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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是我先愛上你的

    (準確的說是受把攻鋼彎) 林迷城是個大學生,從小到大無災無難,生活隨意。 他深深的覺得自己是個直男,並且伴有直男癌這種不會致命的癌症,所以自己才會沒有女人喜歡他 。 可他到死都不可能知道這一切都是因為有男人在從中作梗,把接近他的女人通通擠開,還把他掰的九曲十八彎。 後來林迷城終於終於終於明白過來,當然他不是一個輕易想死的人,人生如此美好,他還捨不得美好生活,於是林迷城就打算出軌…… 洛璃坐在黑漆漆的豪華車廂內,嘴裡呼出一團白色的煙霧。車廂周圍路過的形形色/色的汽車,打著刺眼無比的遠光燈時不時的勾勒出他蕭條的身形。 可惜沒有一點光照進他的眼底,玻璃般美麗的眼珠暗淡無光 。 一旁的小弟終究看不過去了:「老大,要不要去把林哥叫回來……」 洛璃再次掃了一眼車前擁抱親吻的男女,薄唇抿到恰到好處突然笑起來:「不必,你們敢去打擾林哥的好事?」 小弟抹汗:「那老大……」 「好戲才剛剛開始。」 1.主攻文 2.林迷城(攻)X洛璃(受) 3.暴躁單純花心攻X冷漠心機偏執受

    第二十四章野外

    小說: 明明是我先愛上你的 作者:三百里加急兔子 字數:1083 更新時間:2019-09-22 16:01:20

    一捧冷水澆在臉上,冰冷刺骨。

    兩隻修長的手撐在洗手台的白瓷上,林迷城的臉上還掛著水滴。

    他輕輕的喘著,緩緩的抬起頭來,看見鏡子中的自己,鼻樑高挺,眼神迷茫,薄唇抿成一條線。

    事情好像不對,遠遠超出他的想像,洛璃之於他是個意外,可能是洛璃長的好看吧。

    林迷城抬手捂住自己的胸口,很快又縮回去,媽的,只要一想到洛璃,他的心怎麼跳的那麼快。

    鏡子里忽然又印出一張側臉,漂亮瘦削,他從褲袋裡拿出紙巾,輕輕的給林迷城擦臉,聲音淡淡的:「你害怕了?」

    林迷城抓住洛璃的蒼白手腕,把他拉進自己懷裡,讓他聽自己的不停鼓動的心跳,皺著眉頭說:「如果我說我喜歡你,你會不會很高興?你成功了,儘管被你強逼著,我的追求者被你氣跑,我也喜歡你。」

    說完這一番表白,林迷城掏出口袋裡的鉑金戒指套在洛璃的無名指上,戒指並不是嶄新的顏色,光滑的戒面上鑲嵌著一圈純白的玉。

    而林迷城的左手無名指上也帶著一枚戒指,純金的,刻著繁複古老的花紋,彷彿一個詛咒緊緊的束縛著他的手指。

    這對戒指,一看就價值不菲甚至可能是價錢連城的古董工藝品,林迷城這個靠著兼職和白女士的薪水過活的自然是買不起。

    今天早晨,趁著洛璃和林訝在書房裡秘密談話,他在林訝推過來的推車上,密密麻麻的白玫瑰中翻來找去,他想林訝不可能就只帶這些玫瑰。

    果不其然,林迷城翻出一套西裝,就尺寸來看,與他剛好合身。

    他從上到下只穿一條內褲,儘管他臉皮厚,但也架不住光著去上課。

    於是他連忙穿上西裝,回到洛璃的房間,在穿衣鏡前整裝自己,平整的衣衫熨貼在他身上,襯得他青春盎然的臉更加儒雅成熟。

    「真是一件增齡神器……」林迷城摸摸自己的臉,「洛璃好像沒怎麼穿過校服,這小子是想裝成熟。」

    林迷城喃喃自語,突然發現筆挺的西裝口袋有些微微的凸起,伸手進去摸索,涼涼的,像是兩個圓環,拿出來一看,是兩枚戒指,過於精緻卻不是嶄新的。

    他想到洛璃說到的結婚,這是明目張膽的向他求婚,當然洛璃希望他是自己自願的,自己親手將戒指戴在他的手上。

    不過短短幾個小時,他終於選擇給洛璃戴上。

    洛璃攤開手看那枚戒指,眼尾通紅一片。

    林迷城撇撇嘴,移開視線,不去看洛璃,抬手推開他,看了眼虛虛掩映著的廁所門,冷聲道:「別在這裡哭,丟林家的臉。」

    「我們去丹麥結婚吧。」洛璃興奮道,他推著林迷城進廁所的隔間,順帶把門鎖上,墊起腳尖要去吻林迷城的唇。

    林迷城實在受不了在廁所幹這種事,特別是洛璃緊緊的貼在他身上,恨不得來一場激/情的架勢。

    兩人一個推,一個貼,在廁所里撞來撞去。

    「咚咚咚」的手掌拍牆的巨響傳來。

    兩人瞬間停下來。

    隔壁間不耐煩的聲音傳過來,大吼道:「你們能不能不要那麼激烈,要搞回家搞,大哥我還要聽英語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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