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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

    你有没有试着爱一个人整整九年? 如果你试着爱过九年或者更久,那你又是否试过将这种扎了骨子里的感情连根拔起过? 林落第一次见到江俞的时候是在初二暑假的补习班上,那是他第一次觉得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人的笑容会这么好看,好看到让人想一直看着他的笑。 可后来他渐渐发现他们之间好像越走越远了,远到他怎么都回忆不起来了 成明宇说,林他从来都没有爱过你,他为什么答应和你在一起,你比谁都清楚。 比谁都要清楚吗?可能是吧,又或许我从未清楚过。 江俞,你没有过很后悔的事情? 高中的江俞说遇见林落是他最后悔的事情,而现在的江俞说他最后悔的事情是弄丢了林落。 你说要是把一个人弄丢了,该去哪里去找?我回了三中、去了一中、去了那个小镇子………他会去的地方我好像都去过了,可我为什么怎么都找不到他了。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折服于一个男人的身下,更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男人,但若是那个人是你,我是愿意的。” “江俞,你知不知道你说你要和我在一起,你说我追了你那么多年,以后的日子里我就不用一直追着你了,那一刻我有多开心。” “你说我厚颜无耻,可我即便是再厚颜无耻的人,我也是会累的,所以江俞就到这里吧,我的爱只能到这里了。” 一句话介绍:我好像把他弄丢了

    01.你有没有试着爱过一个人

    小說: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 作者:迷雾南路 字數:2025 更新時間:2019-09-22 16:00:49

    你……有没有试过将一个人刻在心底的最深处?

    深到怎么拔都拔不掉,就算是想用那刀刃将那刻在深处的刺给剜开,那也不过是徒劳一场罢了。

    林落最爱的人是江俞,这一点不光他自己知道,好像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为他从来不是那种掩藏自己心思的人,他要是喜欢一个人,他恨不得将他的喜欢告诉全世界。

    可他如果想忘记甚至想要离开一个人,他就会静悄悄的,静到谁也不知晓。

    A市最近因为寒流突袭的缘故,原本在手机上叫车都会有师傅迅速接单,可这一次他从敲完最后一个代码的时候就已经在手机上点开了叫车的app,可直到他下了电梯的时候也未有任何一个人将他的单子接下。

    林落扯了扯自己的羽绒服,将拉链拉到了最上面,静静地站在公司楼下的石柱边望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便利店,现在是凌晨三点,他是一个网络公司的程序员,因为工作的原因凌晨下班早就已经成为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原本他早已习惯了,如果江俞没有答应他的话,恐怕他心里就没有那么空虚了吧。

    他反反复复打开手机不下十几次,微信静的可怕,就连接单师傅的界面也是寂静的很,最后他索性将订单取消了,将手机放进了口袋里,扯了扯自己的羽绒服,径直走进了那家便利店。

    “欢迎光临。”这是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而这句话也是那玻璃门感应到有人进来后自动响起的,林落不禁在心中将自己自嘲了一番,你到底是有多孤独,又有多可怜,竟然因为在这种时候听见了一句对自己说的欢迎光临而觉得无比的温暖。

    “您好,买单。”林落将一盒方便面和一个饭团放在了收银台前。

    便利店的工作人员将播放到一半的韩剧暂停住,将耳机摘下后才开始扫码结算金额“好的,10.98。”

    林落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微信点出了付款码正准备对着那扫描机扫描的时候,视线突而落在了一旁的货架上,又拿了两根火腿肠和一盒无糖茉莉味的含片,江俞说过他最讨厌的就是方便面的味道,但他却是极为喜欢茉莉味的含片,时间一久林落便形成了习惯,总会备着一些,没事的时候就会在嘴里含上两片。

    他将那东西放在了收银台上,付款后麻烦店员替自己泡了一下方便面,等到面泡上后,他才端着那些东西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林落做程序员的时间久了,这么晚下班早已成了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正常到连这家便利店的店员都已经认识了他,如果哪天没有看见他,估计这家店的店员还会以为林落请假或者放假了。

    “给你。”那店员拿了点餐巾纸放在了林落的桌子上,林落怔了怔,下意识的将手机屏幕锁上。

    “谢谢,我把这点吃完就走了。”林落不好意思的对那店员解释了几句,虽然自己经常会在没有地方去的时候到这里来,但从来没有哪次坐了这么久,心里难免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那店员摇了摇头,她看着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扎着两个马尾辫子也没化妆,但笑起来却是很甜,她将手中的抹布丢在了一边,随手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半侧着头望着林落,甜糯糯的开口道:“听那个傻大个说你是做程序员,是个脑子特别厉害的人,那你懂的事情一定特别多吧!我小的时候就特别羡慕脑子好的人,我就不行,我妈小时候总是逼着我学习,就一心想让我考一个名牌大学将来好让她过好日子,可是我脑子总是不争气,再努力成绩也不如别人,最后高考的成绩也只够上一个大专,大专学费又那么贵还浪费时间,我就索性没有去上,出来打工了。”

    林落望着她的笑容出了神,根本就没有办法再将她话往心里去,第一次看着这种笑容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是他第一次见到江俞的时候,那是2010年的暑假。

    2010年他十五岁,江俞十六岁。

    “林落!林落!你这小子还在这里给我睡!赶紧给我起来,你也不看看几点了,快点!人家明宇一早就过来家里等你了,你要是再不起来我就让人家先去补习班了,到时候你要是找不到地方看你们老师怎么收拾你!”林落的母亲朱华朝着身上的围裙擦了擦手上的水,正准备将已经煎好的包子放进盘里,可还没有听见楼上有声音,便管不了这么多了,火急火燎的就跑上楼去,一看见躺在床上睡的和死猪一样的林落气就不大一处来,将一旁的抱枕丢到了他的头上,吼道:“你到底起不起来了!你要是再不起来,你求着我给你买的那几双鞋子你可别想要了,等会我就把那几双鞋子送给成明宇,反正人家的脚和你都是一般大的,给他的话他肯定能穿。”

    鞋子……什么鞋子还好几双,好像真的有这么一回事,之前自己和成明宇在报亭看到时尚杂志上面有几双特别好看的篮球鞋,还是一个特别帅的篮球迷明星代言的,回家以后就求着朱华女士也就是自己的母亲给自己买。

    林落蹭的一下坐了起来,其他的东西给成明宇那货就算了,反正都是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本来就不分彼此的,但是这几双鞋可不行,这可是自己抛弃了身为男人的尊严,才逼迫朱华女士打开了自己的钱包给自己买的,要是最后落在了成明宇那货的手里,这也太糟心了。

    林落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强行让自己清醒了一些,很是讨好的朝着朱华女士笑了笑“妈,我这就起来,不就是起床嘛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您老别动气,如果因为我气坏了身子多不值当,到时候老林又要拿着他那个钢尺追着我满院打了,你儿子咋说也十五岁了,也算是个男人了,那多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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