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朵玫瑰
小说: 乐色车 作者:远鹤渊殊 字数:3046 更新时间:2021-11-30 08:24:08
《那朵玫瑰》
文/远鹤渊殊
“我失去理智,把自己凌迟。”
——
任拾渝第五次来到辽云县时,终于在小区门口堵到钟白,前几次皆是无功而返也不知是不是钟白刻意躲避。
两个男人在这人来人往间对峙。
任拾渝今年已经四十八岁了,两鬓斑白、眼神平和,但若不刻意去观察,没人会觉得他已过半百,反而会以为他最多不过三十余岁。只是与钟白比起来确实是四十多岁人的神态,被时光打磨得看不出喜怒与棱角。
“我们谈谈。”任拾渝点了支烟,语气极度平静,就好似他不是来找钟白麻烦的。
钟白左右张望了一下,接着对地面啐了口:“我和你还有什么好谈的。”
任拾渝懒得和他在这里拖拉,不容置疑的将他拽到小区旁已然烂尾的大楼,遍地钢筋、砖头,看着这个环境,钟白心里忽然生出些不详的预感,但转念一想,就算任拾渝对他动手又怎么样。他可早就期待着看到任拾渝疯狂的一面。
“别浪费时间,你到底想干什么?”钟白停住脚步不走了,眼中藏着些兴奋。
任拾渝望了他一眼,然后脱掉西装外套搭在旁边的椅子上,烟还在继续燃烧:“你现在过得挺好,听说娶媳妇了?就是搬得有点远。”
“别跟我绕圈子。”钟白冷笑,言语上却开始激他,“你就是因为郑旭之来的吧,我都坐二十五年的牢了,你还要我怎么样。”
任拾渝皱眉:“是,已经过去二十六年了,也该放下。但是郑旭之一直告诉我,做错事必须要道歉,钟白,你不觉得,你欠郑旭之一句话吗?”
钟白“哈”了声,似乎很惊讶。
“您可真有意思,郑旭之的家人不找我,郑旭之不找我,倒是你这个莫名其妙的人来找我,你算个屁啊——”钟白顿了顿,嗤笑声继续说,“哦对,你是郑旭之的男朋友,虽然没名没分的但确实也有资格来找我。呵呵……”
任拾渝的沉默似乎让钟白倍感兴奋,他又想起了二十六年前的那种快乐的感觉。
“也不对吧,我记着你去警局认尸的时候也没多悲伤,怎着?你和郑旭之也是逢场作戏。我就觉不过味儿来,郑旭之怎么就能看上你呢,他那种人,从小到大都是高高在上的‘别人家’的孩子,是个变态就算了,眼光还不好。”
任拾渝抬手,钟白以为他要动手期待的看着他,但他只是将烟丢到地上,好似并不在意的看了钟白一眼:“你又能明白多少,那个时候你才十七岁。”
是啊,当年钟白才十七岁,被钟白的父亲拜托给郑旭之,没想到出了那样子的事情。谁都没有想到。
那是二十六年前的一个雨夜,郑旭之和任拾渝在一起同居,钟白是一个寄宿者。
任拾渝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因为他们吵架了。
闹得很厉害,任拾渝眼泪不要钱似的往外掉,吵架的原因任拾渝已经想不起来,只记得他们都动了手,他甚至气得夺门而出。而就是那一天,一别不再见。
任拾渝被通知去警局认尸时已经是三天后,看到被缝合在一起的郑旭之时,其实没有特别的难过,只是觉得茫然无措,头脑发懵,不知道怎的就落了泪。
“呵呵。”任拾渝的思绪被钟白的笑声打断,抬眼望着钟白的脸,面不改色。
“诶,你是不是到现在除了郑旭之被肢解尸体外还什么都不知道?”钟白升起些恶劣的想法,有郑旭之的家人在,任拾渝根本就不知道郑旭之是怎么被杀死的——知道会疯的吧,他胆子那么小。
钟白已经三十七岁了,但他在某些事情的看法上还和十七岁时无差,错把任拾渝的深爱与不忍心,当成了害怕、懦弱、胆子小。
他享受着别人因为他打破那张得体的面具,因此当他看到任拾渝握紧的双手时,心中腾起极度扭曲的那种感觉。
钟白大笑,直直的在椅子上坐下,随性的翘起二郎腿,脸上带着轻蔑、爽快的表情:“他一向很聪明,是天之骄子,谁都看得起他。只是碰上你就关心则乱,我趁他给你打电话的时机,把他打晕绑起来。我等这个机会很久了,凭什么他万众瞩目,而我却远远不如他。”
“他醒得很快,我刚刚准备好他就醒过来了,令我意外的是他的第一句话居然是问你回没回来。”钟白露出得意的表情,“我当然告诉他你回来了,被我关在隔壁房间。嘿嘿,他彻底撕破那张得体、冷静的面具变得疯狂。”
任拾渝的身体在发抖,他猛地向钟白扑过去,带着劲风的拳头擦过他的脸颊,砸在墙上,墙体颤了颤落了些细灰下来。
钟白并不畏惧,反而更加兴奋:“你来找我那么多次,每一次我都躲过了,既然这次见到了,咱们就继续聊呗。我想想,我当时是用厨房里的菜刀剁下他的双手,他应该很疼,但没有昏过去,只是警告我不许伤害你一分一毫。”
“哈哈哈哈,你根本就不能想象平时高高在上的郑旭之狼狈的样子。”钟白恶狠狠的话似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太得意了,“我把他削成人棍,最后才砍下他的头颅,而那个蠢货到死都只提了你的名字,就连我为什么杀他都不问,倒是真的看不起我。”
任拾渝眼神微沉,冷冷的问道:“那你为什么杀他?你难道不觉得你有什么不对吗?”
