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小说: 一年春好处·清明 作者:扶风浪笑 字数:2611 更新时间:2019-09-21 10:09:38
方明朗最初得以认识那个“李钟的儿子”的契机,大约是来自于要通篇背下那些艰涩难懂的先秦古文。
他的曾祖父,上世纪之初生在了富贵人家里,自小家境优渥家教严谨,得以琴棋书画皆能信手拈来;当年的鲜衣怒马少年郎,肥马轻裘,衣履风流,诗酒趁年华。
方明朗满两周岁便开始跟着他。
方家的势力在北方,然方老爷子从妻子去世之后就对北京再无好感;适时四九城里正悄然掀拉开家族间明争暗斗的序幕,他从高位上退下来很久了,这些事他已经不想再理会,方家也向来是中庸的态度。便只有叮嘱儿子莫站错了队。
而后,今年春天便带着小宝迁来南方居住。
方明朗此时有三岁了。
要是多跑几步说不定还会踉跄一下的小孩子,要在乌木椅上摆张板凳才能够得上书桌;这时候便要开始学着握笔写字。
小明朗可怜兮兮地用手杵着小脸蛋,道:“阿公,好难呀……”
方老先生嗯一声,并不对他松懈。
大约老先生是习惯了对待他的学生严苛的旧式知识分子,明朗是他的曾孙,更要仔细要求。
最初方明朗是要躲懒的。
越发睡思昏沉地行进到“六鹢退飞,过宋都”这一章,明朗终于见着他的阿公在藤木摇椅上瞌睡起来。头发花白的老人,打起了盹,一时半会儿是醒不来的。
他蹑着手脚跑到门口,回头望一眼,阿公的白胡子随着他胸口起伏一动一动的。
方明朗刺溜的就跑出去了,拐角处正好与一人撞上。
那人比他高了半个头,穿一件脏兮兮的不合身的大衬衫。整个人也是邋遢,头发乱糟糟,脸蛋也不干净。
那人看着面前这个愣愣望着自己的小娃娃,倏忽莫名涨红了脸:“干什么?!看什么看啊你!”
这小娃娃穿着精致的对襟小唐装,皮肤白嫩得似能掐出水,更要命的就是一对扑闪闪的猫眼——莫名让他产生相形见绌的局促感来——又分明不想将这种拿不出手的局促感暴露在别人面前。
方明朗被他这一吼惊了一下,慌忙道歉,窘红了一张脸。
那凶巴巴的小孩把指甲缝乌黑的手藏到背后,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道:“以后走路看着点儿知道没?!嗯,你叫什么名字?”
凶神恶煞的。方明朗有点想哭,瑟缩了一下。但看看那小孩别扭地瞥过脸的样子,又突然觉得自己这样的表现大概会让他伤心,于是道:“我叫方明朗,嗯……就是这个明……”
等方家的阿姨追出来,便见着她家的小少爷蹲在地上拿着一块小石头划拉,在教旁边李钟的儿子认字。
所以阿姨见着他们俩玩在一块儿着实吓了一大跳,着急忙慌地将小少爷抱回家去。
这个事情,连提都不敢跟方老爷子提的。
她不说,哄着方明朗也不要讲。但方明朗总会惦记起。那小孩是他第一个认识的人。
方老爷子看他总心不在焉,不由地将桌上的黄花梨镇纸重重一敲,佯怒道:“这么不愿意在这儿。回北京去得了!”
方明朗笔一摔,哭道:“可是我想和那个哥哥一起玩,张妈都不肯!不能告诉阿公不然阿公又要打我!”
