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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其實什麼都知道

    你有沒有試著愛一個人整整九年? 如果你試著愛過九年或者更久,那你又是否試過將這種扎了骨子裡的感情連根拔起過? 林落第一次見到江俞的時候是在初二暑假的補習班上,那是他第一次覺得原來這世上真的有人的笑容會這麼好看,好看到讓人想一直看著他的笑。 可後來他漸漸發現他們之間好像越走越遠了,遠到他怎麼都回憶不起來了 成明宇說,林他從來都沒有愛過你,他為什麼答應和你在一起,你比誰都清楚。 比誰都要清楚嗎?可能是吧,又或許我從未清楚過。 江俞,你沒有過很後悔的事情? 高中的江俞說遇見林落是他最後悔的事情,而現在的江俞說他最後悔的事情是弄丟了林落。 你說要是把一個人弄丟了,該去哪裡去找?我回了三中、去了一中、去了那個小鎮子………他會去的地方我好像都去過了,可我為什麼怎麼都找不到他了。 「我從未想過自己會折服於一個男人的身下,更沒有想過自己會愛上一個男人,但若是那個人是你,我是願意的。」 「江俞,你知不知道你說你要和我在一起,你說我追了你那麼多年,以後的日子裡我就不用一直追著你了,那一刻我有多開心。」 「你說我厚顏無恥,可我即便是再厚顏無恥的人,我也是會累的,所以江俞就到這裡吧,我的愛只能到這裡了。」 一句話介紹:我好像把他弄丟了

    01.你有沒有試著愛過一個人

    小說: 他其實什麼都知道 作者:迷雾南路 字數:2025 更新時間:2019-09-22 16:00:49

    你……有沒有試過將一個人刻在心底的最深處?

    深到怎麼拔都拔不掉,就算是想用那刀刃將那刻在深處的刺給剜開,那也不過是徒勞一場罷了。

    林落最愛的人是江俞,這一點不光他自己知道,好像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為他從來不是那種掩藏自己心思的人,他要是喜歡一個人,他恨不得將他的喜歡告訴全世界。

    可他如果想忘記甚至想要離開一個人,他就會靜悄悄的,靜到誰也不知曉。

    A市最近因為寒流突襲的緣故,原本在手機上叫車都會有師傅迅速接單,可這一次他從敲完最後一個代碼的時候就已經在手機上點開了叫車的app,可直到他下了電梯的時候也未有任何一個人將他的單子接下。

    林落扯了扯自己的羽絨服,將拉鏈拉到了最上面,靜靜地站在公司樓下的石柱邊望著不遠處燈火通明的便利店,現在是凌晨三點,他是一個網路公司的程式員,因為工作的原因凌晨下班早就已經成為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原本他早已習慣了,如果江俞沒有答應他的話,恐怕他心裡就沒有那麼空虛了吧。

    他反反覆復打開手機不下十幾次,微信靜的可怕,就連接單師傅的界面也是寂靜的很,最後他索性將訂單取消了,將手機放進了口袋裡,扯了扯自己的羽絨服,徑直走進了那家便利店。

    「歡迎光臨。」這是一家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而這句話也是那玻璃門感應到有人進來後自動響起的,林落不禁在心中將自己自嘲了一番,你到底是有多孤獨,又有多可憐,竟然因為在這種時候聽見了一句對自己說的歡迎光臨而覺得無比的溫暖。

    「您好,買單。」林落將一盒速食麵和一個飯糰放在了收銀台前。

    便利店的工作人員將播放到一半的韓劇暫停住,將耳機摘下後才開始掃碼結算金額「好的,10.98。」

    林落點了點頭,從口袋裡掏出微信點出了付款碼正準備對著那掃描機掃描的時候,視線突而落在了一旁的貨架上,又拿了兩根火腿腸和一盒無糖茉莉味的含片,江俞說過他最討厭的就是速食麵的味道,但他卻是極為喜歡茉莉味的含片,時間一久林落便形成了習慣,總會備著一些,沒事的時候就會在嘴裡含上兩片。

    他將那東西放在了收銀台上,付款後麻煩店員替自己泡了一下速食麵,等到面泡上後,他才端著那些東西找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來。

    林落做程式員的時間久了,這麼晚下班早已成了再正常不過的事情,正常到連這家便利店的店員都已經認識了他,如果哪天沒有看見他,估計這家店的店員還會以為林落請假或者放假了。

    「給你。」那店員拿了點餐巾紙放在了林落的桌子上,林落怔了怔,下意識的將手機熒幕鎖上。

    「謝謝,我把這點吃完就走了。」林落不好意思的對那店員解釋了幾句,雖然自己經常會在沒有地方去的時候到這裡來,但從來沒有哪次坐了這麼久,心裡難免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那店員搖了搖頭,她看著是個二十齣頭的小姑娘,扎著兩個馬尾辮子也沒化妝,但笑起來卻是很甜,她將手中的抹布丟在了一邊,隨手拉了一把椅子坐下,半側著頭望著林落,甜糯糯的開口道:「聽那個傻大個說你是做程式員,是個腦子特別厲害的人,那你懂的事情一定特別多吧!我小的時候就特別羨慕腦子好的人,我就不行,我媽小時候總是逼著我學習,就一心想讓我考一個名牌大學將來好讓她過好日子,可是我腦子總是不爭氣,再努力成績也不如別人,最後聯考的成績也只夠上一個大專,大專學費又那麼貴還浪費時間,我就索性沒有去上,出來打工了。」

    林落望著她的笑容出了神,根本就沒有辦法再將她話往心裡去,第一次看著這種笑容的時候是什麼時候?是他第一次見到江俞的時候,那是2010年的暑假。

    2010年他十五歲,江俞十六歲。

    「林落!林落!你這小子還在這裡給我睡!趕緊給我起來,你也不看看幾點了,快點!人家明宇一早就過來家裡等你了,你要是再不起來我就讓人家先去補習班了,到時候你要是找不到地方看你們老師怎麼收拾你!」林落的母親朱華朝著身上的圍裙擦了擦手上的水,正準備將已經煎好的包子放進盤裡,可還沒有聽見樓上有聲音,便管不了這麼多了,火急火燎的就跑上樓去,一看見躺在床上睡的和死豬一樣的林落氣就不大一處來,將一旁的抱枕丟到了他的頭上,吼道:「你到底起不起來了!你要是再不起來,你求著我給你買的那幾雙鞋子你可別想要了,等會我就把那幾雙鞋子送給成明宇,反正人家的腳和你都是一般大的,給他的話他肯定能穿。」

    鞋子……什麼鞋子還好幾雙,好像真的有這麼一回事,之前自己和成明宇在報亭看到時尚雜誌上面有幾雙特別好看的籃球鞋,還是一個特別帥的籃球迷明星代言的,回家以後就求著朱華女士也就是自己的母親給自己買。

    林落蹭的一下坐了起來,其他的東西給成明宇那貨就算了,反正都是一起長大的好兄弟本來就不分彼此的,但是這幾雙鞋可不行,這可是自己拋棄了身為男人的尊嚴,才逼迫朱華女士打開了自己的錢包給自己買的,要是最後落在了成明宇那貨的手裡,這也太糟心了。

    林落揉了揉自己的頭髮,強行讓自己清醒了一些,很是討好的朝著朱華女士笑了笑「媽,我這就起來,不就是起床嘛這有什麼大不了的,您老別動氣,如果因為我氣壞了身子多不值當,到時候老林又要拿著他那個鋼尺追著我滿院打了,你兒子咋說也十五歲了,也算是個男人了,那多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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