“他该死。”钟白大声说出来的答案,是那么的无厘头,此时任拾渝才真正明白“恩大成仇”的意思。
任拾渝深吸口气,强压着想要杀死他的欲望:“钟白,我只希望你去给旭之道个歉,你要明白你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我不会妨碍你改过自新,你不要逼我。”
“道歉?”钟白反问任拾渝,“二十五年的牢狱不算代价吗?我凭什么要去给他道歉。郑旭之那种人死不足惜,我不好过他也别想好过。”
任拾渝气得眼眶泛红,他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找到钟白不是让他激怒自己的,但他此时已然有些在崩溃边缘。
他设想过无数种钟白的杀人动机,唯独没想到是因为“嫉妒”。
任拾渝怒极反笑,抬手给了钟白一巴掌:“不知悔改。”
他四十八岁了,不是二十几岁。
整整二十六年的时间,没有哪一天不是折磨,哪怕钟白已被绳之以法,可那种痛苦是长久的深入骨髓的。
对于别人来说,二十六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但任拾渝不一样,二十六年来的每一天,每个瞬间,时间都在一刀一刀的凌迟任拾渝,整整二十六年啊,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郑旭之因他而死。
他早已疯魔,只是装得太好。
钟白吐出颗断牙,大笑道:“当年没看到你狼狈的样子,今天算是圆满了。”他似乎并不怕任拾渝杀他,恣意的笑着,甚至拍手叫好。
任拾渝在这一刻失去了理智,猛地踹在钟白的腹部,力气极大,钟白吃痛的吸气,而任拾渝随即捡起一根钢筋,面目狰狞地向钟白挥去。
钟白大笑着喊道:“你郑旭之心上的宝现在也脏了——!”
“闭嘴闭嘴!!”
任拾渝低吼着,一下接一下的挥动着钢筋,鲜血如同罪恶的种子一般溅到任拾渝脸上,转瞬间便生根发芽,穿透他的心脏,就着那团肮脏的血肉,生出朵洁白的玫瑰来。
那朵玫瑰,属于郑旭之。
好半晌,任拾渝才停下他近乎疯狂的动作来,喘着气,望着眼前这个脑袋已经瘪下去的钟白。
仅仅只是一个短暂的对话,任拾渝便将自己拽入深渊,亲手凌迟了自己。
任拾渝望着他,又恢复之前冷静平和的模样,沉默着拿出张手帕,慢条斯理的清理身上的血迹。
杀人通常都是临时起意或者计划已久,任拾渝不知道自己是临时起意还是计划依旧,但他冷静的穿上西装外套,拿着钢筋离开案发现场。
钟白的脸上还带着狰狞的笑容,他疯了,任拾渝也疯了,在这无尽的痛苦中,被钟白挑开伤口。
他坐上回家的火车,戴着耳机,西装革履,手中捧着一束白玫瑰。
人的恶意来得太奇怪了,任拾渝思考着是什么让他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他想了很久,久到回到家中,喝下百草枯,才有了一个模糊的答案。
大概是钟白那副嘴脸吧。
任拾渝也不是非要钟白死,他只想要钟白道歉,哪怕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都是好的。
可他还是那样无所谓的态度,全然不明白受害者的痛苦。
“我失去理智,凌迟自己,旭之你不要怪我,好不好。”
恍惚间,任拾渝似乎又看到了郑旭之,他站在那光芒万丈的地方,还和当年一样年轻,眉眼带笑,等着任拾渝捧着花去找他。
捧着他那团血肉上开出的玫瑰,去拥抱他,爱他,哪怕那双手已经沾满鲜血。
“唉——你怎么又哭了啊,哭包任拾渝!看把我心疼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