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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荻野千寻

    “我呀,喜欢你的眉,你的眼,你的鼻子你的嘴巴,你一切的一切,我都超级喜欢。” “可是,我只喜欢和你在一起。” 当处女座的浪漫遇上金牛座的迟钝,于是所有长情都开始向往于慢热。 念旧温和慢热金牛座女x温柔细心浪漫处女座男 (前文对女主和男二的感情线详写,有感情洁癖者慎入) 预防针:1.作者文笔欠佳,不够细腻还望海涵。 2.从第四章开始,男女主角感情线一路高甜。 3.文风不保证每个人都喜欢。 4.前三章男女主角感情线比较慢热。 5.小说内会有对女主身边人的事迹进行一些描写。但不会很长,最多两章。

    chapter.林垩葵和李承利(三)

    小说: 荻野千寻 作者:一江别赋 字数:2111 更新时间:2019-04-26 07:47:22

    part5.那年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对李承利真正动心时应该是在高二的那一次吧。

    其实我高中那会并不算漂亮,因为有点肥胖的身躯,甚至自己还会有些微自卑,再加上不开朗的性格,于是我在班上毫无存在感。

    高二文理分班,我从理,好巧不巧和李承利分在同一班,还成了前后桌。

    李承利的话很多,却也总能带来欢声笑语,可他从不会开那种低级恶俗的玩笑,比如调侃女生的长相和身材什么的,他讲过,那种人特别可耻。

    因此自那以后我对他又有了一些新看法。

    记得是在一节语文课上。那天的太阳很辣,光线透过窗户射到我的头上,怎么躲也躲不开。

    后来李承利拿着一张A4纸帮我遮住阳光,我还十分地感谢并承诺借他抄语文作业,快下课时,他却突然把纸移开了,我侧身恶狠狠地盯着他说:“少一分一秒的话,承诺就不算数了。”

    “可是我突然发现,”李承利右手支着下巴,眼睛微眯,“你的头发和眼睛都是金棕色的,很特别,并且……”

    “嗯?并且什么?”

    “并且在阳光的衬托下,特别耀眼好看。嘿嘿。”他露出一排大白牙,亮闪闪的,十分灼人。

    我转回身,口上说着骗人,脸却不争气地红了。

    那个时候,暗恋的果实在潜滋暗长。

    只是当暗恋的期限悄然而至,我也只好将那一份心意永远埋藏在内心深处。

    李承利,你可能再也不会知道,有一个女生暗恋了你一整个青春了。

    part6.写给林垩葵的101封信

    订婚前我回了家乡,陈狄野因为工作原因没能一起。

    重新回到这座小城,只剩下了感叹。

    我的老家住在一条小巷深处的院区里,老城区名叫绿杨院,那儿也有一条长长的街,叫做绿杨街。

    母亲和父亲在我幼时便搬出了院子,自从爷爷奶奶去年相继过世后,老屋也被租了出去,现居的是一对中年夫妇。

    本来只是想打个招呼,不曾想到那对夫妇塞给我一个大纸箱,里面还堆着很多封信件。

    他们说这些信件都是六个月前一个帅气的小伙送来的。

    “我们都讲过了,你已经不住在这了,他硬是要把信都寄在这里,还说你总会回来的。”

    心里突的咯噔一下。

    我坐到院里新建的一张吊椅上,将信纸拆开来看。是记忆里李承利的字迹,整齐又有力。

    写给林垩葵的第一封信:

    好久不见林垩葵。

    这是在你离开后,我写给你的第一封信。

    听说你去了上海,我也去了海南。

    你在那边过的如何?过于平铺直叙的话语不知道会不会让你感到不适,但我也已然找不到任何自然的话题。

    现在发现你的喜好我一点也不清楚,以前以为你喜欢蓝色,近几天才从朋友口中得知你最喜欢粉红;以为你喜欢动物,其实你更爱玩偶。

    我还以为你和我拥有共同的喜好,原来那只是你在表现出能和我有话题的举动。

    我还真是,一点都不了解你呢。

    很想用余生的时间去融入你的生活,了解你再了解你,直至海水枯竭,生命停止。

    李承利写于2014年6月15日

    我继续拆开其余的信件,等到只剩下两封时,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我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睛,继续往下看。

    写给林垩葵的第一百封信:

    林垩葵好久不见。

    距离上次的写信时间已有半年之久,自高中毕业和你分别也快七年了,这七年来既漫长又煎熬。

    还记得当年我送给你的项链吗?其实那条项链根本不是什么能够带来好运的东西,而是我妈亲手制作的。

    嘿,说了你可能不信,那还是我妈未来要我送给她儿媳妇的。

    而当我写满这100封信,就只剩下最后的第101封了。这最后一封信其实才是我当年写给你的第一封信,是我第一次敲打你窗户时就想送给你的love letter。但当时的我,胆小懦弱又无力自拔,只能捏紧手中的汗水让自己保持那一瞬的冷静。

    这101封信我会一齐给你送去。送在绿杨街的绿杨小院的邮箱里。

    可能你早已不记得了,但是我知道,曾经有个女孩就坐在那绿杨小院的第二楼往左的第一扇窗户的护栏上,认真地数着院前的玫瑰。

    我不晓得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可自此,夜深人静时,我就总会想起你那笨拙又可爱的举动。

    然后夜不能寐。

    不知道你喜欢哪样的表白方式,我也不是诗人说不出再动人的情话。

    只知道,喜欢你,爱你,恋慕你,还有钟意你。

    李承利写于2017年10月2日

    我继续翻开第101封信,没有署名,更没有那一段反复无常的问候,仅简简单单的十几个字:

    “林垩葵,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啊。”

    院里的太阳把我的脸晒得有些发烫,心情反而变得轻松起来。其实去上海之前我就将那条项链送还给他了,现在如果还拿这说事的话,倒显得小家子气。

    又努力回想了一下,但记忆中自己小时候其实并没有坐在窗前护栏上过,因为爷爷奶奶总是告诫说,那里不安全,坐上去会摔下楼死掉。我从小便算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并且你说你喜欢我,却从来没有问过我喜不喜欢你。其实我们都一样,在彼此的世界里兜兜转转,最后迷失了过往。

    年少时自己心心念念的白蓝色,虽可以透过山川看见蔚色的岁月,但始终不会带我们回到纯洁如白色的过去。

    岁月一旦消逝就会不复,正如有的人一旦错过就会不再。

    李承利,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有一个叫林垩葵的女孩曾经喜欢过你那么久。

    我将纸折好放回信封,然后抬起头望着天空,今天的天是白蓝色的。

    所以李承利啊,你知不知道,我曾等这句话有七年之久。

    只是你所知的信箱和地址,不再是属于林垩葵。

    而我们,会有自己另外的更美好的生活,会有真正适合自己的爱人,然后互相扶持走完这一生。

    那个人在你离开之后出现,不是你,可是我很爱。

    爱到什么程度呢?如果可以,这辈子就认定让他进我家祖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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