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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成小土豪

    作者:雪耶 文案: 張小寶,人如其名,生下來就被家中當做寶貝一樣的疼,因為他上面有四個姐姐…… 當被寵的以自我為中心,好高騖遠,以至三十歲還一事無成的張小寶重生回小時候,八十年代,遍地黃金,張小寶不想再稀裡糊塗的度過一生。 PS:以八十年代為背景,但是屬於現代架空,所以很多東西不需要考究,也考究不了! 金手指爽文,不喜勿看! 小白文,娛樂之作,不喜勿拍! 本文生子,主受,不喜勿看! 晉江銀牌編輯推薦: 廢柴一樣的人生,卻被家人當成寶,三十無成死於非命,張小寶的人設也是醉了。 可上天眷顧,他居然重生回到小時候。 八十年代,遍地機緣,頭腦再不好,憑藉記憶也曉得什麼時候投資理財、發家致富,這簡直是普羅大眾的同一個夢想!於是,一個庸人開啟了他的另外一段奇幻旅程…… 本文開篇精巧,以張小寶挽回遺憾為切入點,通過小場景的細緻描寫,絲絲入扣,引人入勝,生活化的情節安排極易引起讀者共鳴。同時,主角金手指的設置也增添大量閱讀樂趣,是一篇妙趣橫生又不失溫柔的爽文。 原出處: http://www.jjwxc.net/onebook.php?nove 之前“×提×”小說區關了,許多小說消失所以轉發這

    ☆32、入山

    小說: 重生成小土豪 作者:喵語 字數:2124 更新時間:2019-10-23 14:01:41

    陳向傑從小在城裏長大,對於鄉下的東西,應該都沒見過才對,不過他在部/隊服役的那幾年,知道了不少。

    不過小寶顯然不清楚,将他當成了隻吃過豬肉沒見過豬跑的人,“可惜不是春天來,那時候天氣最好,山上好玩的也多。”

    他們今天并不是兩個人活動,而是跟着張小叔和村裏的另一位老伯一起進山,打算到山上打一些野物,讓陳向傑見識一下。

    “我告訴你,一會見到什麽,千萬别喊,不然會被吓跑的。”小寶邊走邊教導陳向傑。

    “恩。”陳向傑眼底透着點點笑意,面上半點不透,一臉正經的應聲道。

    目光來到老伯背上的那把獵槍,陳向傑側頭問道:“這獵槍你們村裏多嗎?”

    “不多,就三伯爺有。”張小寶搖頭,陳向傑不問,他還真沒發現,三伯爺的獵槍和别人的不一樣,仔細觀察了一下,又覺得沒什麽不一樣,側頭看了眼陳向傑,小寶沒再想這個問題。

    很快,他們翻過一座山,下邊有一條寬寬的小溪,跨過最窄的水流處,對面全是石子,上面滲出一點點水,踩在上面,水不會沒過鞋底。

    沿着石子朝前走了近五百米,才又出現一條小路,太久沒人走,小路已經不那麽明顯,兩旁還長着快一人高的草,這種草看着沒什麽,隻要一觸到裸/露的皮膚,立馬就會劃破,冒出點點血珠。