“我打你作什么?”方老爷子伊是一愣,顿时明白了,唤阿姨来问清楚缘由,看着对方害怕又自责的模样,也懒得追究,只道:“带我们去找找那小孩。”
张妈虽是应了,但一路上都在试图讲明白此事利害,好叫他们爷孙俩会半路折返。
说是李钟其人,年轻时也是才子一个,弹得了琴,作得了诗,娶了一个归侨的女儿为妻;那女子家中显赫得很,她却执着地嫁给这个穷书生,此后亲操井臼,洗手做羹汤。
至于后来。
后来不免成了落入俗套的爱情故事,她遇见真正命里相随的白马良人,当初怎样执意嫁来后来也怎样执意要走。李钟没了她,哆嗦着也要保存着那点骄傲活得体面点;然而一年后,偏生有人差了伙计送回来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说是他李钟的孩子,她不要,她的那位他更不会要。
李钟不过一个瘦弱书生,在南方小镇上当个教书匠,领一点微薄的薪水;身子骨不很好,福缘也浅薄;再加上这些事叫他终日郁郁,很快消瘦下去。
这样熬了四年有余,李钟总算在一个冬天里栽进路边的河中。
没了。
剩下这个没个名字的小孩,整日街头巷尾的晃荡,堪堪六岁的小个头,神色凶狠得十几岁的少年们都只敢在远处啐一声“个没人要的”。
李钟的儿子拿脚尖踢开了一只破碎的玻璃瓶子,哈的一声:“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方老爷子抱着小曾孙,远远看见那小孩了,脚步一顿,道:“一个老师的儿子,年岁尚小,也吃不了谁家几口饭,竟没人管管?”
张妈道:“先前何家收留这孩子,但他愣把人家孙儿打伤了,这……小镇上的人迷信,不敢留下这般戾气重的孩子。”
老爷子似笑非笑地哼了一声,道:“也是在理得很。”
张妈跟在他身边也有两年,听他这语气,也就不敢再多言。
老爷子拍了拍方明朗的背;小孩儿原本趴在他肩上,一下子挺起身来,眼睛亮亮地回头张望,扭着身子下去找人家玩。
所以说小孩子是最单纯的,即使对方是个邋里邋遢的无人管教的小流浪儿,他对他好就只是因为想对他好而已。人心渐长,才会有高人一等的可怜与施舍心态。
那小孩显然没想到被家中阿姨抱回去了的小少爷还会出现在自己眼前,带着明媚的、灿烂无比的笑容,露一口细细的白牙齿。
他被蛊惑般的,伸手想摸摸方明朗的脸颊,蓦然看见信步而来的方老爷子和其身后的张妈,又触电般将手缩回去,眉宇间皆是防备,似一只受到惊吓的野猫,道:“干什么!”
方老爷子对自己心里的比喻很是满意,笑眯眯地半蹲下拉过了小孩脏兮兮的小手。
——后来方清承再回头来看,记忆中只模糊地剩下午后静谧的小巷子里,这个精神矍铄的老人这样子问他:“小猫儿,要不跟着我们家小宝走吧,嗯?”
关于方清承这个名字,原本方老爷子的意思是,小的叫明朗,大的就叫清朗吧,多方便。
方清承:“……”
方老爷子道:“不喜欢?也是,朗朗朗朗的,得换一个稳重点的字才合适。”
方清承沉着一张脸,郑重点头。
方明朗因为先前摔笔的行为,现在正在罚抄古文,但总也抄不进去,在一旁偷偷打量拾掇得干干净净的方清承。六岁的小孩眉目尚且秀气,早熟的性格仍使他显出几分隐约的清俊。
方老爷子侧头斜睨他家欣羡之情溢于言表的白嫩嫩小孙儿,忍笑道:“方明朗,我叫你干什么来着的!”
方明朗委委屈屈道:“阿公,我都抄了好多好多遍了,这几个字的勾勾好难提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方老爷子眉一拧,再一看,原来方明朗正抄到“其状义而不朋,若不足而不承”这一句。
老爷子心中微动,眉毛舒展,道:“就换‘承’吧,清明,承担,这名字如何?”
方清承下意识看了一眼方明朗,后者正对着他露出大大的笑容;他的舌尖顶了下上颚,终于煞有介事地点头表示可以,至于日后想到一个男孩子叫“qingcheng”什么的,日后再后悔去吧。
——至此,方清承终于不必再将那些局促和窘迫藏在傲慢凶戾之后,方老爷子会在余下的日子里,慢慢教会他什么是清明,什么是承担,什么是真正骨子里的骄傲。