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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猛男社长

    提问:瞿炀,你为什么喜欢孟南? 瞿炀:问这个问题之前难道不应该先确定一下我是不是喜欢孟南? 提问:...那你喜不喜欢孟南? 瞿炀:不喜欢。 提问:为什么不喜欢?! 瞿炀:因为要回答喜欢就得回答为什么喜欢了,麻烦。 提问:...孟南,你能不能管管你的社员?一点配合度都没有。 孟南:管管管,等我回去就管哈,放心。 提问:能不能现在管?不然我们访谈怎么进行下去? 孟南:嘛,要不问我呗,我肯定配合。 提问:...那说说你怎么喜欢上瞿炀的。 孟南:嗯,不记得了。 提问:?!配合(哔——)

    3、茶几上,向静刚倒的茶,在冷气直吹的房间里冒着热气。

    小说: 我的猛男社长 作者:老闲 字数:2305 更新时间:2020-03-19 06:46:09

    茶几上,向静刚倒的茶,在冷气直吹的房间里冒着热气。

    说是老人,其实也不太合适,这个吴姓男人仪表堂堂,走起路来精神抖擞,看起来顶多六十刚过,声音在当面听起来,也比在电话里听起来年轻。

    孟南不同以往的坐在短沙发上,距离近到跟坐在长沙发边上的男人膝盖头都快要碰到一起了。

    “是这样的,在开始之前呢,有件事情得需要跟您说明一下,关于我社接单的收费标准,您可能需要提前了解一下。”

    孟南的折扇放在茶几上,身体前倾,双手微握,除开他脸上的墨镜和身上紫色的衬衫,这姿势完全可以说得上是亲切。

    “请说。”

    吴先生抬手作了个请的手势,简简单单的动作却看起来异常优雅,站在孟南身后的瞿炀想,大概他就是属于征服了岁月的那种人。

    孟南点点头,直接就把收费标准那句话讲了。

    吴先生听了只是点点头,然后从衬衫口袋里拿出一张照片,轻轻的放到孟南身前的茶几上。

    因为是直接正对着孟南放的,站在孟南后面双眼视力均在1.5以上的瞿炀也能看清楚。

    看起来有些年头的镀膜照片上,是一个抱着猫站在楼前的男人,年纪四十上下,五官端正,白净瘦弱,但却不是吴先生。

    “这就是咪.咪,它失踪有快一周了,虽然它最近总是出去三五天才回来,但是从来没有这么久过,能麻烦你们帮忙找一下吗?”

    “咪.咪是指这个男人,还是指这只猫?”

    孟南指了指照片上的两个主物,问道。

    嗯?是啊,他怎么没想到?瞿炀脑中一震,这位先生确实没说过咪.咪是只猫,而从照片上看,也不能确定哪一位才是‘咪.咪’,原来这就是侦探吗?

    “猫。”吴先生看向孟南,用不用质疑回答的语气。

    孟南点点头。

    虽然答案仍然是猫,但瞿炀觉得,能发现细微处这一点,确实应该是侦探特有的潜质,在社长的傻叉属性上稍微添加了一个正面标签。

    “确实,男人也不太可能叫咪.咪。”说着,孟南再次点点头。

    对啊,大老爷们怎么可能叫‘咪.咪’?一旁听着的瞿炀脑中沸腾了, 刚刚顺着那傻叉的思维想的那些想法,让他觉得他也像个傻叉了。

    虽然瞿炀脑海中想法爆了,但表情还是冷冷的,姿势还是双手垂放两侧,身子直直的站立着,曾经参军带来的好处在此时显露无疑。

    如果有人问瞿炀参军对他最大的改变是什么,那瞿炀一定会说,他现在面瘫全赖当初的站军姿锻炼。

    “那咪.咪现在还是这个样子?”完全没意识到瞿炀头脑风暴的孟南点点照片上那男人怀中的小奶猫道。

    “现在有这么大了,但模样还是一样的。”吴先生比了个三倍大的造型道。

    孟南点点头,“您知道它平时的活动范围吗?”