    三伯爺從腰間抽出一把柴刀,一邊走一邊砍,清出一條路來,動作幹脆利落。

    小叔走在第二,陳向傑拉着小寶,讓他走在第三,自己走在最後,約莫走了十幾分鍾,才走出這條小路,來到此行的目的地。

    這山叫龍潭坑,據說山的深處有個很深的水潭,裏面的水常年低溫,有一條龍被鎮壓水潭當中,所以才取名爲龍潭坑。

    當然,這隻是傳說,現在進入深山的道路已經消失不見,想要進去除非是直升飛機,不然正确方位都找不到。

    現在所在的地方,有個小名字,叫沒有坑,因爲這一片一個坑都沒有而得名。

    說起來,沒有坑這地方,小寶前世經常來,這輩子就來了兩次,一次是重生前來的,一次是上小學的時候,過來野炊的。

    無論是什麽時候,這裏留給他的回憶,都是美好快樂的,所以他對這地方感情不錯。

    張小寶拉着陳向傑,興緻勃勃的爲他解說各種地方,比如那種是什麽草,有什麽用,那種是什麽樹,他能爬上去之類的話。

    陳向傑一直任由他嘚瑟,緊緊跟在他的身後,隻是注視着他不斷轉換的表情,感受着他此時的心情。

    “咳!我臉上有東西嗎?”感覺到臉上越來越炙熱的目光,小寶呐呐的問道。

    “沒有,走吧,小叔他們在前面等我們。”陳向傑拉住張小寶模臉的手,捏了捏才松開。

    沒有坑的路還算好走,後半段路上也有一些野物,幾人走路小心了很多。

    突然,三伯爺擡手示意小寶他們停下腳步,自己躬身往前走去,邊從腰間拿出一把彈弓,拿着一個小石子,對準草叢中的一個地方一彈,隻聽到一陣凄厲的聲音,就見幾隻野雞飛起來,三伯爺動作更快,一枚石子一隻野雞,三五下全解決了。

    等動靜沒了,小寶歡呼一聲,屁颠屁颠的蹦過去将野雞都給撿起來,一共有四隻野雞,竟然一隻都沒逃走,三伯爺果然是十裏八村的第一獵手。

    小寶将野雞撿起來放做一堆,小叔已經搓好草繩,将野雞綁成一串,接着朝前走,嘴裏笑道:“這下咱們中午飯算是有着落了。”

    其實他們都帶了幹糧,不過有野物,誰還吃那幹巴巴的幹糧。

    三伯爺除了打獵一把好手,廚藝也是,四隻雞烤了兩隻,還有兩隻做成叫花雞,好吃到小寶恨不得将舌頭都給吞下去,陳向傑雖然比小寶好許多,但是從他進食的速度來看,就能知道三伯爺的廚藝有多好。

    打了個飽嗝,小寶有些遺憾的看着剩下的雞肉,腦子還想再吃,無奈肚子實在裝不下了。

    “好了,吃太多一會不好爬山。”陳向傑說了一句,将剩下的雞肉全都給解決了,看的小寶羨慕不已,以前怎麽不知道他這麽能吃。

    吃完午飯,一行人終於見到了憨子,憨子是小寶家鄉本地的叫法,真正的學名他還真不知道,長得有點像梅花鹿,但是沒有角,走路又像袋鼠,一跳一跳的,膽子小又笨,遇到人就往旁邊的草叢躲,也不知道跑,小寶在别的地方還真的沒見過。

    憨子的肉很鮮嫩,小寶前世就很喜歡讓小叔帶着過來打,曾經還買了兩隻憨子帶到省城給彭城吃過,砰地一聲,将小寶從回憶中拉回,就見三伯爺已經将那頭憨子殺死。

    小叔過去拾起憨子,和三伯爺一起順着憨子的痕迹走去。

    爲什麽說憨子傻,除了它們不知道跑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它們怕迷路,就會在路上做一些痕迹,有經驗的老獵人就能順着這它的痕迹找到它的老窩,有時候就能見到在窩裏沒離開覓食的母憨子,還有一窩小憨子。

    顯然,這次的運氣就很好,他們見到了窩裏的母憨子,還有三隻半大的憨子,三伯爺一槍一個,很快就将憨子都給解決了。

    除了憨子,三伯爺又打了幾隻野兔,小叔也不差,打了幾隻野雞,小寶隻是在一旁看熱鬧,倒是一會沒見的陳向傑,竟然拖了一隻小野豬回來。

    看的小寶目瞪口呆,這是什麽情況,難道小野豬不小心摔死,然後陳向傑好運的撿到?

    三伯爺很快就否定了小寶的想法,盯着小野豬的脖子道:“一招斃命,不錯。”評價完,立馬轉身原路返回,“你宰了小野豬,母豬一定會發狂,趕緊走吧。”

    話音剛落,小寶就隐隐聽到野豬的叫聲,側頭望着三伯爺,就見他揮手示意他還有小叔躲起來,自己拿着獵槍,蹲守在一個地方,等着野豬出現。

    野豬很大,少說有三百多斤,長着長長的獠牙,小寶擔心的看了眼站在外面的三伯爺和陳向傑,沖陳向傑喊道:“你站在那幹嘛?趕緊躲起來啊!”

    “沒事,你躲好。”說着,拿出綁在大腿上的匕首,就沖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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