺嘗欲動的觸感拉扯著醒來。

    「我靠,你你,你主人呢?」他真開眼便是晴天霹靂,它它它,它是春夢裡的嬌娘?

    面對腳下這隻正舔吻來勁的大黃狗,它鼻翼里發出呼哧呼哧的動靜噴射著相斯的大腳丫,他愣是沒敢動一下腳丫,就那麼耷拉著等它主動放棄。

    因為他不敢動,他怕大黃反口來上一個皮開肉綻,他怕透了,從小就怕,何況它那麼龐大,那麼厚臉搖尾求歡。

    還舔還舔?富宇呢?快來求我?你再不來我就要嗝屁啦!啊啊啊啊……

    或是他與富宇有心靈感應,他目瞪口僵,毛髮倒豎,嚇出一頭冷汗,富宇正進門瞧見這一刻,笑由心生。

    「大黃,你給我過來,他那臭腳丫有那麼好吃嗎?」富宇一聲口哨勝過千言萬語的阻止,大黃搖尾擺臀氣吞山河的走了過去。

    富宇藉機把它放出門外,相斯方才鬆了一口氣,可是那專屬男人的擎天一柱還在那支棱著呢,好不尷尬。

    「都怪我,走了忘記帶門,害怕了?別怕別怕,它不咬人的。」富宇不問出處,瞧見他頭上那幾滴汗珠實在感到抱歉。

    富宇想去幫他擦一擦,可眼下,他那尷尬凸起的三角地帶實在不好接近,又瞥見他那雙剪水潤眸似帶激動,也不知是被驚嚇的還是被迫欲動的,還有此刻絕倫輕佻不加掩飾的玉骨楚楚動人……

    富宇站在兩步開外,沒敢動,怕他覺得不便又或是怕近距離更加安奈不住自己。

    「啊!沒事,就是被它折騰醒了,有點……」相斯連忙拉過被子遮擋那點常見的難言之隱。

    「我去東屋等你,我幫哥找了陰陽先生,他在那屋等著呢,回頭咱們商量商量,抓緊讓哥入土為安吧。」富宇對他交代,連忙要走。

    「好的,那我這就起。」相斯回應,回頭看了一眼牆上的掛表,快八點了。

    昨日太累了,竟然連六點晨起的食物鍾都給破壞了,八點竟然還睡的正香,要不是大黃狗偷襲……

    咦!話說,這手指甲怎麼短了,記得昨晚只剪了腳指甲,剪完了沒?再一看,手腳全部利索整齊,甚至還磨了面,是她?不可能,難道是富宇?

    根據相斯富宇兩人的日程安排,陰陽先生折中選了一個好日子,那日適合安葬入土,就在這個禮拜六,陽曆是雙日則陰曆是單日,正好也給哥哥燒過了百天,恰巧適合入葬。

    之後,又和先生探討了建墳的樣式,若是在城裡那是統一規格的樣式,可是在農村完全可以簡單化,就看自家的條件或者死者生前的喜好。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在大山的墳堆里找個風水寶地,挖了坑地下砌石坯,然後上面煤灰渣子加土掩蓋,非常簡單又經濟實惠。

    或者繁瑣一點的,就地表挖不深的坑,然後砌成長拱形窯洞感覺的墳,這種形式雖然費點事,但是保存時間長,不會有漏雨機率,以防以後也好遷墳,因為房體會留幾塊活磚也就是留個前門。

    若是老夫老妻將來也方便另一位進入,可哥哥就算了吧,那個不是省油燈的嫂子大可去喝別人家的井水,進別人家的門,最好少來叨擾哥哥。

    最後,相斯決定為哥哥建一座地上磚坯水泥砌成的冢墳,比起那種土包墳,這種比較有房子樣,且外觀看上去不會那麼嚇人,又聽富宇說這樣的規格也是騰哥的拿手活。

    商量好這些事,富宇便帶著相斯和陰陽先生去山裡尋找風水寶地,三人開著趙妞的半截小貨來到墳圈子地帶入山尋找。

    選址就在離哥哥去世那座山的河對面,公路前面就是那條阿木爾河,山裡處處都是孤墳墓園,還有圈著小帳子的看似田園風格的獨墳,相斯倒也不害怕,許是醫院見多了死人,他還頗有好奇的欣賞水準去觀望。

    「這孩子耳垂上長了一顆聰明痣,要是在過去,那是狀元才子的料啊。」陰陽先生無意間瞧見相斯左耳垂上的一顆痣,於是科普起來。

    先生大概七十多歲的樣子,他是鄰村的老大爺,身體硬朗,行走甚至都比眼前倆年輕人利索。

    「呵呵呵…是嗎?你說我嗎?」相斯摸著自己的左耳嘻嘻傻笑,不以為然,從小打知道照鏡子臭美時就看見自己這顆痣了。

    富宇聽言連忙去打量,果真有顆痣,上面似乎還長了一根小絨毛,黑黑小小的,別說過去,就是今天,人家也是大學大學部的醫學才子啊!

    「那要是長在胸前呢,比較明顯比較大的痣,又是什麼說法?」富宇頗感興趣的問先生,三人在山林里穿來穿去,隨著先生的腳步。

    「那誰和他是夫妻就有福了唄,胸前帶痣的人一輩子都重情重義,對愛人那是一心一意啊,難得呀難得,小夥子,你有嗎?」先生老氣橫秋的感慨萬千。

    相斯聽言連忙看向富宇,他那眼神就是求證的意願,富宇先是不經意的一抹笑,後又沖相斯點了頭,這一個點頭彷彿傳遞了做我愛人一定會對你一心一意。

    少不更事,當富宇覺察自己有與眾不同的傾向時,他總會不由自主地多愁善感,自卑不前,何況這事就註定了是擁有暗無天日孽戀的開始。

    打小,他偷偷暗戀過同窗學友,長大後,憑藉幾分獨有的傲骨自告奮勇的向騰哥表過白,可是都以浮雲掠過的形式告終,彷似大雁飛過留得都是自己嘶吼結餘的啞聲。

    「感情你深藏不露啊,身上有貨呀,要不咱倆換換?」相斯摟過富宇的肩,他難得開起玩笑。

    打從發生他哥那件事,這還是富宇第一次見相斯這般放鬆的暢言玩笑,他爽心悅目的背後,總是讓富宇我見猶憐。

    「好啊,如果能,我的通通都給你。」富宇倒是願意握住他摟肩的手。

    富宇是忘情的贈予,不失玩笑背後的真情實意。

    他開始發現第一次遇見相斯就是一個蠢蠢欲動的開啟,或是一次相識恨晚的『最後一個人走』。

    他喜歡聽的那首歌,還是在相遇當初的街頭,福祉卻分在兩個路口,你向左我向右,我們變成了最好的朋友,這次成全了你想要的自由,大不了到最後,我一個人走。

    作者有話說:感謝寶貝們的紅包奉獻,大力支持,有看本書的請關照一下其他兩本,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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