    “大概知道几个地方。”

    瞿炀从书桌上拿过纸笔递过去,吴先生写下几个他家附近的几个地方。

    写完,吴先生递给孟南,“可这些地方我也找过,没见到它的踪影。”

    孟南接过,问道:“您最后见到它的时候可有什么反常的地方?”

    “要说反常,也说不上,就是那天,它主动蹭我的腿了,不过以往也有这种时候,虽然少。”吴先生回忆着道。

    “它多大了?”

    “十三岁。”

    “那您应该知道有可能是那样吧。”

    “嗯,大概知道。”

    “那您还要找吗?”

    “如果能找到的话,还请帮帮忙,我只要闭上眼睛想到也许它在什么地方等着我去救它,就会急得睡不着觉。”吴先生认真的看着孟南,语气仍是彬彬有礼。

    可瞿炀能听出话里的担心。

    “您一直只跟它生活在一起吗?”孟南问。

    吴先生看着那张照片良久才微微点点头,“这十多年间是吧。”

    瞿炀看向孟南堆满发蜡的头顶。

    孟南又问了些关于咪.咪的问题后,吴先生便离开了。

    “有可能那样是哪样?”瞿炀在男人离开后问孟南。

    “猫的寿命一般是13-17年。”

    虽然孟南没有直接回答,但瞿炀还是理解了那个意思,那只猫,有可能已经死了。

    默了一下,瞿炀开口问道:“社长,您怎么知道他是一个人住的?”

    “很好,能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你有当侦探的潜力。”孟南踮起脚拍了拍瞿炀的肩膀,然后摇开折扇说了完全不相干的话:“我还知道你现在也是一个人住,而且没有女朋友。”

    “您怎么知道的?”瞿炀微微向后退一步,虽然他没有女朋友是事实,也不怕别人知道他没有女朋友,他是弯的不可能有女朋友,可潜意识里就怕社长看出了更多。

    那副墨镜的镜片黑得像是吸收了全部的光,让人窥不到一丝镜片后的眼神。

    现在这个社会,能接纳同性恋的人不少,而真正能做到待同性恋跟异性恋一般无二的,却不多。

    在根深蒂固的观念影响下,就算想,有些人也做不到,而那些故意想表现得能做到的行为,反而会更让人察觉到他们的不同。

    于是瞿炀像大多数同性恋一样,不会隐瞒,但是也不会主动表明。

    “因为你全身上下都散发着这样的信息啊。”孟南边笑边摇着折扇回了房间。

    “哪里散发了?”瞿炀追问道。

    “呵呵,自己想。”孟南推开门,说完这句话便闪身进了屋。

    瞿炀看向向静,“静姐,我哪里散发着这样的信息啊?”

    向静摇摇头,表示她看不出来。

    瞿炀又觉得,也许这个社长是不简单的。

    向静坐到桌上,翻开杂志,第一次发现新入职的这个小伙子其实也蛮可爱的。

    答案她是没看出来,但是她能想出来。

    一个能马上答应住宿到侦探社的男人,还是会洗衣做饭的男人,一看就能明白是长期一个人住的,且目前没有女朋友。

    至于这个答案要不要告诉他,向静还是选择保留,有些男人,就是蠢一些,才可爱。

    午饭是瞿炀做的两菜一汤,一盆干烧花菜,一盆清炒小白菜,一盆番茄汤。

    对,三盆,这三个盆是前两天瞿炀特意去买的,社里的盘子太小,他觉得完全不够使。

    菜量看起来粗放,味道也够爷们。

    孟南和向静第一次吃的时候都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形成了现在每餐吃饭时桌上安静的氛围。

    三个人都是以专心的态度最快的吃完饭,瞿炀是习惯了,而孟南和向静则完全是出于对事物的尊重。

    有得吃总比没得吃强不是。

    孟南和向静各吃了一小碗,瞿炀吃了两大碗饭还把所有的菜都干完了,又是一餐干干净净收尾,瞿炀很是满意。

    吃完饭,瞿炀洗完碗,孟南喝完茶,两人出门开始了瞿炀上岗后的第一单正经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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